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之所以将其命名为吸血者,是因为他的标志x行为就是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开膛剖腹,然后将其血y喝下。很显然,这种过度损毁尸体的做法并不是为了泄愤或者隐瞒被害人身份,而是出于一种特殊需要。
那么,这种需要是什么呢?
喝掉被害人的血y,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对自身血y的“补充”,这意味着凶手一定对自身血y时常怀有一种“缺乏”的恐惧与焦虑。这种心理的源头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恐惧与焦虑已经到了十分强烈的地步,否则他不会通过杀人之后吸人血的方式来缓和这种情绪。
现场的情况也可以证明这一结论。
第一个被害人被杀死的时候她刚刚下夜班。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钥匙还c在门上。凶手可能是尾随被害人进入楼道内,然后趁其开门的时候突然下手,将被害人撞进房门后将其掐死,随后剖腹,将被害人的血y和牛n混合后喝掉。
第二个被害人是一个在读的女博士生,案发当天她应该去学校上课。邻居出来扔垃圾的时候发现房门大开,她被杀死在客厅里,凶器是摆放在鞋柜上的一个花瓶。
第三个被害人是一个刚刚从早市卖完早点回来的下岗女工。她被杀死在自己居住的平房里。凶手先抓住她的头发往灶台上猛撞,然后用灯绳勒死了她,最后把她的血和没有卖完的豆浆混在一起喝掉。
第四个被害人是刚刚搬进来的一个离异女教师。凶手用一条被害人用来捆扎行李的绳子勒死了她。正当他准备喝掉被害人的血的时候,他意外的发现了走廊里的小女孩。于是,小女孩成了牺牲品。
如果没有标志x的“吸血”行为,那么这四起案件很难想象是同一个人所为。被害人的身份、年龄各异;案发地点有的在楼房里,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子勒杀、掐死和用花瓶砸死;剖腹工具倒是一致:都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利器,使用后都随意的遗留在现场。而且,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刻意的去毁灭犯罪证据:现场到处都是他的指纹,甚至没有关好房门就离开现场。
对这样的现场,方木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混乱。
没有刻意选择的被害人;没有随身携带的犯罪工具;没有作案后仔细清理现场。
这样的凶手,不是一个超级粗心的马大哈,就是一个时常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的人。
那么,导致他精神恍惚的这种心理障碍,究竟与血y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呢?
方木在图书馆的电脑里输入了“血y”“精神障碍”这两个关键词。电脑显示图书馆第三借阅室里确实有几本这方面的书。方木抄下这些书名,径直去了第三借阅室。
由于方木经常去图书馆借书,所以借阅处的几个老师都跟他很熟。没有过多的寒暄,方木把书单递给当班的孙老师,直截了当的问这些书在哪里能找到。
“哦?”孙老师看着书单上的书名,“你不是法学院的么,这都是医学院的人看的书,你研究这个g吗?”
“没事看着玩。”
孙老师在眼镜后面仔细的看了他一眼,笑笑,“在z1和z3书架上,就在那个角落里。”
方木按照孙老师的指示找到了那几本书。办理借阅手续的时候,方木随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张报纸,其中一版介绍了刚刚发生的这起入室杀人案,上面还附了凶手的模拟画像。
“你说,报纸上一报道,再加上通缉令,这吸血鬼还不赶快跑了啊?”一个老师看方木也在看报纸,抖着手中的报纸感慨道。
“不会。”方木没抬眼睛,随口说道,“这种人通常不会关心新闻媒体的。”
“哦,真的么?”那个老师突然来了兴致,“你怎么知道?老师教过?”
“嗬嗬,我也是瞎猜。”方木不愿多说,从孙老师手里接过那几本书,快步离开了图书馆。
关在宿舍里整整一天后,方木给邰伟打了电话。他首先问了去医院调查的情况,邰伟回答他由于排查量太大,所以需要一点时间,目前还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至于对犯罪现场周边的查访还在进行中。方木告诉邰伟自己看了一些血y疾病与精神障碍方面的书,他觉得这个人有可能去过精神病院治疗或者咨询。
“所以,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去精神病院调查一下。”方木停顿了一下,“不过最好要快,因为,那个人,很快还会作案。”
“你来了?”
“很忙么?不打扰你么?”
“嗬嗬,无所谓的,进来坐。”
“在百~万\小!说?”
“瞎看。喝什么?茶还是咖啡?”
“咖啡吧。”
“我只有速溶咖啡,行么?”
“行。”
“哦,算了,我看我还是给你喝水吧,你本来就睡眠不好。”
“嗬嗬,也行。”
“喏,小心点,有点烫。”
“谢谢。哇,你看的书好复杂啊。《血y疾病与精神障碍》、《心因x精神障碍》,这个是,tudy on……”
“《toraphobia》,惧旷症研究。”
“惧旷症,什么叫惧旷症?”
“简单地说,惧旷症是指一个人对足以让他产生无助与惶恐的任何情景的畏惧。比方说恐高症。”
“哦,就是恐惧症对吧?”
“嗬嗬,差不多吧。”
“你可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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