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看他吃的苦,和每天花费的大量时间,方正就有些瞧不上这《铁布衫》了。
第一,他没时间;第二,太吃苦;第三,没前途,练出来还不如做个健美先生呢。
更何况现代社会禁武太厉害了。
难怪那群土夫子只想卖钱而不想练呢。
那杀手估计为了力量会去练练看,不过偷这秘籍更多的是为了钱,不谈文物价值,卖给修炼铁布衫的人就可以卖个大价钱了,完整的《铁布衫》不仅是修炼方法,更是一种传承,一种正统的代表。
搞不好这个前辈还是个青史留名的人物呢。
不过方正随手就想把它扔下了,等下就找个角落放起来,哪天有时间了或许会去卖点钱什么的。
可刚想放下书的方正却怎么也舍不得放下,仿佛这是个宝贝,但心里却也想不明白这有什么奇特的。
恍若有种指引,告诉他这东西有着神异。
放下又拿起,拿起来又想放下,方正翻来覆去查看这本书,过了一会儿,苦恼而又有些烦躁方正决定试试一些特殊的方法。
把书泡进水里,书都快泡烂了也没反应,烘了十来分钟,书干了,他又拿火烧,居然瞬间就烧了起来。
呃,自己真是作死啊,白花花的银子就没了。
古代高手藏东西不是都这么藏的吗?
套路太深,自觉没猜对的方正都蒙逼了,他还以为真能得到绝世神功呢。
端起盆里的灰烬,他就要倒了,可黑漆漆的灰烬里的金光一闪,立马方正的心又加速跳了起来。
古代人哪有现代人聪明啊,那群****果然喜欢这么藏东西啊。
一把将那东西捞了起来,那金光闪亮的东西就在书脊里,剥开阻拦,布满花纹的一件精美金色器物就展现在他面前。
细细的一根金棍,只有铅笔笔芯那么大,一半长。
能值不少钱吧!?不过这东西比完整古老的《铁布衫》还珍贵?
使劲盯着这根小棍,忽然,一端的一段较大花纹引起了他的注意,瞪大眼睛一看,视力绝佳的方正竟然模糊的看见了四个大字:
武道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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