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数略有些吃力地理解了一下桃华的意思,诧异起来:“你是说,把腿截了人也能活?”
“当然能活。”桃华在燕州城里就看见过缺胳膊少腿的伤兵,“难道营里没有这样的人?”
沈数恍然:“我真是糊涂了。可营里若是有这样的事,都是拿火烧——”而且这样做的人,也未必能活下来几个。
“用火烧就是杀菌消毒啊。”创面炭化,既可以止住流血,又可以消毒,但是烧过之后,这条腿或者手也就完了。
“难道还有别的办法?”沈数更诧异了。
桃华略有些怅然:“有是有,可是没有药……”
“没有药,你也制不出来?”
桃华摇摇头:“不过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可以试一试。”其实也是像给炭疽病人口服青霉饮一样,死马当成活马医,能治一个是一个。
“这么说,丁家的手艺是真的可用?”治死人的事儿发生在八年之前,沈数那时候已经十三岁,对这事儿记忆犹新,因为当时有一个死者就是营里的军士,他死之后,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去丁家门前大闹,还带了死者的几个同袍,把丁家砸了个稀里哗啦。从那之后,丁郎中就再不行医了,听说是去了村镇之中,专门给人治牛治马,做了兽医。
“我看过他给一个妇人缝过手臂上的伤,针脚极为精细。”那个妇人可能是丁郎中最成功的案例了,她被犁头划伤手臂,伤口几乎是从肩头到小臂,既深且长。丁郎中采用了分层缝合的方法,那妇人现在手臂还能运用自如,只是毕竟伤到神经,不能太过用力。
只是很可惜,农家妇人,若是手臂不能用力就算是废了一半,所以那家子很不满意,并不觉得丁郎中手艺有多好。
“世有千里马……”桃华深深叹了口气。只是没有识货的人哪。
“或许他现在就能遇到伯乐了。”沈数笑笑,“丁郎中昨日已经回家了。”他去乡村之中治牛马,往往一走就是好几天,行踪不定。
桃华有点诧异地扬起眉毛:“你——”沈数居然已经去给她打听了消息?
沈数嘿嘿一笑,有点儿孩子气的得意:“不好吗?”
“好!”桃华心里一阵甜蜜,搂住他的肩头凑上去亲了一下,“你一直都特别好。”
薄荷在外头有点提心吊胆地等着,却发现并肩出来的两个人都面带笑容,沈数脸上还有些可疑的红晕,笑得略带一点傻气似的,不由得心里犯起嘀咕来。
“走,去丁家。”桃华轻轻拍了她一巴掌,“傻看什么呢?”这傻丫头。
丁家住在一条小巷里,据说是上回被人砸房扒屋之后才搬过来的。这里住的都是贫苦之人,房浅屋窄,巷子里的地面连石板都没有,只是一条泥土路面,因为下过几场雪,就弄得泥泞不堪。
“这里倒干净。”沈数略有些诧异。这等地方他是见识过的,穷苦人家不讲究,有些甚至把夜壶都直接倒在门外头,更不必说什么烂菜叶子灶膛灰之类,因此贫民所聚之地,不用走进去都能闻到难闻的气味。
相比之下,这巷子的地面虽泥泞,却没有那些污物,鼻子里闻到的也只是泥土和雨水的气味,并没有腐臭之气,简直是难得的干净。
“看来今日是来对了。”桃华从马车上下来——这地方马车都不好进去,“郎中住的地方,总是干净些。”
面前这扇看起来单薄得一脚就能踹碎的木门颜色灰白,只涂了一层清漆,却擦拭得干干净净。门上无锁,只虚掩着,能听见门里传来一只母鸡咯咯的声音,大概是刚下了蛋。
桃华抬手在门上拍了拍,顿时引来左右门户里数道目光。这地方多是大杂院,门都是整日敞开的,有点动静简直整条巷子都知道,毫无秘密。
桃华和沈数虽然并没有衣着华丽,但衣料也都是好的,手工更是精细,全是这些贫苦人家见所未见的。又有一辆停在巷口的马车,身后还跟了丫鬟仆妇,自然惹来了所有人的注目。
“进来吧,门没关。”门里头传来个年轻人的声音,沈数推开门,就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正蹲在墙角的鸡窝前面,手里握着个刚掏出来的鸡蛋,一扭头看见站在门口的人,顿时紧张地起身,“你们是——有什么事?”
“辰儿,怎么了?”屋里头传来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是谁受伤了吗?快请进来。”
“不是。爹——”年轻人明显地有些戒备,压低了声音,“你们是什么人?”他说着,目光落在沈数背后的侍卫身上,尤其是他们腰间的刀剑。
桃华上前一步:“你是小丁郎中吧?”丁郎中的妻子前几年过世,他只和儿子相依为命。
年轻人扭了一下头,目光不知是自嘲还是愤怒:“不敢,一个兽医而已。”
“丁郎中在吗?”桃华向那低矮的屋子看了一眼。
“我爹身子不大舒服。几位究竟是有什么事呢?若是家里有牛马病了,我过去瞧瞧就行。”不过看这两位的排场,也不至于要亲自上门请个兽医。
初一干咳了一声:“这是安郡王和郡王妃。”
扑通扑通,两边墙头上传来坠地之声,有偷看的人已经吓得从墙上摔了下去,幸而这墙不高,否则恐怕桃华还得去给他们看伤了。
年轻人也瞠目结舌,半天才想起来要下跪:“小民见过郡王爷、郡王妃。”
吱呀一声,屋门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扶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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