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城的社交圈里,师兄和他朋友的社会地位比公安局局长都高。
因为,他已经是省人大代表,公安局局长需要经常亲自登门征求意见。
用他自己的话说,当初要是一直在公安干到现在,最好的处境也就是个能吃点喝点的大队长。
实际上,他要是那样混吃混喝的,连副大队长也干不上。
姜山胡思乱想着,却摆脱不掉刘韬辉的影子。两相对比,情何以堪?
原来,庞杂的思维脉络都是围绕着刘韬辉展开的。
刘韬辉自杀,根源缘于“比”字。他是典型“人比人得死”的受害者。
人如果进了互相攀比的怪圈,再加上心气高些,境遇差些,不比死才怪呢。
姜山一贯不同和自己不是一类的人相比,但与自己差不多条件的人,还是不知不觉地互相比较。
莫名其妙的比较,有时也会使人有更加充足的动力,刻苦努力,在工作上干出样子来,在生活上活得讲究些,在道德上修养得典范些。
在同龄人中,姜山算是工作能干、生活小康、家庭幸福的,堪称典范。
成绩和进步,令人刮目相看,艳羡不已。
无论社会评价,还是亲戚朋友,都对姜山竖大拇指,少有诋毁之词。
这让姜山很是自慰,也颇为自恋,更为得意。
因为他牢记着当父亲的教诲:人后努力,人前自律。
思绪信马由缰,但面对现实,很快又回转到疑难案件。
姜山到刑警大队工作,虽然身居要职,但为了“十年磨一剑”,习惯亲自带队上火线。
工作中,他善于把学到的专业知识,与老刑警们的经验相结合,活学活用。
他还非常注意总结提炼,认真践行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受益不一般。
不一般,当然就不凡。
由此,姜山侦破水平和工作能力蒸蒸日上,每年侦破的漂亮案件在大队领导班子里最多。
好在有自知之明,内心里一直憋着气,较着劲,比着干,争着先,百尽竿头,更进一步。
姜山清清楚楚知道自己优势所在,更懂得“寸有所长,尺有所短。”的道理。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他从事办公室工作,累年养成,保持着善于总结思考和学习借鉴的良好习惯,一年一大步,提升很快。
刑警大队,历是藏龙卧虎之地。资深侦查员较多。
青年民警凭着一腔热血,挤身进刑警大队。
从头学起,达到一定高度,年龄偏大,就仅凭经验,思而不学,所以再提高就难了。
另一原因,在刑警一线时间过长,有的人产生职业倦怠感,失去兴趣和激情。
当走向事物的反面时,就会返朴归真,越来越顽劣,甚至认死理。
这起不大不小的案子,虽是疑难案件,引发了上访。
姜山却私下认为是“先访上,再上访”。
一般规律,当事人拜会“访问”了上级,上级再过问,案件就有了转机,至少可以变通处理。
案件一点也不复杂,只是牵涉到的背景有些复杂。
起因,一名副大队长勤勤恳恳干了一辈子刑警,好把“死马当成活马医”挂在嘴巴上。
他接手案件,破案心切,并立下军令状,限期十天全案全结,消除隐患。
他打对案件背景考虑过于简单,当成一般的刑事案件,感到小菜一碟。
他直接采取了三堂会审的猛人办法,三下五除二,将涉事人群全圈了去,管吃管住,还管茶。
他们吃的是鲜美羊肉,热气腾腾的火锅,当事人非常配合地按照他先入为主的想法,提供了充分的证人证词。
他利用充分的证人证词,马上将所审讯出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案结了事,顺利交差。
他没有想到,这名“犯罪嫌疑人”进了监所,马上翻供。
而且,倒打一耙,向检察部门检举副大队长“刑讯逼供”,身上还故意弄出些伤来。
检察院调查来,调查去,尽管没法证明副大队长动过手,但是用美食诱惑,算得上“诱供”,马上放人。
案件半途夭折。
“犯罪嫌疑人”也不依不饶,四处“访上”,各级要结果。
局里为了息事宁人,责令那位副大队长自己想办法。
他想来想去,没有了办法,灰头土脸的,骑虎难下。
“犯罪嫌疑人”的庞大家庭背景,如同一架大机器,一旦运转起来,破坏力惊人。
终于,惊动了与他们家世交的大人物,亲自过问此案,做出批示:“诱供”问题很严重,也是变相的刑讯逼供,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及负责人的责任。
局里权衡再三,终难敌挡上级的问责。
在局长“从大局出发,忍辱负重,忍痛割爱”的苦口婆心说服下,党委动议,将副大队长免职,遮人耳目。
如此,平息了上级大领导的火气,算是消除了口舌之患。
尽管大家心照不宣,不议此案,却深知已经给自称尖刀铁拳的刑警大队重创,给公安局脸上抹了黑。
另一名当事人,仍旧在上访。
案件没有铁证,难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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