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今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天空湛蓝,白云漂浮,阳光灿烂。 今天是周日,而且还是逢场天,要比平日里热闹得多。 走到街上,街面上的人流熙熙攘攘,老远,就能听到高音喇叭播放着“在希望的田野上”的曲调,不时,还能瞧到几个小孩人流中窜进窜出,成群结队的,或追逐打闹,或一阵疯跑,也不知道在兴奋些啥? 街道两旁的小摊小贩也很多,有卖冰糕的,熬糖人的,卖冰糖葫芦的,挑着两个大红木桶卖豆花的,每个摊子都围了不少人,以小孩居多,或纯粹瞧热闹,或花俩钢镚儿尝个鲜。 别小看几个钢镚的作用,以八十年代初期的消费标准,花1分钱能买到一颗水果糖,花两分钱能买到爽口冰凉的水果味冰棍,花5分钱能买到一块雪白软绵,比拳头还要大的丁丁糖…… 沈乐牵着安红温暖的牵手,似乎也被这热闹喧嚣的景致所感染,夹杂在涌动熙攘的人流中,东瞅瞅西看看,当真是瞧啥啥新鲜,瞅啥啥热闹。 而土鸡变凤凰的安红也是引起一些男子的频频注目,一路走过,回头率颇高。以至于潜藏在她内心深处的虚荣心顿时爆发,昂首挺胸,仰着个脸蛋,就像一只骄傲的母孔雀。 穿过几条街道,沈乐跟安红来到了城东的花鸟市场,说是市场,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条临时专卖花草、鱼鸟之类一条街。 在这条不算宽敞,也不长的街上,不管是城里的还是乡下的贩子,推个自行车,或拉个板车,抑或是蹬个三轮,上面或放着花草盆栽、或放着鸟笼,抑或堆砌几个鱼缸,朝路边一放,就算是个摊位了。 这条街似乎没什么专人管理,显得乱哄哄的,又脏又乱,而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致也导致不少贼眉鼠眼的“三只手”夹杂其中。 沈乐要找的老黑就混迹在这花鸟市场中。 老黑是个半路出家的花草贩子,而且还是沈乐连哄带骗,硬拖下水的贩子。 老黑名叫朱明江,年纪不大,今年才刚满18岁,文化不高,貌似连初中都没毕业。但在沈乐眼里,这个长得五大三粗,皮肤黝黑,也没什么文化的朱明江绝对是个人才。 在沈乐重生前的记忆中,朱明江在当地算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响当当的企业家,这家伙发迹前摆过卤菜摊,当过菜贩子,开过饭馆。在他30岁那年,自打做起地板砖生意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后来又办起了工厂,成为永兴县第一个百万富翁。跨入21世纪后,这家伙已经拥有5家实业工厂,一家大酒店,三家超市,固定资产十几个亿,这还不算他拥有众多的房产、门面等等…… 说起朱明江本人,当地好多人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一说起朱百万那是人人皆知。至于老黑这个绰号,则是沈乐给他取的。 当然,在沈乐重生后偶遇朱明江的时候,这家伙还在社会上晃荡着,游手好闲的,正落魄着,哪有半分身家上亿的风采。 沈乐跟朱明江的认识也是颇有些戏剧性,当时,他在放学的路上,正好瞧见这家伙跟一群混混干群架,群架还没干完就被派出所的人逮了个现行。 当街群殴,事情可大可小,不过像老黑这种没什么背景的混混,关个十天半月的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沈乐认出这个打架的家伙是就是未来的亿万富翁时,当时就灵机一动,自然是想法设法的要去跟他接近。沈乐见他被抓进派出所,于是打着沈君怡的招牌,到派出所找到所长,然后谎称朱明江是他表哥云云…… 有沈君怡这个当官的老妈罩着,派出所所长多少要买点面子,只是略微教育了老黑一下,就把他从号子放了出来。 当时朱明江被放出来的时候,被所长告知是沾了什么当官的光才被放出的,就有些云里雾里,当他见到自称是他表弟的沈乐时,脑子里更是一塌糊涂。 还好沈乐早就编好了一套说辞,从派出所出来,经过沈乐一番费力的解说,朱明江总算明白了这个所谓的表弟是冒牌的,只是方便把他从号子里弄出来的称呼而已。 但沈乐为什么要把他从号子里弄出来?老黑至今还糊涂着,不过有一点他算是清醒的,就是沈乐有个很强悍的老妈,跟这个小衙内结交,他绝对吃不了什么亏。 而沈乐成功的跟老黑套上近乎后,原本以为跟着这个家伙能有条发财的捷径,没曾想,这家伙的脑袋似乎还没开窍,成天游手好闲的,整个一混混,又哪里知道什么发财大计? 到头来,还是沈乐绞尽脑汁的想了个能快速发财的点子,并说服老黑合伙。自那以后,两人经过一番折腾,还真淘到了第一桶金…… 老黑在这条花鸟街租了个小铺面,当沈乐跟安红快到老黑的铺面时,这时,沈乐却突然停下了脚步。 身旁的安红见他停下,问了声:“乐乐,怎么了?” 沈乐没有回答,而是直勾勾的盯着街道的尽头。 街尽头是一个十字路口,街口一侧的一家饭店门前,只见一个靓丽的女人正在饭店门口前来回徘徊,瞧她黛眉微蹙,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似乎在犹豫着要不要进那饭店…… ~~~~~~~ 新书开张,看书投票是美德,还请朋友们多支持,多推荐,谢谢。
第007章 窥听
是叶老师!她在那里干什么? 沈乐瞧着那婉约靓丽的身影,心里不由一喜。 这时,只见一名20来岁的小伙子从饭店里走了出来,那名小伙子似乎认识叶老师,笑嘻嘻的上前跟她打着招呼。 只见那名小伙子跟叶娴一边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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