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任少爷,请问你是哪月哪日见到在下在墓前携包潜逃的呢?”
勾三在赌。之前他不敢这样,可当听任翀说看见他背着大大的包袱,勾三便起了疑心。任翀为何栽赃?哪怕他真是看见了那日空手而归的自己,也没有必要编瞎话到如此,自己和他压根没什么过节。除非,他有不得不栽赃自己的理由。勾三的直觉告诉他,墓穴明器丢失和任翀脱不了关系。如果真是这样,任翀就不可能在立刻看见自己的时候就报告给任天暮,因为他需要时间再入墓穴盗明器。可万一任翀报告给任天暮的时间和自己进入墓穴一致,那么自己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这一问,勾三其实是在赌自己那少得可怜的直觉。
“就一个月前,十一月初七。”这是任翀的回答。此答案做不得假,因为这会儿任天暮已经成了最中立的证人。
勾三紧追不舍,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敢问任少侠是十一月初七看见我在墓口,还是十一月初七才报告给的任掌门?”
任翀眼神闪烁了下,才急促道:“十一月初七看见你,之后我马上就禀报了父亲。”
勾三扬起嘴角,他赌赢了:“原来如此,十一月初七啊……可是,我怎么记得自己是十一月初四进的墓呢?”
“你胡说!明明是十一月初七!”任翀咬死了不放。
勾三眸子里闪过寒光,冷冷道:“真是对不住,十一月初四从天剑门离开之后,直到十一月初十之前,在下一直住在万福镇的云乡客栈。”说着勾三环顾大堂,朗声道,“那里是西北来江南必经的码头之一,想必在场很多位朋友也是在那里上的船吧。”
“对,我就是!”大堂的人群里不知谁喊了一声。之后陆续便开始有人附和。
勾三笑笑,抬头挺胸看向人群:“那么在场有没有那几日住过云乡客栈的仁兄,如果见过我麻烦帮在下说句公道话。”
大堂又恢复了安静。
静得只剩下人们交错的呼吸。
“啊 ,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天天晚上给柳百川捧场的家伙!”出声的是个彪形大汉,头发胡子连在一起光看着就有股子刀客的粗犷,只见他连比划带说好不热闹,“就是你就是你,最爱给铜钱儿那个,说什么铜钱儿听着清脆,打赏比银子好听多了。还让我们把银子都换成铜钱儿!”
“嘿嘿,让兄台见笑了。”勾三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随即正色道,“敢问兄台在云乡客栈借宿几日,能否为在下作证?”
刀客没有马上作答,似在努力思考具体时间。没等他想明白,人群中传来一个姑娘家温婉的轻语:“小女子于十一月初一投宿云乡客栈,一直到十一月初十才与客栈内众宾朋共同登船。期间得知江湖第一说书人柳百川游经于此正在客栈内说书,便每日傍晚喝茶听书,场场不落。我可为这位少侠作证。”
勾三递给女子一个感激的微笑,然后转过身来对着任翀挑眉:“任少侠觉得如何?还需要我再找证人吗?”
任翀恶狠狠地眯起眼睛,粗声粗气道:“听书是傍晚,盗墓是深夜,依你的轻功夜里奔个来回绰绰有余。”
勾三快气炸了:“你胡编乱造也要有个限度,十一月初七我在柳百川房间听他说了一夜的书!”
任翀险恶的笑:“谁能证明?”
勾三胸膛剧烈起伏,恨不得扑过去把那人撕个粉碎。
“我能。”大堂门口忽然传来年轻男人温润的嗓音。
众人皆回头,然后满脸络腮胡的刀客、温婉女子和勾三几乎在同一时间不可置信的出声:“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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