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穴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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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妞妞歪头看着说得一板一眼的卷毛狗,心里难过地想,这小哥大概是被抛弃后刺激得不轻吧。
妞妞表示自己也无处可去,主动提出和阿彻同行,阿彻也很开心路上能有个伴,但是妞妞在听说阿彻的目的地后彻底傻了眼。
“你走错路了啊!”茶杯猪惊道,“庚林市在山的那边,离了十万八千里呢!”
阿彻也呆了,眨眨眼:“可是我明明听见司机大叔说要进城啊!”
“他肯定是要去淮港,这条马路再过去就是淮港了,淮港也是大城市。”妞妞同情地看着呆滞脸的金毛小哥,这是要多二才能迷路成这样啊,“要不,你就改道去淮港吧,反正都是大城市。”
阿彻从沉重的打击中回过神,坚定地摇头:“我要去庚林找人。那你能告诉我要怎么去庚林吗?”
妞妞沉默地抬头仰望马路对面高耸的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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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时后。
“其实你没必要和我一起爬山的。”阿彻回头看着努力跟在他身后的茶杯猪,“你去淮港更近更方便吧。”
妞妞停下小短腿,低头看看地面上小小的猪蹄印:“去了淮港我也是一个人……”
阿彻也猜到妞妞大概是被主人给抛弃了,也不敢多提妞妞的伤心事,见妞妞爬得费力,便说:“要不我背你吧。”
“没事,你走慢点我就能跟上。”
阿彻点点头,其实心里挺难过,明明是宠物,应该是用来宠的啊,为什么会被抛弃呢?
山路很难走,一狗一猪走走停停了三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看到山的另一面。他们一开始是吃馒头,发现山里有野果子,味道还不错的时候,馒头就被冷落了。有人做伴,一路上也多了不少乐趣。
一到夜里不能赶路的时候,一狗一猪就边睡觉边聊天,妞妞听阿彻讲起一路进城的经历,听到“空中客车”时笑得在地上直打滚:“那哪里是什么空中客车啊!真正的空中客车是……”茶杯猪一骨碌爬起来仰起头,“看!那才是空中客车!”
阿彻跟着仰起头,头顶传来低低的轰鸣声,像是远雷,红色的光点在夜空中一闪一闪地飞过,虽然夜色浓重,但阿彻还是看见了那庞大得惊人的轮廓。他只在电视里见过飞机,从没这么近地亲眼看到过,那庞然大物仿佛是贴着山顶飞过的。小金毛叹为观止地目送空中客车飞越山峰,仰着脑袋从左到右生生地扭了一百八十度,张着狗嘴半晌都合不拢。这么大的飞机,偏偏就是不掉下来,真是太厉害了!
阿彻很羡慕妞妞懂那么多,妞妞也很得意,一股脑地跟金毛小哥分享起来。
“大城市里什么都有!除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有地下跑的呢,那玩意儿叫地铁。”
阿彻想象不出地铁长什么样子:“飞机地铁你都坐过啊?”
“飞机我是没坐过,但我坐过地铁,因为我小嘛,主人上哪儿都带着我,把我塞进衣兜里就行了,我还坐火车跟主人一起旅游过呢!”
金毛狗趴在草地上听妞妞讲起和主人去北方看雪山,去南方看古镇,羡慕地摇起尾巴:“我也想和小修一起坐火车旅游。”
妞妞问:“小修是你的主人吗?”
金毛小哥不高兴了:“小修是我的朋友。”
茶杯猪愣了愣:“小修也是狗?”
“小修是人啊!”阿彻郁闷得不行。
妞妞越听越奇怪:“那他就是你的主人啊。”
阿彻快被绕晕了:“小修是我的朋友,不是主人!我不是宠物犬,我是……”
“是是,你是灵犬,是能变成人的灵犬……”茶杯猪的小猪蹄安慰似地拍拍着急的金毛狗,心里不禁唏嘘,原来狗也会得精神分裂。
山里的夜晚蚊子特别多,妞妞见金毛小哥扑来扑去地赶蚊子,无奈地叹气:“小哥,别浪费力气了,扑不干净的。”
最后一狗一猪把自己裹在衣服里,才勉强捱过铺天盖地的蚊子。
阿彻趴在草地上,两只前爪枕着下巴,闭着眼自我催眠却总也睡不着,鼻尖忽然痒痒的,睁开眼,一只蟋蟀就在他鼻子跟前,两条前须探啊探,阿彻盯着蟋蟀发呆,想起了贺兰老师家里那只总是爬到他鼻子跟前,晃着两根长长的前须招惹他的小强。夏天的晚上他和贺兰老师经常满屋子打小强,晚上睡觉的时候贺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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