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昨天。《+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喜欢下雨的朦胧感,可就在昨天,让我清醒的意识到,我可能是风,但绝对不是雷电的朋友……电脑果断中招……)
不着边幅,嘴唇毫无血色,走在人群中,眼神里总是带着神经质的紧张。麦金莱很长一段时间内,在王学谦的印象中一直是这幅尊荣。奇怪的是最近这家伙改变的够快的。
亚麻布衬衫,白色凉帽,举手投足之间给人以干净利落的感觉,脚步坚定,步幅不大,却很稳重。嘴边带着淡淡的微笑,增加了不少亲和力。因为很久以来,王学谦常常告诫他,微笑可以带来成功。当然王学谦也可以说,微笑能让他变得自信,这对在专业领域自信到爆棚的麦金莱来说是毫无用处的鸡肋,他根本提不起劲来对着镜子训练微笑。不过换个说法,就另说了。
这还是那个围着机器转悠,一见陌生人就词不达意的爱尔兰科学狂人吗?
宛如一个混迹在纽约街头的掮客,注重外表,更多的是和这座年轻的城市一样,充满着时代的气息。很快,麦金莱就露相了,细节,残酷的把人拉回到哭笑不得的现实中来,很显然麦金莱没有成为一个体面人的觉悟。淡黄色的亚麻裤子上,老大一滩黑乎乎的污渍,醒目而固执的趴在他的两腿之间的裤裆上,而他还感觉良好的在门框上摆了一个ss。
捂了一把额头,王学谦低头暗自骂了一句:“这个白痴,难道他自己看不到吗?”
麦金莱肯定看不到身上的特别之处,依然带着颇具亲和力的微笑,走到王学谦的面前,放下凉帽抱怨了一句:“这鬼天气,真热。”
“热你还出来。”王学谦呛了他一句:“说吧,找我什么事?”
麦金莱选择无视,眨巴了一阵小眼珠子,盯着王学谦略带憔悴的脸,笑道:“你出名了,难道你不知道吗?”
“出名。”王学谦大为不解,在故乡,他可能是十里八乡的独一份,出名是理所当然的。可这是在美国,哪里那么容易出名?先别说他的身份,就一个普通的留学生,可不是什么银行家的私生子。
麦金莱兴奋的将夹在胳膊底下的报纸摊开,是一份纽约时报,看日期过期两天了。头版头条是一张巨大的照片,可能摄影师没选好镜头,画面有些模糊,人是看不清楚的,但背后的建造一目了然,是熨斗大厦。
王学谦抬头打量了一会儿麦金莱,心说,这家伙搞什么鬼?
他还指望麦金莱整天窝在实验室里,组装他设计的汽车减震系统,按照订制最后一批零件的时间,还需要一周左右才能送到。
一项新设计,在设计之初总会有些疏忽的地方,按照麦金莱的习惯,他会不断的改进这些细节,直到他认为的完美为止。
麦金莱丝毫没有感觉到王学谦的不解,将报纸推了推,强压住心中的念头,鼓励道:“你再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王学谦低头瞅了一眼报纸,纽约时报一直都是以独特的版面,自由的板报理念,报道他们认为的新闻。从某种方面来说,这也是美国精神的一种体现。也只有像纽约时报这样的报纸,才会用一整版的版面刊登一副蹩脚摄影师的作品,人物不仅是背面,还模糊不清,倒是图片上男人托着的女人倒是挺不错,依稀之中还能看到曼妙的身材。奇怪的是,王学谦竟然有种熟悉的感觉,这不会是?
《爱之舞》?
奇怪的名字,突然,王学谦眼前一愣,这才想起来,图片上的那个女孩不就是阿罗伊斯吗?那么托着女孩的那个男人……?
“该死,哪个家伙闲的蛋疼,偷拍老子?”王学谦刹那间意识到,他可能闯祸了。
“我就说嘛!纽约时报上的照片肯定是你和阿罗伊斯。”说完,麦金莱对着在一边忙碌的阿罗伊斯笑着眨眨眼,有种小孩子获得夸奖般的兴奋。
王学谦一再向马修保证,他会像亲妹子一样对待他的女儿。
要是马修知道,他的小公主已经成了王学谦的亲亲妹子,随时都有的危险。回想起和马修见面的场景,随时随地都能从身上掏出一把上好膛的手枪的退役老军阀,在二两白兰地的刺激下,来找他拼命。
吓的脸色惨白的王学谦看了一眼,正在忙里忙外的阿罗伊斯,小声的问了一句:“阿罗伊斯,你父亲喜欢看报纸吗?”
正准备去清洗厨房的阿罗伊斯收住脚,诧异看着王学谦,过了一会儿才茫然的摇头道:“他从来不看美国报纸。”
“那就好。”王学谦这才松了一口气,瞪了一眼麦金莱:“差点被你吓死。”
“不会吧,我能吓唬你什么呢?”麦金莱耸了耸肩膀,无辜道。
“不是你,而是马修。”王学谦小声的提醒。
麦金莱啼笑皆非道:“马修是个好人。”
“你看谁都是好人。连警察都是好人。”王学谦怒气冲冲的道。
麦金莱糊涂了,歪着脑袋细细想了一阵,疑问道:“警察是正义的化身,难道他们不都是好人吗?”
麦金莱总有办法让王学谦气的发疯,天性的单纯,他就像是一个从丛林中刚刚走出来的原始人一样,天真的以为威胁只存在人和野兽之间。
在纽约四百万的居民中,至少有两百万人都会在背地里骂警察,至少有十分之一的人会天天诅咒警察下地狱。当然也有百分之一的银行家们认为,警察维护治安的手段太少,应该更加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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