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状况中,我总是遇到小偷、恶g和凶手,他们对我多么仁慈,多么彬彬有礼!好像他们是我的兄弟。不是吗?嗯?我没有为每一桩罪恶感到内疚,并为此而受痛苦吗?不正是因为我的罪恶,我才同我的同胞密切联系在一起吗?每当我从别人眼里看到一道与我相识的眼光,我就意识到这种秘密的联系。只有公正的人,眼睛才从来不发亮;只有公正的人,才从来不知道人类伙伴关系的秘密;只有公正的人,才对人类犯罪,公正的人才是真正的洪水猛兽;只有公正的人,才要求看我们的指纹,甚至当我们活生生地站在他们面前时,他们还会向我们证明我们已经死亡;只有公正的人,才把随便什么名字,把各种假名,强加到我们头上;才登记假日期,把我们活埋。我宁愿要小偷、恶g、凶手,除非我能找到一个像我自己这种精神状况、我自己这种品质的人。
我从来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我从来没有找到一个像我一样慷慨、一样仁慈、一样宽容、一样无忧无虑、一样粗心大意、一样本质清白的人。我原谅自己犯下的每一桩罪行。我以人性的名义这样做。我知道人性意味着什么,尽管人性有强有弱。我为知道这些而痛苦,也为此而洋洋得意。如果我有机会成为上帝,我会拒绝这种机会。如果我有机会成为一颗明星,我会拒绝这种机会。生活提供的最奇妙机遇是成为人。它包含整个宇宙,包括对死亡的了解,这是上帝都不喜欢了解的。
在此书写作的出发点上,我是重新给我自己洗礼的人。现在已过去多年,其间已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因而很难回到那一时刻,很难追溯戈特利布·莱布瑞希特·米勒的历程。不过,也许我可以提供线索,比方说,我现在是的这个人诞生于一道伤口。那伤口一直伤到心里。按照一切人为的逻辑,我应该已经死了。我事实上已被所有曾经认识我的人当做已经死了;我在他们当中走来走去就像鬼魂一般。他们谈到我的时候用过去时,他们可怜我,给我越来越深地往下掘土,然而我记得我如何常常一如既往地嘲笑他们,如何同其他女人做a,如何欣赏我的食物和饮料,以及我像恶魔似的纠缠着的软床。某样东西已经杀死了我,然而我却活着。但是我是没有记忆、没有名字地活着;我同希望也同悔恨和遗憾无缘。我没有过去,也许也不会有将来;我被活埋在真空里,这就是那道我受伤的伤口。我就是伤口本身。
我有一个朋友,时常同我谈论各各他各各他: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方。——译者的奇迹,对此我一点儿也听不懂。但是我确实多少懂得我受伤的奇迹般的伤口。在世人眼里,我死于这个伤口,但我从伤口里再生,重新受洗。我多少懂得我受伤所经历的奇迹,这个伤口随着我的死亡而治愈了。我谈到它,就好像谈论很久以前的事,但是它始终同我在一起。一切都是很久以前的,似乎看不见,就像永远沉到地平线以下的星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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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四章(3)
使我着迷的是,像我那样死亡、被埋葬的任何东西,竟能复活,而且不止一次,而是无数次;不仅如此,而且每一次我消失,我都前所未有地更深入扎进真空,以便随着每一次复活,奇迹会越变越大。而且清白无暇!再生者总是同一个人,随着每一次再生,越来越成为他自己。他每次只是在蜕皮,随着蜕皮,他也蜕去了他的罪恶。上帝所爱的人是堂堂正正生活的人。上帝所爱的人是有一百万层皮的洋葱。蜕下第一层皮是痛苦难言的;蜕第二层痛苦就少一点儿,第三层更少,直到最后,痛苦变得令人愉快,越来越令人愉快,变成一种欢乐,一种狂喜。然后就既没有欢乐,也没有痛苦,只有在光明面前屈服的黑暗。由于黑暗消失,伤口从它的隐藏处显现出来:这伤口就是人类,就是人类之爱,它沐浴在光亮中。失去的身分恢复了。人类从他敞开的伤口中,从他如此长时间随身携带的坟墓中走出来。
我的记忆就是坟墓。我现在看到她埋在这个坟墓中,这个我爱她比爱所有其他人,比爱世界,比爱上帝,比爱我自己的血r都更加强烈的女人。我看见她在那爱的血腥伤口中溃烂,她如此接近于我,以致我都分不清是她还是伤口本身。我看见她挣扎着解脱自己,使自己摆脱爱的痛苦,而她每挣扎一次,都又重新陷入到伤口中,她无助,窒息,在血污中翻滚。我看到她可怕的眼神,引人哀怜的无言痛苦,一副困兽的样子。我看到她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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