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郡王府从外头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因为座落在城中最好的地方,等闲平民也不敢打此经过,官宦人等又多数绕着走,因此即使有什么马车骡车之类从角门进入,一般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桃华回府,走的自然是侧门,不过进了门之后往里走了一段,就发现角门的方向有一辆破旧的马车停在那里,拉车的马儿块头不大,一看就不是郡王府用的马。
“王妃——”初一从里头迎出来,“王爷请王妃去书房。”说着,他压低声音,“那一位被带回来了。”
“带回来了?”桃华虽然料到多半是曹秀婉的事儿,却没想到竟然能把人带回来,“从哪里找到的?”
“嗐!”初一眉飞色舞,“王妃怕也想不到,那位当初是奔去了泉州,后来崔知府死了,在那里存身不住,竟跑回京城来了呢。”
这下纵然是桃华也要忍不住大吃一惊了:“她竟还敢回京城?”得说崔秀婉是傻大胆不怕死呢,还是深谙灯下黑的道理?
“可不是!”初一撇了撇嘴,“就藏在崔家!崔氏在宫里听了王妃的话,心里有鬼,就想着把人送到岭南去。谁知这位——又不想去岭南,想回泉州了。半途上打晕了伺候的人逃出来,正好被咱们的人逮个正着!”
当时沈数派出四名侍卫,离京走了一段路,就发现崔家来了个兵分两路,一路仍旧往崔氏族地去,另一路却是去往岭南方向。
这四人中为首的正是殷忠行。他跟着定北侯是出入沙场的,颇知兵法,略一分析便觉得这往岭南去的一路怕是极有文章,反正人手亦够,便也分开跟踪。于是崔秀婉好不容易逮着机会逃出来,没跑多远就被殷忠行捉个正着。
“其实若不是殷大哥将她带走,她也就被崔家下人捉回去了。”初一满脸轻蔑,对于崔秀婉,他打一开始就百分百地没好感。当初沈数屡次登门,崔秀婉就端着架子连面都不见,惯于西北风气的初一只觉得她矫情,待到后头知道她竟是心有别恋,简直能把他气死。若不是这是京城,恐怕给沈数招来麻烦,他肯定先把那个奸夫揪出来暴打一顿再说别的。
如今风水轮流转,崔大姑娘沦落到被自家人送往岭南那等蛮荒之地,想要逃跑却都跑不掉,初一痛快之余,又觉得崔秀婉实在是无能。若是换了他家王妃,别说几个下人,就是侍卫也未必看得住吧?不说别的,王妃手里若有把刀子,开膛破肚都不在话下。
不不,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如果是王妃的话,根本就不会让自己落到那等地步,又何须逃跑呢?
眼看着已经到了书房门口,初一赶紧收敛起胡思乱想,微微躬身替桃华挑起帘子。桃华一步跨进去,就见崔秀婉穿着件旧衣裳,瑟瑟缩缩地坐在一把椅子上。而沈数在窗边据案读书,仿佛书房里根本没有这个人。
“崔姑娘。”桃华打量了一下崔秀婉。那件衣裳显然是下人的,不但料子粗糙且并不合她的身,大约是逃跑的时候换上的,而殷忠行等人显然不会再特别去给她买衣裳,也就让她穿着这个被带了回来。
“你——”崔秀婉当然是认得桃华的,只是那时候她是高高在上的知府姑娘,未来的郡王妃,而桃华不过是个医家女。转眼之间,二人地位颠倒,变化之大,让她一时竟无法接受。
总有将近两年未见了。崔秀婉的目光不受自己控制地紧紧盯在桃华身上。最后一次见面,那还是在西山猎场。那会儿蒋氏是随驾伺候太后的,穿的衣裳跟宫人们差不多,戴的首饰也简素。
可是如今——蒋氏似乎又长高了些,穿着件淡红色衫子,那衣料顺滑如水轻薄如纸,随着她的走动便显出些柔软的纹路,恰好勾画出纤长的身段。
这料子看着是素面,然而若对着日光细看,便能看出里头有极细的胭脂红色丝线织成祥云暗纹,人穿上便如在一团红云之中,说不出的飘逸。蒋氏本来生得美貌,被这衣裳一衬,更是艳光照人。
衣裳如此,首饰更不必说。大约因着衫子是艳色,首饰便皆用白玉和珍珠,颜色虽淡雅,手工却精致,材料更是上好的。那玉质珠光,即使在屋内都能看出柔润来,便是衣衫如此明艳,也不夺其贵。
崔秀婉下意识地攥了一下手指,触手却不是用惯的丝帕,而是粗布的袖口,还有些尘土污垢。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穿得有多粗陋,身体不由得缩得更紧。
女子相见,大约总是会不自觉地比较一下容貌衣饰。崔秀婉从前虽觉桃华生得貌美,但自己出身贵重,又饱读诗书,气度自然胜出。谁知如今再度相见,才发觉自己所谓的气度,不过是华装丽服包裹,金莼玉粒将养罢了。所谓居移气养移体,一旦自己不再是知府家的姑娘,从前自恃的那些竟都没有了。
沈数这会儿才从书里抬起头来,对桃华一笑:“你说,咱们是把崔夫人请过来呢,还是把崔大姑娘送回去呢?”
崔秀婉下意识地又打了个冷战,只觉得身下的椅子跟冰块似的,初夏的四月天里竟让她从头冷到了脚。她被带进这书房将近一个时辰了,沈数竟视她如无。最初她还想哀求几句,或是解释一二,然而在沈数的漠视之下终究都没能说得下去。
若说那时她心里还略存一分妄想,疑惑沈数为何将她带到书房,只留二人独处,那如今她算是知道了——在沈数眼里,她与一件物事无异,书房里不留他人,不过是为了等待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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