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抽着冷气心惊胆战地坐回位子上:“换个话题行不行……我真的猜不中。那啥,五香牛肉干就剩最后一块了,还是你吃吧……”
快到洛镇的时候,大美人提前下了车。我问他怎么不回客栈,他却说他已经退了房,而且还有事情要办。我把身上剩下的解表散寒的药塞给他,告诉他如果到新地方安顿下来,记得给我捎个信。我回到客栈里,问了店小二,果然麟字六号房已经住了别人。
七七师姐捎信来,说已经带着二丫去了云梦,还很贴心的送了云梦产的桃花酿,感谢我对二丫仗义出手相助,让我代问香帅好。我本来应该开心,可是我心里反而装了更沉重的东西。之前下过几场季雨,天气说热就热了起来。早知道天热得这么快,就应该再给大美人一些预防风热感冒的药。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及时添减衣物,看他喝闷酒的样子,十有八九是不会。桃花酿香极了,洛水里的鱼也很肥美,如果大美人也在的话,和他慢慢喝着酒,吃着鱼,该有多好。
可是大美人却再也没有出现,也没有捎任何信给我,和他相处的那两天一夜,仿佛一场幻梦。
少爷我开始异常地伤春悲秋,擤个鼻涕都是“闲愁都几许”的调子。
反正我脸上的五指印子也没有消掉,我便借口生病养伤自己闷在房间。
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了那时候的少爷我是何其天真无知:深山老林不仅仅是搞对象的好地方,也是杀人抛尸的好地方。
这次金陵之行,在当时的少爷我看来,是带着大美人跑到玲珑坊胡闹喝花酒。但在大美人看来,一个趁着他喝醉生病,跑到他房间的人,怎么可能不四处翻找打探,不仅仅知道他是万圣阁少主,还会知道一些了不得的万圣阁机密。所以为了让这些机密足够安全,他在最短时间内杀我灭口。但他毕竟对我留着一分情,所以给了我一天时间,最后玩个痛快,甚至打破点香阁里让蔡居诚卖艺不卖身的规矩,也要让我尽兴。去金陵的路上,他一直看着窗外,是在找方便的杀人抛尸地点;回来的时候,他又无比消沉。
当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想杀我的时候,确实伤心了那么一下。可再想到他毕竟不舍得,毕竟没下手,又开始心疼他。
大美人也没想到,少爷我连他小时候养过狗,还因为养狗被他父亲狠狠伤害过的事情都看出来,却几次和他是万圣阁少主的这个最要紧的真相擦肩而过,一直懵懂。
他在几乎要动手杀我之前,想问的就是这个,他那时候是在给杀我找个理由。但那时我确实不知道,我的大美人原来就是天下正义之士都应该唾弃的万圣阁少主。
所以他才说“连我脸上已经消失的旧伤疤都看得一清二楚,却看不见最明显不过的面具。”
后来他忽然又来信找我,约我到黄河边上喝酒。这次比那天在屋顶上喝得酒还差些,是最普通的烧刀子。他甚至连话也不和我说,一坛一坛闷着头喝个不停,我也只好陪着。
“你不开心。”
“何出此言?”
“你又在喝闷酒!到底出了什么事?能不能告诉我?我们……我们算是朋友吧?”
“朋友?什么是朋友?”大美人仿佛看笑话一样看着我。
“朋友就是什么都不计较,什么都不算计……同甘共苦,生死契阔。”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只有有用的人才会被需要,没用的人,根本不配存在。所以你说的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不计一切去做毫无利益的事情。自古只有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大美人冷冷地说完,似乎起身要走。我愣愣地看着他,不明白为什么他忽然说这种话。
他又坐回我身边,笑了:“来,再来喝!”
我们沉默地一直喝到月行中天,终于把所有的烧刀子喝完。大美人摇摇晃晃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拉住他:“美人,我们算不算朋友?”
大美人眼神空洞地看着我:“不算也不可能是朋友。没有人会毫无保留地愿意和另一个人交好,只有利益才能让人们站在一起,你我之间,既非同道又无共利……”
那一瞬间,我怒不可遏:“不算朋友你他妈的叫我出来喝闷酒干什么?你小子心里有事不能坦率说出来吗?非得绕来绕去把自己绕得憋屈死啊?得亏是你,换个人少爷我早就两脚踹过去了!”
大美人满脸错愕,没想到我会冲他发火。
说实在的,我也没想到当时我能那么生气。
“告辞……”他两眼通红地对我说。
“回来!你他妈的要去哪?”
“和你无关。别再问了!”
我没追上大美人。
这算是绝交吗?我想不通,也不敢相信。大美人虽然喜怒无常,但不至于如此。
直到最近我才知道,这是“保护”,但戴着名为“绝交”的面具。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面方思明面具来源的设定,是我自己的脑洞。官方从来没这么说过!!
第11章 良宵
被大美人“绝交”了之后,少爷我和所有失恋的人一样,满身满脸都散发着令人同情、催人泪下的丧气。连反射弧能从应天府出发饶西洋三圈再途径渤海去燕京的胡铁花胡大侠都看出来,少爷我,心情特别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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