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猎鹿去!”
……
速鹿是一种非常美丽的生物,细长的脖颈,优雅的线条,全身上下布满了黄褐色的美丽斑点。
潘达是第一次和它们近距离接触,在赞叹造物主伟大的同时,他也觉得全身热血澎湃,原始的兽性在叫嚣解放,似乎下一秒就要汹涌而出!
不过——
草丛中一团团黑白色的物体匍匐前进,慢慢爬向前方的速鹿群。它不时停下来回头张望,用湿漉漉的黑色大眼睛请示躲在树后的兽人。
亚瑟忍住笑,装出一本正经的模样,朝着小熊比手势。
潘达的眼底仍有着犹豫,很想打退堂鼓,但是一想到三天不能吃竹子他就勇气倍增。亚瑟说的对,靠他帮忙是很容易,但这样不能体现出他的真本事。他要靠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方式捕获猎物!
熊猫重重哼了声,继续按照兽人教的方法慢慢靠近鹿群。几只速鹿眼见看到了潘达,立刻机敏地跑开了。
速鹿或许是这世界上跑的最快的生物,但他们却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旺盛的好奇心。
鹿群从没见过熊猫,跑了几次之后,它们见这只黑白分明,圆滚滚、肥嘟嘟的家伙没有威胁,也就不再费力气奔跑,三三两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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