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警署里流行一句话,‘惹上盎格鲁,少活九十九’。”
如果硬要说他和盎格鲁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便是他屡次从盎格鲁手中逃脱,是惹上盎格鲁之后活的最久的警员。不过他从未见过盎格鲁的庐山真面目,那人比泥鳅还要滑,每次让他觉得快要成功的时候,事情就突然发生了变故。
终于再三年前,他掉到盎格鲁集团的陷阱中,导致金广大厦被炸,害的十几名同伴殉职,几百名普通的群众被当场炸死。他保住了一条命,却丢掉了警员的饭碗。因为大厦里的所有人都死了,却惟独只有他一人生还,而且他支支吾吾地解释不清,为什么昏死在大厦内的他会莫名其妙的被搬到了大厦外面的安全地带。上级虽然怀疑他是间谍,却苦于没有证据,最终只有将他罢职,暗中监视他。
这三年来,程若秋努力不回忆起盎格鲁,一想到那个藏在暗中的dà_boss,他的心肝肺都疼,好在恋人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不然他真不知道该如何渡过被冤枉栽赃的低迷时期。
程凛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深信程若秋和盎格鲁之间必然有着联系,盎格鲁做事小心谨慎,是完美主义的做派,做事滴水不漏,然而程若秋却能几次三番的从他手中逃脱,并且最奇怪的是,目前为止他居然都没有派出杀手来追杀程若秋这条漏网之鱼。
他优雅地撩起额前的头发,“我暂时相信你说的话。不过叔叔,如果我说我有个能除掉盎格鲁的大好机会,你愿不愿意试一试?”
程若秋怔了一下,接着便是长久地沉默。
程凛利用他的正义感投其所好道,“盎格鲁的毒品害的好多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前段时间爆出一个女孩子因为服用‘恶魔之吻’而产生幻觉,结果从高楼上坠下。还有一个年轻的母亲把她刚出生的小孩给杀了……,”
程若秋不耐的捂上耳朵,绷紧了脸,“不,不,不,你别说了,我早就放弃追捕盎格鲁了……”三年前被辞掉的时候他答应了恋人,不再做危险的事情,不再去追杀什么盎格鲁。他要给恋人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所以他这三年来一直夹着尾巴做人,活的小心翼翼,异常低调,从不沾染麻烦的事情,把他当警员时的锐气给磨了个精光。如果不是侄子的所作所为太令他震惊愤怒的话,他也许根本不会过问小曼的事情。
哦,对了,恋人!程若秋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棒,居然忘了还有恋人在等着他呢!他此次出来对恋人隐瞒了行踪,而且一直都无法联系到他,不知道此刻恋人会多么担心他呢。
他的眼圈一下红了,对恋人的思念突然迸发出来,不禁哑着嗓子对侄子提出了恳求,“能不能让我同源通个电话,我的手机在庄园内没有信号,已经一周没有同他联系了。”
“源?哦,这样……你很想念他?不如我把他也接到庄园来……”程凛眯着眼,这才想起程若秋有个同居的恋人。
不料程若秋立即打断了他的话,眼神前所未有的犀利,“不行!”
侄子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疑虑,“为什么?”顿了顿,又接着说道,“难道他不能见人?”程凛心里怀疑着,如果程若秋和盎格鲁没有关系,那么程若秋的恋人也一定同盎格鲁有关。不然程若秋的抗药体是怎么来的?
程若秋犹豫着说道,“他和我们不一样的……你不要去打扰他。他与世无争,平日里几乎足不出户,非常随和,温柔体贴。他几乎是我唯一的依靠了。”
程凛拖着下巴,“你们睡过吗?”
程若秋没料到侄子会突然问这个,脸涨的通红,窘迫的不知该说什么,“咳咳,这个……”提到睡觉,他突然觉得自己屁股深处疼痒,不禁背着侄子偷偷去摸,竟然摸到溢出的少许白浊物,不禁大惊起来,这是怎么回事?
侄子看到迟钝的程若秋终于发现了异常,面带微笑地站了起来,脱掉了白色的外套,用带着手套的手掀开了他的衣袍,压住他僵硬的四肢,在他耳旁低声说道,“叔叔,无论你同意还是不同意,你都要为去到盎格鲁身边当我的间谍。”
“其实,刚刚方雨诚已经让人调出了与你同居的男人的所有资料。可奇怪的是,这个男人的前二十年一片空白,可以说他是个来历不明的男人。而且他的名字也很奇怪,只有一个‘源’字,说实话与其说这是一个名字不如说是一个代号。你同他生活在一起快六年了吧,他却连名字都不告诉你……”
被牢牢压住的程若秋由惊讶渐渐转变到了愤怒,“方雨诚?就是那个小时候和你一起学坏的小痞子?你们凭什么监视我?!”
“澄清一下,我才没有空去监视你。不过感谢方少爷的资料,让我发现了另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在所有拍到你和他的照片里,他都是以背影或者侧面的形象出现的,没有一张正面的照片。他的那种眼神和表情,让我觉得他好像知道了有人在拍他,所以刻意侧了身体。长达五年的监视居然没有拍到一张正面的。叔叔,你不觉得你的恋人也太聪明了吗?”
程若秋依然在愤怒当中,把眼睛瞪的浑圆,厉声斥责道,“你还没回答我,凭什么监视我们?我告诉你,不要怀疑源的身份,也不要去骚扰他!”
程凛按住他乱动的四肢,冷冷说出自己的判断,“如果你和盎格鲁没有关系,那么你的恋人肯定同他有着密切的关系。”
程若秋大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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