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尽欢的思想,是典型的成人思想,但对于学生来说,举报同学不认真听讲,是天经地义的事,何况,还是令她讨厌的同学。
班主任的目光仿佛两把刀子似的,射在吴尽欢的脸上,沉声说道:“吴尽欢,把来把课文念一遍。”
学生们纷纷嗤笑出声,吴尽欢的英语成绩,从来都徘徊在三十分左右(满分一百五),是在三十分往上,还是在三十分以下,不是取决于他的临场发挥,而是取决于他的手气。
做英语卷子,他只会做选择题,用一块橡皮做成的骰子。
见吴尽欢坐在椅子上没有动,还在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同桌,班主任加大音量:“吴尽欢!”
“在。”
“起来读课文。读不下来,就把课文抄写五遍!”
教室里的学生们,同情他的几乎没有,皆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他。
吴尽欢暗暗皱眉,拿起课本,流畅地朗读起来。
他一开口,连班主任都被吓了一跳,他说的不是美式英语,而是标准的伦敦腔。
其实,英语并不是他接触的第一门外语,缅甸语才是,只不过他并没有用心去学。
他真正用心去学习的第一门外语是法语,在非洲,说法语的国家很多,不会法语,那他基本上就是个聋子、哑巴,完全融入不进去。
在他学会了法语之后才学的英语,再后来,他又学了些德语、葡萄牙语和阿拉伯语等,总之,非洲各国的官方语言,他谈不上全部精通,但简单的对话还是没问题的。
作为黄种人,想要融入到黑种人当中,他就得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他只有变得比周围人更狠,更厉害,才能得到周围人的接受和尊重。
每次战斗,他都要提枪冲在最前面,每次活捉了俘虏,他都要第一个拿起匕首,割断俘虏的喉咙。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做的事,看起来都是他自己的选择,而实际上,他根本没得选,为了生存。
等吴尽欢把课文读完,教室里静得鸦雀无声,人们看着他的眼神,都带着陌生和茫然。
以前,在班级里英语学得最差的吴尽欢,竟然能把英语课文读得这么熟练,这太不可思议了。
同桌的女学生突然站起来,说道:“老师,吴尽欢是瞎读的,他的很多发音我都听不懂,和老师教的发音也不一样。”
“是啊,当着老师的面瞎读,太过分了……”
学生们听不太懂他的伦敦腔,但身为英语老师的班主任又哪能听不懂?她老脸一红,向吴尽欢摆摆手,说道:“坐下吧。”
吴尽欢坐下后,她又禁不住好奇地问道:“假期时,家里给你请外教了?”
“网上外教,很便宜的。”
“哦。”班主任了然地点点头,难怪呢,吴尽欢的英语会进步这么大,看来这个假期在家里没闲着啊。
她说道:“虽然英语有进步,但不能骄傲,继续保持。”说完,班主任没理会其他告状的学生,继续上课。
对于吴尽欢的‘发音不准’,老师连一个字都没提,反而还让他继续保持,这无疑是肯定了他的英语发音。
周围的学生们纷纷向他投去诧异的目光,尤其是坐在最后面的孙黎明,看向吴尽欢的眼神,几乎都是带着火光的。
好不容易熬完一节课,吴尽欢再忍不住,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他去到卫生间,好一顿洗脸,这才感觉清醒了一些。
他小时候有上过两年学,但那已经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印象早已模糊。
对于高中,他也充满了幻想,可到了学校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如果是学习他不了解的新知识,他还能有兴致认真听一听,但让他听老师发音生硬又怪异的英语,他是一句也听不进去。
洗过脸后,他回往教室。
门是虚掩着的,他不疑有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在他推开教室门的瞬间,一只黑板擦从门顶上掉落下来,不偏不倚,正砸在他的头顶。
黑板擦不沉,砸在头上也没什么,不过上面都是粉笔灰,掉在他头顶的瞬间,噗的一下,一大团的粉笔灰炸出,将他的头发瞬间染得花白,紧接着,黑板擦又掉到他的肩头,连带着,衣服也被染白好大一片。
教室里响起哄堂大笑声。
吴尽欢愣了愣,也笑了,弯腰把落地的黑板擦捡起,放到黑板下面的格子上,他又拍拍身上的衣服,不拍还好点,这一拍,白灰散出,呛得他自己都治咳嗽。
见状,教室里的笑声更大。
吴尽欢无奈地摇摇头,边把校服外套脱下来,边环视教室里的学生,说了一句:“调皮。”
闻言,很多轻笑的学生都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吴尽欢在哄笑声中,转身走出教室,到了洗手间,把校服脱下来,用水阴湿了,再把上面的粉笔灰擦掉,而后,他又冲了冲头发,感觉把头顶的粉笔灰洗得差不多了,这才作罢。
这些事,在他看来,就是小孩子的恶作剧,不伤大雅,他不生气,他怎么能和一帮孩子斤斤计较呢?
不生气,他真的一、点、也、不、生、气!
吴尽欢抬起头,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有些阴沉,他嘴角勾起,硬挤出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提着校服,回往教室。
推开虚掩的教室门,他直接走了进去。
刚走进来一步,就听嘭的一声,塑料水盆砸在他的头上,紧接着,哗的一声,小半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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