那不就是拔丝香蕉安排的给自己小白菜的真爱嘛,占了这本书剧情65%的那个男人。
自己一定地安排好了,绝不能让小白菜和这个家伙见面才行。
第63章 命中注定?
不知道是哪位写书的前辈说过,复姓有两个字,所以尤其的显得苏,为了承托命定攻的苏,拔丝香蕉把出场的所有炮灰攻或者男配攻都写成了一个字的名字,唯独闻人醉。
在《民国之秋末》这一本书的大纲里,后面未曾出场的角色,大部分都是简单的设定,就寥寥几个字。
比如是鬼畜攻方景玉,拔丝香蕉就在大纲里写:鬼畜攻,方家大少爷,有五个姨太太,早年丧父丧母。
像李鸾,就是:李鸾,女装攻……基本上这些人是没有什么外貌描写的。连第一次和秋末见面时的设定也非常的简陋。方亦从剧情提示中得到关于各个攻的场景描写,都是这个世界的意志自行进行完善生成的。
但是闻人醉不一样,在拔丝香蕉三万字的全文大纲里,有一千字是对闻人醉的外貌描写,而且都是写苏天苏地苏破天的句子。
为了苏得不那么简单粗暴,拔丝香蕉还特地采用了烘托的手法描写闻人醉的俊美逼人。
比如说,本来十分俊美的张副官被他承托得就像是狗尾巴草,瞬间黯然失色。他的五官兴许不是在场最精致的,但组合在一起,却有一种迷人的魅力。
字数实在是太多,他也不是太想回忆,总归真爱攻就是又苏又迷人,连名字都那么特别,偏僻的复姓,让人迷醉不已。
当然,闻人醉不仅仅是有着迷人的容貌和优雅无比的气质,他身后还有着庞大的财团势力。
大纲设定里并没有详细到这个势力到底有多庞大,不过看礼品单子上,这位闻人醉确实是出手不凡。
他就是给自己送了一整只西洋乐队的那个,除了乐队之外,他还送了一些价值连城的古董书画,其中就有他的哥哥最爱的李大千和张白石的画。
没错,拔丝香蕉就是这么不走心,虽然说是架空,但他还是化用了现实生活中知名大家的名字。
虽然这是他的婚礼,但绝大部分来这个婚宴,都是冲着方景玉的面子,送礼投其所好,闻人醉显然做得不错。
而且比起那些默默无闻的礼物,他那支乐队可是要在他的婚礼上上吹拉弹唱的,旁人一看,就会议论这是哪家的手笔,也很好地达到了让闻人醉出风头的想法。
能送出字画和乐队的闻人醉也是一个十分喜好华国古典文化的人,他对传统的戏剧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甚至他自己也能唱上那么几句。
不同于那些靠唱戏为生的戏子,同样是爱好唱戏,闻人醉就被旁人恭维是多才多艺,而地位低下的戏子们却被取笑,被人称作是下九流的玩意。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因为有这么个爱好,闻人醉得以与黑白菜成了精神上的好伴侣。
尽管戏子的身份让他经历了李大头,王川父子,还有傲娇攻,毒舌攻,鬼畜攻,但是黑白菜秋末仍然是极其热爱着唱戏这个行业。
在秋末进府之后,方亦仅仅只是教他读书写字,他一直认为戏曲是一项十分伟大的艺术,自家小白菜也有着比黄莺还曼妙的嗓音,但他连现代的歌舞都不是很爱看,更别说戏曲了。
他只喜欢听他在床上吟哦,而不大喜欢他画着浓妆,摆着水袖在那里唱戏。
不喜欢归不喜欢,秋末喜欢的东西,他想的话自己还是可以帮着他做的。
比如说请一些戏曲上的大家来教秋末之类的,但是要是在这方面做精神伴侣什么的,饶了他吧,他没有这个天赋和审美,这一点是他的劣势,他确实没有办法和闻人醉相比。
这么一想,方亦就有点不大高兴。不过他到底还是尽职尽责的,等到婚礼的那天,他努力地维持着脸上的笑容,站在门口迎客的时候,感觉脸都快笑僵了,他仍然还是在笑着的。
方亦给他和白玖定了两套衣服,一套是黑白色,要去当地的教堂证婚的时候用,另外一套都是红色的,迎宾和吃饭敬酒的时候用,特别鲜艳喜庆。
至少现在方亦看着酒店的玻璃门上印出的两个人的面孔,就觉得他们两个就像是两个大龄招财童子,看着傻了吧唧的。
“三叔公往里面请,今天整个海城大酒店都被承包了,您随便往里做。”白玖扬起笑脸对着宾客,被他喊做三叔公的人笑眯眯地塞了个厚厚的红包给他:“恭喜恭喜啊。”白玖回了今天说过几百上千遍的话:“同喜同喜。”大概是因为临近饭店,大部分都差不多已经来齐了,等着那个三叔公被侍应厢里,方亦就问他:“人都差不多了,还有两个还是三个?”在现实世界的时候,方亦只有在高考摆谢师宴的时候陪父母一起接待过客人,那个时候还有同学临时说不能来的。不得不说方景玉的影响力就是大,这是他头一次看到这么多客人还来得这么早这么齐人的。
“应该差不多了,还有一两个是我爸的长辈,离得远,估计来一趟不是很容易。”因为方家请了很多的人,他亲爸也坚持要请很多人,白家的亲戚,生母那边的亲戚,还有后妈这边的亲戚,统统都让他给请来了。
“那还好,外头这么冷,我们待一会就进去吧。”方亦搓了搓手,又顿了顿脚,感觉自己穿着薄薄的衣服都快要冻僵了。他看了眼白玖同样冷得发红的脸,也进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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