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虽小但不难做到的方法,就是下决心为了别人日行一善。这里所谓的行善,并不需要做什么伟大的事情,给口渴的人一杯水就是爱。而忠实于自己的工作,也是件重要的事。要将自己的职业当作上天赐给的天职,以服务贡献他人的心去尽责。
史威登堡曾殷切地说:
“能进入天堂的生活并不困难,做一个好公民、遵守道德,不管有没有信教的人都做得到,是普遍性的生活准则。就算是坏人,也可以在表面上过着看来健全的社会生活。而真正决定善恶的,还是动机。只要动机是来自纯粹的良心、想要帮助别人,那就一定是善的。如果动机是自我中心,如为了提高自己的名声,那就是恶的。”
“重灵性的人会重视法度、主动遵守道德准则,重世俗的人则因为害怕法律或社会正义而遵守道德。前者的动机是出于爱,后者则是出于恐惧。天堂与地狱的岔路就是在此分歧的。”
史威登堡在他的名著《天堂与地狱》中提到:
“去追逐财富、美食、豪宅、外表打扮上的光鲜亮丽、获得生活上的享受与喜悦、花费时间精力去维持身心健康……这类世俗的事情其实做了也无妨。重点只有一个,就是心中时时怀着神(或者时时遵守着自己的良心),无私地去爱人、将快乐带给他们就行了。”
天堂并不是某类人的专利。天堂无限辽阔,比汪洋大海还大,就算人类未来繁衍的所有子孙全都进去也不会挤满。健全的社会生活,对家庭、同胞、国家、全人类的健全之爱,这一切合起来就是爱人、爱神。只要用正确的动机做一切事就行了。
在人世的生活到底是以神(或者说良心),还是以自我为中心,就决定了人要去天堂,还是地狱。
第十二章 将永生当作人生的目标
神为何赐给人类自由意志?
为什么神会赐给人自由意志呢?如果没有自由意志,人就无所谓堕落跟罪,也就不会有地狱的出现。这难道是号称爱与慈悲之神能允许发生的事情吗?神难道不是透过给人自由意志,而导致了人的堕落与苦痛吗?这是神失算了吗?神为什么会犯下这样的错误?历史上对此的争议不断。
因为这样的问题无法解决,哲学家卡缪推论,“所以神根本不存在”,而成了无神论者。如果要帮神所做的事正常化,事情就会变得无法理解;而如果要将世界正常化,则又会得出“神不存在”的结论。再怎么想,慈爱的神也没理由创造出此堕落的世界。给了人自由意志,神就等于将自己的权力与能力交了出去,让自己变得软弱无力,甚至到了尼采所说“上帝己死”的地步。
人类有了自由意志,就可以自由选择善恶。人类的祖先以自由意志走向与神意相反的方向,因而人类的历史才成了堕落的历史。从那之后,人类的战争与争斗就从未停止过,招致了不可胜数的混乱与悲剧。这一切都是神的误判吗?还是来自神的无能?抑或尼采说的上帝己死?
神并没有误判,也不是无能,更没有死去。神就是爱本身,就是因为爱才创造了世界跟人类。神创造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体现爱,想要通过爱来分享喜悦。
如果有份爱是真爱,那一定是从自由意志中自发而出的爱。强迫得到的爱,有可能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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