蜿蜒的河道穿过南镇,河水流入无尽的夜色之中。错落有致的房屋矗立在河畔,昏黄的灯光从门里窗里透出。夜幕落下,街上是灯火辉煌,亮如白昼,叫卖声不绝,其中卖花灯卖小吃的商贩居多。
宣朝民风开化,不讲究那么多的陈规旧矩。故而大家的小姐,小家的姑娘都出来了,或在看各式各样的花灯,或在你推我嚷地猜灯谜,亦或在压音敛声地相互私语。女儿家的一颦一蹙一笑,可是惊了一旁的儿郎们!
叶尽欢掐了个诀将脸换成副书生模样,不慢不紧地逛着,不时也停下来看看。
正走着,前面忽然静了许多,好些女子三五成群地交谈着,羞赧不已地望向街的另一边。
叶尽欢顺势看去,顿时呆愣在原地,张着口,千言万语想说却如鲠在喉。他觉得喉咙发紧,胸口一股气在横冲直撞着。脑中充斥着叫嚣的话语,将尘封已久的回忆一点点撕开。
街的那头站着一个人,那人一袭白衣,墨发齐齐梳起,戴一白玉冠,比叶尽欢还要高上几分,风姿特秀,温润如玉,谦谦公子,有着天然的书卷味,正是淑人君子,惊才风逸。
沐余生,原来时隔七年你还是那样,万事不惊,从容淡定,永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外门弟子叶不争,心术不正,私闯禁地,盗取功法,勾结魔门,罪大恶极,念其尚年幼,废其修为并逐出宗门,永世不得再踏入无名宗一步,若有违背,诛身灭魂!”
离开无名宗那日,天色很好,晴空万里,天上只有几朵白云成堆地挤在一起,加之暖风和煦,倒不像是个离别的日子。不过那确实不是离别,应该是他狼狈得像只丧家之犬,连伤口都来不及舔一下就被赶了出来。
第3章 白云苍狗世间事
都说情深不寿,慧极必伤。有时候感情就如同附骨之毒、入心之蛊,若要除去,只有一死。
爱一个人很苦,他不爱你,所以你是蝼蚁,是草芥,是永远无关紧要的外人,就算再怎么挣扎,再如何坚持,也终究是徒劳一场,你,不过是毫不起眼的、卑微低下的外门弟子。
再怎么爱,也不过是你一个人的执念罢了。
我一直遵守约定,不再踏入无名宗一步,也不再出现在你面前,不成想有生之年还能再看到你。
叶尽欢双眼酸痛,嘴唇不住地发颤。终还是低了头,转身将自己淹没在人群之中。
街那边的沐余生像是感觉到了什么,放眼在拥挤的人群扫了一下,却并未有任何发现,便收回了巡视的目光。
沐余生身后跟了个生得有些黑的男子,戴了个银色的面具,只遮了半边,另一半脸看着挺清秀的,满脸的庄重严肃,看着不讨喜得很。他左手捏了把剑,右手正牵着一个俊俏的蓝衣小哥。
那俊俏小哥紧紧地抓着他,生怕丢了似的。
龙阳之好算不得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可这么露骨的并不多见。好些胆大的姑娘家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交谈着,如此俊的小哥,配这么一个黑面神,怪可惜哩!
若不细细观察,定不会有人发现那小哥是个瞎子。那眼珠子还在一转一转地,不就是在看人看路么,怎么可能是瞎的?可他就是瞎的,天生就是瞎的,什么是红的,什么是绿的,什么是紫的,他都不知道。因为没见过,所以不懂什么是颜色。
“莫择,这里好热闹。”东里晚说道,扶着莫择的手缓慢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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