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没用吧……什么忙都帮不上,什么事都不会做。都快要二十岁的人,却还要哥哥养着。”白尧苦笑着对宁竟瑶说。
宁竟瑶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们的相处模式,微微一怔后却笑了,说:“怎么会,你只要高中了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了。”
寒窗苦读十年,曾经是为的光宗耀祖,如今却只是为了让一个人开心,让一个人过上好的生活。
宁竟瑶是从未吃过苦的,永远不会知道那些为了这十年一次的科举而努力付出的人,但是他却清楚地看得到白尧的坚定。
宁王爷这次来北桐城一半是自己想出来游玩,一半是因为易九臣。
易九臣把一个快要二十岁的小伙子形容的像个狂热崇拜宁竟瑶的小信徒,偶尔在见到白尧看了宁竟瑶写的杂记后,说要是能亲眼渐渐宁王爷本人就好了,结果易九臣就半引诱宁竟瑶来了这里。
当然,在此之前,白尧是断断想不到自己哥哥竟和名声如此之大的宁王爷相识,开始还很紧张,后来聊开了便轻松了许多。
四个人并不张扬,只不过,或许是因为宁竟瑶身上的衣着太好,又或是因为男人气质那掩不住的高贵,惹得路人纷纷侧目,却又不敢一直盯着看。
一大下午,宁竟瑶被易九臣带着把闹市的一半都逛了个大概,快要中午的时候,才意犹未尽的回了府邸,回去前,还给买了几串糖葫芦,说是带回去给小世子尝鲜。
回去的路上,只有宁竟瑶和邹祭天两个人,易九臣带着他弟弟白尧回了自己的家,路上,宁竟瑶就拿出了一串糖葫芦抵在身边男孩儿的嘴唇上,说:“在府里你不是挺能说,怎么出来了就半天都冒不出一个字?嗯?”
邹祭天身上穿着干净的衣衫,因为并没有准备多余小孩的衣服,就直接拿来原本给小世子带的衣服,衣衫很是精致,颜色稚气,穿在邹祭天的身上,虽没有宁崇云穿着好看,却也看着舒心。
男孩舌尖舔了舔那糖葫芦,甜甜的,便自己伸手接过,一边好奇的看着手里的糖葫芦,一边说:“你和那个人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是么……”男人自己也拿出一串,看着山楂上面亮晶晶的糖衣,含住一笑口,尝到那麦芽糖的甜味,不禁弯了弯眼角。
男孩见宁竟瑶这样,点破道:“买这个东西其实是你自己想要吧……”还找借口说什么是给小孩子买来吃。
宁竟瑶也不反驳,漆黑的眸子看了男孩儿一眼,声音轻淡带着浅浅的笑意,道:“怎么,有意见?”完全没有被戳穿的不好意思。
男孩一愣,随即垂下眼,摇了摇头:“没有。”
短暂的相处后,宁竟瑶把邹祭天交给管家带,因为太小,又与小世子岁数相当,便让邹祭天当了宁崇云的书童。
只不过宁崇云不太高兴,听说是男人的意思,又不敢违背,却怎么都不让邹祭天跟着自己,每天下午都跑的不见踪影,而邹祭天也每天从早到晚跟着宁竟瑶,俨然一个贴身小厮的身份了。
直到终于有一天,小世子不知道从哪里抱回来一只才满月的奶白色的小狗,送给了宁竟瑶……
就像每次小世子送男人东西一样,宁崇云怀里就抱着那只被打理的干干净净的奶白色的小狗,小心翼翼的递给宁竟瑶,男人一边询问少年是从哪里弄来这小动物,一边揉了揉小狗毛茸茸的脑袋。
此时坐在纳凉小厅里,对面是一池的荷花,身边放置的全是寒冰,穿的也极少,薄薄的丝质衣袍就被怀里的小狗扒拉着刨开,露出精致性感的锁骨和那隐约快要露出来的雪白的肩头。
厅里只有小世子和邹祭天在,加上一只才满月的小狗,宁王爷便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却不慎让小狗踩着自己的手臂趴在胸膛上舔起了自己的脖颈……
小世子看着自己送的小狗这么不听话,既着急又担心,却不曾想这样顽皮的小狗却得了宁竟瑶的欢心,每晚都会带着那只狗到处溜达,在手心上放些点心,亲自喂给小狗。
可惜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
一天夜里,宁竟瑶这么都找不到那只狗,取而代之的,是邹祭天半跪在男人脚边,亲吻指尖……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东明城皇宫内,御书房里的帝王眸色幽暗的看着下属送来的写着宁王爷从出东明城至今每天干了什么的所有明细文书,那修长的指尖轻轻撑着自己的额角,轻笑着,声音低低的。
第十四章:殷仇
向来不喜欢让别人碰到自己身体的宁王爷觉得,不能再把邹祭天放在身边了。
并非是邹祭天不好,而是太好。
宁竟瑶一点儿都不能明白男孩心里究竟是在想些什么,在身上的伤都还没有彻底好时,就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穿衣穿鞋,束发洗脸。
到现在,竟然已经可以在他没有任何反感的情况下开始在他沐浴的时候守在屏风和那纱幔外了……
男人看着微微波动的水面,忽然想起前几日无故消失掉的小狗来,敛了敛眉。
近期宁竟瑶心情易于浮躁,算了算日子,却是该到了吃药的时候,每月的月中,其实便是他那异于其他男子地方时时刻刻提醒男人自己存在的时候。
宁竟瑶吃了快要十三年的药,却也并没有让自己那雌花彻底不再流出那些充满骚腥味的血来,只是让那些原本要来四五天的月事缩减至一天,而血量也大幅度的减少了。
宁王爷在吃这药时,就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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