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小鹰非常生气。
莱克斯是美国有名的富豪,有那么几个看他不顺眼的人很正常。但是,通过恶意毁坏他的名声这种卑鄙的手段,实在让人火大啊。
小鹰回来的时候并没有使用超速度,只是一步一步的向银行走去,小脑袋一直低着,紧皱的眉头表示他心事重重。
好家伙,敢用莱克斯桑的脸来犯罪,这不是在莱克斯桑的脸上抹黑吗!
这件事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银行有监视摄像机,一定拍到了那个人的脸,警方只要稍微盘查一下,就可以知道犯罪者的长相。
警察一定会找到莱克斯桑那里的。可恶,要是莱克斯桑被当成犯人抓走了就糟了。
“该死!早知道会这样,那个时候就该把他拿下的!”小鹰很是懊恼,早知道如此,那个假莱克斯冲向小鹰的时候就该把他打趴下。
的确,虽然对方是个力量超过三顿的超人类,但小鹰可是一个非人类!被那个家伙一巴掌扇飞纯粹是因为一时的大意。如果小鹰一开始就集中精神,绝对可以在三秒钟内放倒对方!
可以,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歹徒已经逃跑了,小鹰实在没有办法找到一个躲藏着的超人类。
再说了,抢匪假扮成莱克斯,想必一定会很厉害的易容术,先别说能不能找到,就算找到了,他就是现在你面前你也认不出来啊!
“嗯?易容术?”这个时候,小鹰似乎想到了什么。
“难道!”小鹰顿时想到,那个在小巷子里遇到的俄国美女。按理说抢匪虽然力量巨大,但终究只是一个人类,是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那个小巷子里脱身的。
再结合抢匪会使用易容术这件事,小鹰立马就明白了。
“那个女人就是抢匪啊!”此时的小鹰悔的肠子都青了,“可恶!我怎么那么白痴啊!这个时候那家伙早就跑的没影啦!”
现在后悔也没用,估计就是回到那个小巷子,那个女人也已经逃走了吧。
小鹰向着银行走去,更加颓废了。
不过转念一想,就算抓不到那个家伙,莱克斯也不可能被抓走啊。
莱克斯一定有很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就算没有也没关系,案发现场一定还留有犯人的指纹啊!指纹可以说明一切,就算那个假莱克斯的易容术登峰造极,也绝对不可能改变自己的指纹的。
即便如此,我也一定要抓到那个犯人!莱克斯桑是个好人,我又是他的朋友,我绝对不能允许他受到这样的污蔑!
不过,我只是一个小孩子,那些自以为是嗯警察一定不会让我参与调查的。没办法,只好暗中跟着那些警察叔叔了,凭我的速度,应该不会被发现的。
这样冷静的分析过状况,小鹰将现状与可用的手段大致思考了一下,也决定好了下一步该怎么走,人也已经到达了银行。
小鹰远远的看到,在银行的门前,停着四辆警车,十几个警察用黄色的线封锁了现场。案发当时在银行里的人此时都在银行外面接受审讯。
这个时候,小鹰注意到了警察里面的一个人,此人身穿高级警员的服装,相貌极其英俊,一双紫色的瞳孔很是吸引人。此时,这个人正在向一个年轻警员了解情况。
小鹰惊呆了,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小小的银行抢劫案,竟然会惊动这位大神。传说中远夜市的警神——日高天同!只要是个远夜市的人都认得他那紫色的瞳孔。
以前,爱莉还在世的时候,经常给小鹰讲天同的故事。天同开始活跃是在七年前,原本除了长得帅以外极其普通的天同,突然展现出了难以想象的超能力,在打击犯罪的时候屡建奇功,不知不觉就当上了远夜市的警长。
天同的故事称的上是远夜市的神话,每次遇到其他警察无法解决的问题的时候,它都可以轻松解决。
不仅仅因为他是变种人,拥有常人无法匹敌的超能力。他在办案方面的才能,可谓世所罕见,破案成功率高于百分之九十。
久而久之,日高天同就成了专属于远夜市的英雄。
不过,本人个人认为,它被称为英雄的最大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他长得太帅了,下到八岁上到八十岁,老少通杀,高中时代曾迷倒万千少女。
可惜,老早就结婚了。
那个时候,天同在田中道场看着不自量力(其个人的想法)的木村良平向田中太郎挑战剑道,又被极其喜欢装b(还是其个人的想法)的田中太郎完虐,心里甚是不爽。
在他看来,田中太郎那个老家伙就该被挑战者砍死。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天同发誓他一定会高兴的放全市警察三天假期。
就在天同心情极其不爽的时候,一通来自警局的电话让他更加烦躁。
但是,一听到电话的内容,天同所有的不快与烦闷完全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震惊与不可置信。
那个莱克斯·卢瑟!那个超有钱的莱克斯·卢瑟!那个有钱到可以拿美元给几百个员工当厕纸用的莱克斯·卢瑟!
竟然大老远的从美国飞到rb来……抢银行?
这恐怕是本世纪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了吧。
但是事实胜于雄辩,天同来到被抢的银行后,进行了非常仔细的现场审讯,不管是众多的一般市民还是柜台的营业员小姐,都一口咬定犯罪者就是莱克斯·卢瑟。
不会错的,远夜市的外国人很少,也只有莱克斯才有着一个让人永生难忘的发型啊。
喜欢金色的奇迹请大家收藏:(m.dmbook0.com),爱久久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