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生前种的。她种了很多树,梨树、
枣树、橘树种了一堆,可最后存活下来的就只有这一棵枇杷树。”
霍初雪:“……”
“这棵树几年了?”
“十年了。”
霍初雪听完心里隐隐有了计较,这么看来他的妻子至少也离世十年了。
十年啊,确实够长的了!难为这个男人还如此长情。十年如一日,守着这么一小方地方,完好如初地保
留着妻子生前的记忆。
第三杯茶水饮完,霍初雪意识到自己必须得走了。若是再不走,天就该黑了。
“谢谢先生招待,我该走了。还烦请你给我指个路。”
“不急。”他不紧不慢地说:“等会儿我的管家会过来给我送饭,你跟他一起下山。这一片还没有开发,
游客很少来,天色已晚你一个女孩子下山不安全。”
“好。”她点点头,心里有几分感动。感动于男人的思虑周全。
“我打个电话。”说完他便退到角落里打了个电话。
他逆光站着,身形料峭挺拔,狭长的影子斜斜倒映在地上,静谧如画。
长得好看的人不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哪怕仅仅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
清贵。
——
管家是在傍晚六点到的。是个年过六旬的老人,衣着朴素,精神饱满,面容很是和善。
看到霍初雪出现在别墅,管家明显很诧异,可却并没有多问。从食盒里取出饭菜,一一摆在石桌上。
倒是霍初雪主动解释自己的存在:“我到岑岭旅游,可是迷路了,找先生问路。”
管家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毫无反应。
男人跟她解释:“贵叔是聋哑人。”
霍初雪:“……”
难怪听不到她讲话!
管家摆完饭菜就退到了别墅里。院子里就剩下他们两人吃饭。
“招待不周,霍小姐多吃点。”
“先生您太客气了。”
两人平静地吃完一顿晚饭。
饭菜的味道霍初雪没太在意,不过她觉得那应该是她这二十多年來吃得最与众不同的一顿饭,也是最开
心的一顿。
他们吃完,管家来收拾残羹冷炙。
收拾好后,霍初雪就要跟着管家一起下山了。
男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摘的枇杷,用一只小小的纸袋装着,拿给她,“霍小姐的运气不错,今年的枇杷
长势好,味道也不错,带着路上吃。”
“谢谢。”霍初雪格外惶恐,跟他道谢,“叨扰先生了,以后若是有机会,我请先生吃饭。”
“对了,忘记问先生你的名字了。”她这才想起自己忘记了这最重要的一个信息。
男人微微一笑,颇有股fēng_liú云散的意味,道:“贺清时,清时过却的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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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动
态
作者有话要说:
后人续写《项脊轩志》写的是女儿,而我这里延伸出来的是枯木逢春的故事。青梅竹马固然美好,可我还是
喜欢这种有挑战的感情。就是因为现实生活中太少,所以我才会在文里写。
在评论区看到有读者留言问为什么周末会喜欢上邹依这种一无是处,普通至极的女孩,而放弃初雪这样的美
少女。
我记得《白马啸西风》里有这样一句话,“那都是很好很好的,我却偏偏不喜欢。”只能说每个人的因缘际
会不同,最后携手的人也不同。有才子佳人,就会有王子和灰姑娘。然后这是小说,只是设定,不用过多纠
结。
周末不会单独开文,可能我自己的高中生涯太艰苦了,导致我始终不愿回首,下意识抵触那三年,所以我写
不来校园文。不过周最周少爷应该会另外开一篇文。
最后感谢姑娘们的包容!
第66章 番外(7)
第三棵树
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隐在大片纯白的梨花林中, 望不见尽头。
下山的路僻静荒芜,杂草丛生,不太好走。对于霍初雪这种土生土长的城里人来说显然是有些吃力的。
这个点太阳已经完全沉下山头,天空中残留着一抹橘红,淡淡的金粉色, 轮廓模糊。
那栋小别墅也渐渐远去,被甩在了身后。
霍初雪一直紧紧跟着管家, 生怕自己跟丢了。老人家腿脚快,显然是走惯了这种山野小路。
有好几次她都追不上老人的步伐。可又不好意思开口让人家停下来等等她。
经过近四十分钟的跋涉, 她总算是下山了。
和管家告别后,她只身去酒店。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件事,一到酒店,她甚至都来不及洗澡,就直接打开了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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