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府古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明朝统一天下后,将此处隶属于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此城人口居住二十万左右,是一座人口济济的大城市,经济昌盛,很是繁荣。各种古建筑和流传已久的历史古迹,令这所城市更是外来人口密集,纷纷来观光旅游。这日,天气阴霾,乌云翻滚,风沙漫天,天空似乎正在凝聚着一场暴风雨样,令整个天色很是灰暗,街上的行人也不是很多,这时,一座很是优雅的马车从城门处慢慢驶来,马车上市一位勇猛的虬髯大汉,表情很是冷酷,对于这即将变天的乌云,他毫无所动只是很专心的驾驭着马车,对于旁人的惊奇和疑问他都不屑一顾。他们正是刚刚和剑锋分别的沈惊云和阿古,箫枫坐在车厢内,伸直了双腿,做的很舒适,他有个习惯,他觉得不管怎么样,只要能够让自己舒服的事情,他都喜欢去做和尝试。此时,他的眼神仔细盯着车厢内仅剩下三壶的美酒,心中不禁想起那飘香居主人,素未谋面的神秘少女,为何她会如此待他,他不明白,也不清楚,难道她对自己有好感,沈惊云不禁失笑,叹了口气道;老了,老了,自古多情空遗恨,我又何必自以为是了?
沈惊云脑海中记忆起那神秘的少年剑锋,不禁觉得有点可惜,才匆匆一见,就离别在即,这个少年的剑法实在是很可怕,他通晓天下的剑法,却没有一门一派的剑法使出来,比剑锋的剑更快,更恐怖的!就算他在剑锋这年纪的时候,论起武功深浅来比较时,与之对敌,也只能是五五之数!剑锋就像突然出现这尘世中来样,身份神秘,剑法精妙,他的身上到底还藏着好多的秘密,对于这些,他没有去问剑锋,因为他觉得做朋友的,不能去问他一些不愿说出的言语,这样实在是太过于强迫,箫枫一生之中,从未强求任何人。他知道,若是剑锋想向说出的时候,自然会向他道明。沈惊云淡淡的道;阿古,今日天色太过灰暗,我们也不栈,歇息一晚。阿古听闻后,连忙恭敬的答道;好的,少爷。沈惊云坐在车厢内在也没答话,突然耳内一阵微动,不一会儿,十几匹马匆匆从他马车而过,很是匆忙,他心中很是疑惑,拉开窗帘,才见全部清一色的黑衣人,应该是黑道中人,一会儿,就从他的马车旁边而过,扬起的灰尘令人很是反感。
不一会儿,马车来到了一处规模很大的酒馆,这时候,因天气乌云密布,饭馆的人络绎不绝,很是热闹异常,很是喧闹,沈惊云下了马车,漫目望去,这家的饭馆的规模倒是挺大,但是与飘香居相比而言,只能说气势磅礴了些,没有飘香居那份优雅,宁静。这间饭馆的名字倒是很有趣,聚贤馆。沈惊云淡淡的笑了下,自语道;聚贤馆,不知这家饭馆又是那个势力,所开,既然敢取这么大气的名字,饭馆外,放着几辆镖车,马车上的镖旗随风吹的哄哄作响,原来是京城赫赫有名的龙威镖局所押的镖!箫枫和阿古走进了大门处,里面坐满了江湖人士,桌上都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兵器,整个大堂都座无虚席,大家都在议论着江湖上刀口舔血的生涯,尤其是在喝酒后,更是说个不停,仿佛要告诉世人,他们就是江湖人样!当沈惊云一踏入,大堂里里时候,所有人的眼光,都望他的身上望了一眼,心中都很惊奇,如此儒雅潇洒的人物倒也是少见,街面到处洋溢着灰尘,可这中年男子身上的白衣服,并没有一丝灰尘,他们都觉得这人很不简单,更甚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名勇猛的赤铜色的勇猛大汉,他那浑身的肌肉很是凶猛,对于这些人的惊愕,沈惊云和阿古视若无睹,走到了大堂内部,箫枫静静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毫无言语。阿古早已经去安排客房去了。
沈惊云一点不急躁,也不用担心,会找不到坐的地方,因为他明白,这世间有很少的东西,是用金钱办不到的,不一会儿,阿古走了过来,恭敬道;少爷,一切都安排好了。沈惊云笑了笑,点了点头,然后找了处角落靠窗而坐,一双眼神盯着窗外,对于大堂的喧闹,他似乎未感到一丝的叨扰,阿古也是静静坐在他的面前,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四个小菜,两壶酒,他们两谁也没有动,连端菜的小二都觉得他们是个怪人,但是小二脸上没有表露丝厌倦,因为刚才阿古找他的时候,给了他一锭五两重的金子,足以让他对待箫枫跟阿古态度恭敬起来,沈惊云的眼神这时转向桌上的酒壶,右手端起酒壶在杯中倒入一杯酒,一股很烈的酒味扑鼻而来,他端起来一口而饮。喝完之后,他的眼角向着大堂扫去,只见整个大堂,龙威镖局的人占了大部分,他们正在大口喝着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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