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睡得我浑身难受,梦中又见到了她。依稀是我十岁不到的光景,她穿着三寸高的漆皮细跟鞋,怒气冲冲地朝我走过来。
我躲在墙角,惊恐到几乎忘了呼吸,生怕她留着长指甲的手再一次抽过来,真的好痛。
梦中清晰的痛感令我猛地惊醒,我喘着粗气,甫一睁开眼,便看见车外有个女人在用力地拍着车门。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景夜,因为误将她当作那个麻烦的女人,我顺手替她开了车门。直到她坐进来,催促我开车,我这才彻底清醒过来,自己搞错了。
可她笑起来的样子真是有趣,明明满目疏离,却偏要佯装亲切,我的劣根性一触即发,不由自主地问她:“去哪里?”
夜色撩人,我却觉得意兴阑珊,好在,能有个人逗逗乐也是不错的选择——
至少,比刚才那个无趣的家伙好。
那时我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爱上她,作为一个还没有学会自爱的人,我甚至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爱这种玩意儿。
就好像鬼魂,谈论的人虽然很多,见到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3
或许是因为无聊,又或许是因为工作忙得找不到其他寄托,我在一个失眠的深夜惊恐地发现,我居然有些想她。
而这一切的一切,或许都要归咎于最近减少了药量的关系,我的情绪时常起伏不定,所以才会在整夜没睡的前提下,想到了前一晚被自己搭救的她,以及她那个脾气火暴的小闺密。
上午十一点,我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边抽烟,边照着昨天她给我留的手机号码打过去。
她们没有拒绝我的邀约,是出于感谢、礼貌还是别的心思,我都不介意。我只不过是无聊得需要找人陪吃饭而已。
一路上我跟她们说摄影圈里稀奇古怪的段子,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她们笑得前俯后仰,我撇撇嘴,却忽然觉得无趣。
她的小闺密后来风风火火地走了,或许是因为男朋友,又或许不是,我完全不关心。我只是吃得胃胀,想要消化一下罢了,所以我才会自作主张地载她去南山散个步。
可她大概是我见过的最迟钝的女人,车子都开了快半个小时了,才意识到方向不对,哇哇地冲我嚷,问我要去哪里。
我也很想知道这一路开到尽头会到哪里,大概是太无聊了,我逗她:“我挺喜欢你的。”
她果然狐疑地看着我,眼里满是鄙视:“这个月你跟多少人表白过了?”
这次我是真的乐了,下意识地算了算,照实回答:“不包括这个月月初分手的前女友的话,大概是第四个。”
她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地耸肩:“这不就结了。”
我忽然很有兴趣,于是乐颠颠地将车停在了半山腰,决定好好跟她聊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提到生父,于我而言,他不过是个标签或者符号罢了,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意义。
但在她面前我真的像中了蛊毒,莫名其妙掏出心里话来,最后又悔不应该。
又过了一阵,我是真的无趣到极点了,竟然像抽了风突然邀请她飙车。我以为她会气呼呼翻脸骂我是疯子,可没想到她竟然平静地仰起脸笑了:“好啊。”
或许就是在车子意外被撞得稀烂的那一刻,我才开始隐隐觉得她是不同的。可是好像太迟了啊。我望了一眼身旁昏迷的她,慢慢失去了知觉。
4
好吧,或许罪恶深重的贱人都会长命百岁,自我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我便意识到,死里逃生的我更应该好好活着,因为换车的钱真是足以诱发传说中的心肌梗死。
我只在病床上躺了几天,便被主治医师轰出了医院,说是最好回家休养。我知道他是受不了自己貌美如花的小护士被我拐骗。
去看她纯属心血来潮,我这人天生狭隘,对别人的死活从不记挂,只是因为手里的工作刚好暂告一段落,才会想要去医院走走。
她的病房不错,比楼下我住的那种多出了电视和小冰箱。
我是在她的病房门口初次见到程屿的,或许是职业病,我天生对长得好看的人抱有好感,很显然,他是我喜欢拍的那一类。
没想到他竟然让我吃了闭门羹:“她刚刚吃过药睡了,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晚些再来看她。”
他的语调平缓,让人抓不住泄愤的把柄,何况我也并不是真的愤怒。所以到最后,也不过是轻轻耸耸肩:“我会再来的。”
我发誓,直到此刻,我对景夜,也不过是比常人多一些好奇与欣赏,还不及喜欢,当然,更谈不上爱。
那之后我便忘了要再去探望她的事,新接的工作十分棘手,那位脸上的粉扑得比城墙还厚的小歌手酷爱耍大牌,一张白板似的脸让人看了直倒胃口。
终于,在第四次返工的时候我上火了,招呼过新上任的小助理,甩手走人。
没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车子开到一半,汽油竟然用光了,我干脆熄了火,示意助理先下班,一个人坐在车上听音乐。
想起景夜是因为翻到一张老唱片,老浪子齐秦的《夜夜夜夜》,让我不禁联系起她的名字,黑不溜秋,倒和她阴沉的本质很相配。
我将一只胳膊架在方向盘上给她打电话,电话里她心不在焉,我不禁有些上火,想起当日她身边的闺密,忍不住逗她:“其实我是找你要尹蔚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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