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装从去年2月开始连载,到今年一月,跨度近一年,不得不说作者君真是个懒汉啊!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看到现在,沈哥和小莫莫也终于有了他们的幸福结局
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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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卷后来的日子】
114、红妆
这座城市濒临大海,气候温暖,常年普照阳光。
虽然已在异国生活多年,发源于江南的沈氏家族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大抵还是不主张分家,全家人住在一片广阔的庄园里,每到节日就举行宴会,迁居海外的华人名流纷纷到访,席间衣香鬓影,友人高谈阔论,倒也十分热闹。
在遥远的东方,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已成为历史,一轮新的浪潮正在动荡的时局中伺机酝酿,而从民国初年起就在政界显赫一时的沈家,随着沈家老爷子的离世和三少爷的隐退,一个个转向商业,艺术或文学,渐渐淡出了远东政治舞台。
来美国一个月了,莫青荷开始适应新的饮食和天气,每天念三个小时英文,背一些鬼画符似的词语,慢慢的也能跟修剪玫瑰的外国园丁打个招呼。沈培楠怕他走丢,说什么也不肯让他单独出门,他在家无事,陪老太太说一会儿话,唱段曲子,周末约了沈培楠,一起乘汽车去疗养中心看望莫柳初。
新鲜的空气和安逸的生活有助于恢复健康,柳初的胃口开始恢复,长了一点肉,护理医生在逐渐减少吗啡的剂量,除了偶尔犯困和怕冷,他的状态比在国内好了许多。
莫青荷发现柳初的笑容多了,交谈时也心不在焉,目光略过他的肩膀,柔软的落在妻子身上。这种改变让莫青荷很感欣慰,戏班子里过家家的感情终有结束的一天,在师兄那儿,他是个孩子,但在美云那儿,柳初才像个孩子。
一切都在往好处发展,莫柳初的状况令人松了一口气,于此同时,沈家的新成员也给大家庭带来了新的生机。
沈家大少爷沈立松刚迁来美国不久时,在一次酒会邂逅了合作伙伴的女儿,是一名白皮肤的美国小姐,名叫薇薇安,两人一见钟情,相约冲破了种族和宗教的阻碍,顺理成章的结婚,养育了一对有着柔软卷发的混血儿女。
沈立松在他的前三十多载人生里一向是“忠诚”的坚决反对者,然而当他看见刚出生的女儿那张蔷薇色的小脸,心忽然融化了,他很无奈的理解了三弟的心情,每个宣扬单身的男子都是一匹野马,并没有猛兽的强悍,缺少的仅仅是一根缰绳。
薇薇安热情而阳光,学着中国小姐穿绸缎旗袍,淡金色头发挽成一个髻,露着两条光光的胳膊,时常拎着硕大的购物袋冲进家门,看见莫青荷就用怪腔怪调的中文喊他的名字:“莫,莫!”
莫青荷朝她点一点头,礼貌地微笑:“大嫂。”
薇薇安张开手臂,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吧唧亲他一口:“叫我薇薇安。”
莫青荷的脸腾地红了,脑门像顶着一屉刚出笼的包子,直冒热气儿。
他觉得洋人有点儿可怕,总想躲着她,偏偏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每次他被叫去老太太的房间唱曲子,薇薇安好奇的不得了,一段接一段的听,听完了还学着中国人听戏的规矩拍手叫一声好。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美国姑娘式的热情,天气好的时候,孩子们带着狗在草坪上玩耍,他捧着一杯热牛奶,跟薇薇安站在屋檐下,慢悠悠的练习英文。
至于沈家二少爷,沈疏竹如愿以偿的娶了一位古典的中国华侨,女方世代书香,性格柔婉,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就嫁为人妇,沈疏竹用英文写作,她担任翻译,总忘不了往丈夫的书房送一盏茶。
他们结婚的第二年,有了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女儿。
大人们的生活逐步走向正规,对于年少离家的孩子来说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自从迁来美国,阿忆一直情绪低落,他不愿意跟其他三名哥哥姐姐玩耍,对外婆捧出的各色点心糖果也视而不见,突然冒出的一大家子人让他惶惶不安,他时常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目光忧郁的望着远方,有时牵着莫青荷的衣角,小声的问:“爸爸妈妈什么时候来接我?”
莫青荷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摸着他的脑袋说:快了,快了。
他自己也在五岁时离开母亲,阿娘在他的印象中并不深刻,他让沈培楠买来好些新奇的玩具,在心里说,等阿忆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很快就能把过去忘在脑后。
除了阿忆令人束手无策,他和沈培楠的小日子堪称美满,他们居住的套间临海,小客厅的一面墙壁都是透明玻璃,外面垂着藤蔓,每到黄昏,金色的余晖填满整个屋子,外面是海,蓝的蓝,黄的黄,是一副浓墨重彩的西洋画。
有时候他跟大嫂二嫂出去玩,回来的晚,进门就看见沈培楠站在窗边抽雪茄,淡蓝的烟围绕着他,侧脸被夕阳烘成古铜色,他把鞋脱在门口,悄无声息的走过去抱他,沈培楠回头吻上他的嘴唇,两人嘴里都是烟香。
有时候沈培楠出门应酬或谈生意,莫青荷在家等他,躺在藤椅里摇摇晃晃的看海,沈培楠推门走向他,两人在窗前拥抱,仿佛连空气都随着远处的海水摇漾起来。
沈培楠搂着他,嘴唇碰着他的脸:“宝贝儿,我看好了一栋房子,过两天咱们搬出去单住。”
莫青荷皱起眉头:“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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