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将心里想清楚了,这道题的确没有什么数学规律,只是一个读法上的误区。如果有人也抽到这道题,被题目给误导了,专注于其上面寻找规律,恐怕都要认栽好几回了。
荆将是想通了,但很明显众人都还围绕着规律这个方面去思考,什么函数,定律,连微积分都想出来了,不过都纯属扯淡,南辕北辙,有结果才怪。
“我有答案了。”荆将此言一出,考官又打了一个寒颤,心想这才又过了多久啊,就想出来了,不会瞎扯淡的想出来一个规律刚好符合这个数目吧!不过随即一想又坦然的笑了,只要不符合答案标准,管你什么规律都错。
“哦...,这位同学真厉害啊,每次那么快都想出来了,那你说来听听答案是什么。”
经过刚才连续两次的打击,众人都已经对荆将有一点免疫力了,至少不会再大惊小怪,目瞪口呆了。所以,荆将再次神速想出答案,众人也不吃惊了,反而更倾心于答案是什么。因此,你可以看到这样一副场面,本来呢只是一个问题对答的挑战点,现在更像是一场古时的说书会,荆将说,众人听。
“凶手并没有去寻找什么规律去杀人,而是一个依循渐递的读数。”
“读数?”荆将还没说完,这两个字就给在场的众人一个大大的疑惑,不过听在考官的心里却是“咯噔”一下。
“没错,就是读数,语法上的读数。列如一个一字,按照单位的读法就是一个一,而一个一加起来就读成两个一,再读下去就是一个二和一个一。”
荆将这么说,在场一些聪明的人就马上懂了,叫道:“原来是这样,我也想明白了。”而没想明白的,反而更加疑惑了。连忙追问是怎么回事。暂且不提场下的情况,继续听荆将的回答。
“那依照这个读数,我们回到题目上。凶手从零开始,先杀了第一个人,那就读作一个一,而一个一加起来就是二,所以第二次杀了两个人,读作两个一。二加一等于三,第三次也就杀了三个人,到了后面读数的语法复杂加多,因此数目也变得多了。第四次读作一个二和一个一,那加起来就是1+2+1+1=5,第四次杀了五个人。依循渐递接下来就读作一个一和一个二和两个一,加起来1+1+1+2+2+1=8。既然如此,那第六次杀人就读作三个一和两个二和一个一,3+1+2+2+1+1=10,所以第六次杀了十个人。”
完美的解答,听得淋漓尽致的同学们送出了热烈的掌声,大叫好啊,厉害啊之类的话。可以说是重振士气。
而考官邪恶的想法也再次破灭,又被荆将击败了。但就算如此,考官嫉妒的性格还是不服气,反正后面还有七道题,我就不信你真的那么厉害,全都破了!
“第四题。【(第一人称)有一个生意上的朋友请我去吃饭,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因为上阵子由于进货的问题和他闹得有些不愉快。估计是他想跟我道歉吧,而且他反复强调有一道菜需要我帮忙,那我也不好不给面子,只好去了。去到之后,那位朋友做了很多菜,到了需要我帮忙的那道菜时,朋友却说盐没了,那我说我下去买。他却阻止了我,说不用,然后紧闭门窗,打开屋里的炉子。看着他异常的行为我邹了邹眉,这天气不冷啊。】请问,这其中有什么诡异之处,而那位朋友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思维推理题不在于它的结构有多复杂有多难,而是往往一些正常的或者看不出问题来的地方那才叫难。像这道题如果要说诡异点可以一眼看出来,但用在现实生活中它却不算问题,因为一个人的心理活动以及心理常态是没有衡量去标准的。换句话说,一个富人家的孩子和一个穷人家的孩子在相同或者不同的社会环境下所产生的都是极大的心理反差。所以很难说他做的行为就是诡异的,或者异于常人的,只是各自的思维观不同。
而这道题难就难在不好说。第一,没有明确的回答点。如果要说这个朋友为什么要这么做,可以有很多个理解方法,但不一定可以和题目中提到的要点相结合;第二,题目是以第一人称角度去诉说,文中提到的是他个人的理解与态度,很容易被个人情感所误导,而不能发现问题所在;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逻辑感差,逻辑感十分差的题目并不代表它就是错题,而是形成一种感悟上的混淆。敢情就五个字:就要误导你。
所以,变态思维题,何故变态,就是要避开常见的逻辑思维,走没逻辑路线,不对,怎么能是没逻辑,是怪逻辑路线。怪逻辑,怪逻辑,题目的逻辑感肯定就耐人寻味啦。
但这样就能难倒荆将吗,不过是考官的痴人梦呓而已。在脑海里进行一遍模拟现场之后,那个让考官心惊肉跳的淡淡笑容再次映现。
“诡异点有三处。没有什么菜是特殊要人帮忙的,除非是什么大型畜类的动物需要过多的人力进行烹饪,但很明显这一般都是在餐饮服务业类的店铺内进行,不可能在家里干这种吃力不得好的活。这是其一;其二,如果是要跟人道歉,并且是生意上的朋友,都会选择在外吃饭,请到家里吃家常小菜明显不符合意境;其三,也是最清楚的一点,盐没了,为什么不下去买,而是关窗户开炉子呢。综合其这三点,要知道这位朋友要干什么也是容易不过了。”
荆将的一番话,清晰,明了,直击主题。已经领略到荆将厉害的人除了佩服就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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