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了这倒霉的一幕,李杰急急忙忙跑到洗手间略微擦拭了一下外套和书本上的污渍,好在溅的咖啡不算太多,再加上有些发旧的外套本就是深颜色的,倒也并不显眼。
尽管仓促,他总算还是在铃声响前堪堪赶上了上课。教授国际法的安德森先生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在几次杀鸡儆猴之后已经基本上没有人敢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身边各种肤色的同学都在认真听课,不时低头记录。李杰却与往常不太一样,有些神思不属,瞟了坐在前方几排的彼得罗素一眼,又向左侧隔着一个过道的座位方向望去。
那里坐着一个金发倩影,不知道是感觉到了他的眼神注视还是心有灵犀,这位金发美人将目光从手中的笔记本收回,恰好也扭头向李杰望了过来,甜甜一笑,李杰却仿佛触电般不敢多看,与对方一个对视就赶忙将目光收了回来,不禁让金发美女颇为娇嗔不满。
这个叫做丽萨?马柯丝的姑娘不仅有着一头浓密的金发和美艳绝伦的五官,身形也极为高挑曼妙,超过一百七十公分的个头穿上高跟鞋几乎与李杰平齐了,更别提她那纤细的腰身和魔鬼身材,简直就是智慧与美丽集于一身。
光是李杰知道的明里暗里对这位美人有意思的家伙双手双脚加一块都数不过来,其中就有那个肌肉发达的彼得罗素。
李杰虽然是华国人,但是五官却颇为深邃,高大斯文带着几分秀气的模样和沉稳的气质倒也颇受女孩子欢迎,丽萨大美女显然就对他很有些意思。
他虽然性子有些懦弱,却并不蠢笨,当然知道这个叫做彼得罗素的家伙为什么老是跟自己过不去,无非就是美人惹的祸而已,只可惜自己却压根没有半点闲情逸致去考虑谈情说爱的问题,也许还有点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卑感在作祟。
李杰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华国南方家庭,父母都是工人出身,按部就班读书上大学。不过上中学之后他靠着颇为聪明的头脑和勤奋不辍的学习很快就从同龄人当中脱颖而出,以非常出色的成绩考上了国内的一所名牌大学,接着毕业时又千辛万苦拿到了纽约大学llm(法学硕士)的录取通知书,这才有了现在身在纽约的他。
然而来到纽约已经大半年了,当初因为俊秀相貌和优异成绩带来的仅有一丝意气风发也早已经被深深埋藏在了心底。
上世纪九十年代华国有一部电视剧似乎也讲述的就是国人在美国的生存现状,其中有一段台词很能反映此时此刻李杰的心情:
“如果你爱他,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部电视剧在华国热播的时候李杰才刚刚出生,不过直到来纽约之前才偶然看到,现在发觉曾经自许为天之骄子的自己到了这里与电视剧中的主角无异,一样的窘迫难堪。
在美国,法学院被誉为贵族、奢侈品教育,比如法学院有自己专门的书店,独立于学校的综合图书室,还出售专门印有la(法学院)字样的校服。任何进出法学院的学生都要出示id卡,本科生是不能进入法学院的。在各种肤色混杂,三步一小肥五步一大肥的美国,法学院的学生大都肤色偏白身材偏瘦,更是充分显示出其殷实的家底和良好的教养。
如此种种,一度令李杰很是为自己的学业和前途而自豪。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今却只剩下如山般的压力。不仅要面对沉重的学习负担,与本土土著在人家的母语上一较长短,高昂的学费、生活费和少到可怜的奖学金更是榨干了家中那点可怜的积蓄,逼着他不得不在繁重的课业之余去打零工。
让人无奈的是,在美国连卖苦力打工都有限制。严峻的就业压力和廉价劳力的涌入,让工作岗位变得极为稀缺。
想要打工,最重要的是身份,其次是英语,最后才是能力。
更别提在校生打工时间每周不得超过20小时,校内打工要面对华国、印度等海外大国留学生的激烈竞争,校外打工与专业相关的需要o等工作许可、还要有实习单位接收,与专业无关的打工需要填写i-9表格核实你的合法工作身份包括公民、绿卡等等,林林总总各式条款让人头晕目眩兼无力。
最后李杰不得不偷偷摸摸挤出额外的时间打一点零散的黑工,才算勉强应付过来。
号称寸土寸金的曼哈顿,无数的顶尖富豪聚集在这片方寸之地,入目尽是摩天大厦、显贵巨富,香车美人、华服绅士,偏偏自个儿囊中羞涩。这种巨大的反差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独在异乡的他仍旧什么也不是。
租房就不要指望了,昂贵的房租能让人绝望,李杰只能老老实实住在学生宿舍。
这些都还是小事,最重要的就是前途渺茫。跻身于纽约最古老的法学院,也是全美顶尖法学院之一,李杰却发觉自己几乎找不到出路。
他就读的纽约大学法学院llm是一个为期一年的美国法律速成班,全称是d_legree(国际法律和法律研究硕士学位),属于看起来很美好实际上很煎熬的地位。
就像李杰所在的班级,不仅有很大一部分已经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还有许多美国本土学生,在与这些人的竞争中他那还算不错的成绩可没有说服力。何况曼哈顿本就是金字塔的顶端,这些可怜的人们同时还要面对耶鲁、哈佛、哥伦比亚各路常青藤盟校精英的倾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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