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的编制中,军下设营(亦称团),营下设旅,旅下设队、伙。
每营辖2旅,每旅100人,旅设旅帅。每旅辖2队,队50人,队设队正。每队分
为5伙,伙10人,置伙长。
野戎城中驻守着200唐军,是为一营,以校尉俞守忠统领。
此刻,俞守忠的私室里,窗扉半掩,光线暗淡。身体有些发胖,面上光洁无须的俞守忠突然一拍桌子,斥道:“吴启,瞧你办好事!还赚不够乱吗?把人带回来干什么?”
“校尉,某原是打算一刀砍了他的,但黄宜那厮说什么既然是奸细,就应该带回来好好审审,队里的兄弟也都这么说,某也不好......”身材雄壮,一脸凶相的大胡子吴队正,躬着身连忙解释道。
“放屁!”
见俞守忠真的怒了,大胡子只得掏出那把金刀和玉扳指递给俞守忠,“校尉,这是从那人身上搜出来的。”
俞守忠那双水泡眼顿时大亮,接过金刀和玉扳指仔细看了起来。
“展翅雲霄,水遠天長........鴻。”俞守忠喃喃地念完,又看金刀,,“刀上刻的是何字?找人问过吗?”
“回校尉,还没来得及找人问。”
“黄宜平时也没少收钱,他若真把事情捅上去,谁也讨不了好。此事你用不着忌惮他,这两样东西皆非凡品,你立即去把此人的底细弄清楚.........不,还是某亲自去吧,你准备一下,夜里带上你的人马,袭取扎瓦寨,取百十人头回来。”
“校尉,您的意思是........”
“何来那么多废话,照某的吩咐去做就是了。”
“喏!”
………
咔嗞……石屋的小门被人打开,俞守忠带着四个亲兵走进来。因为房门低矮,几人进门时得躬着身,前面两个手下拿着火把,把小屋照得通明。
最后进门的俞守忠被石屋内的霉味一熏,顿时直皱眉头,等他看清了屋内的情形,不禁微微一怔。
只见李昂大马金刀地坐在干草堆上,给人的感觉他不是坐干草,而是县太爷在坐堂,以至于俞守忠突然有中错觉,即将受审的不是李昂,而是他自己。
俞守忠还没来得及开口,李昂就先说道:“来得挺快,坐吧!”他随意抬抬手,像是在招呼自己的下属。
几个亲兵反应过来,提着刀就要上去收拾李昂,俞守忠摆了摆手阻止了亲兵。他上下打量了李昂一番,才冷笑道:“你究竟是何人?”
“你就是他们所说的俞校尉吧,你若真想知道我是谁,可以拿着我的玉扳指,去问你们的节度使,或许他能告诉你我是谁。”
扳指,通常是带于勾弦的手指上,用以扣住弓弦。同时,也可以防止急速回抽的弓弦擦伤手指。
扳指虽小,却因材质不同,体现出个人的身份。
李昂那个扳指,是极品白玉制成,通体温润通透,玉质细腻,价值不菲,非达官显贵用不起。
身陷这大牢之中,如同案板上的肉,李昂口气还如此之大,姿态如此之高,这样的人,要么是疯子,要么就是真有来头。
李昂神态淡定,举止从容,让俞守忠有些拿捏不准。他悄悄向旁边的亲兵使了个眼色。那亲兵会意,立即提着刀上前道,“一个吐蕃奸细,竟敢大放厥词!我们这军营里,死个吐蕃奸细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哼!”那亲兵走上前抬脚就踢,想把李昂踢翻。
呼的一声,李昂突然一拳击出.........
李昂臂力惊人,加上出其不意,一拳击在那名亲兵脚底,将他击得倒翻在地。其他几名亲兵立即大吼着冲上来,小小的石屋中顿时剑拔弩张,气氛紧张。
这次,李昂稳如泰山,一动不动,任由几个亲兵把锋利的刀锋直架到他的脖子上。
演戏必须要演到底,否则就前功尽弃了。
李昂不但眼睛也不眨一下,还露出一抹不屑的笑容来:“俞校尉,少来这套,让他们把刀拿开吧,免得将来你后悔。将士们戍边辛苦,赚几个小钱,这样的事情各处边军皆有,岂独你们一家?
我要务在身,没心思理会你们这些鸡零狗碎的事。这次我从吐蕃回来,被上千吐蕃大军一路追击,战马累得倒地摔落断崖,折了一条腿,否则以你手下那些人,想拿住我?哼!”
俞守忠那双鱼泡眼突然精光大盛,冷冷地盯着李昂足有半分钟时间,见李昂坦然而视,并无心虚之意,他轻轻摆了摆手,让几个亲兵把刀稍稍拿开,然后冷哼道:“俞某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杀人无数,岂是被吓大的?就凭你几句毫无根据的话,就想让俞某放了你?简直是天大的笑话!你是何人?若不从实招来,就别怪俞某大刑伺候!你!说还是不说!”
俞守忠手握着刀柄,脚下逼前两步,原先那看上去有些虚胖的身体,此刻却充满了爆发力,腰间的横刀随时可能出若奔雷。
李昂暗暗诧异,若不亲见,你很难相信一个人的气质在瞬间变化这么大。
“难怪,你手下的士兵虽然匪气很重,但绝对是精锐之师。俞校尉是条汉子!我叫李昂,关于我的身份,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还有,那把金刀是极其重要的信物,万万丢失不得。另外,吐蕃人一路苦苦追赶我,我被带回野戎城,瞒不住人,吐蕃很可能不惜代价来攻打野戎城,俞校尉还是早做御敌的准备吧。”
“某再问你一句,你说还是不说?”俞守忠不为所动,仍旧冷冷地逼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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