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煊想说没事,又怕一开口再吐车上,摆了摆手,勉强挤出两个字道:“停车。”
夏夜的风温热超市,在小区门口的花坛边站了一会儿,男人接过助理递过来的水,抿了一口,道:“你下班吧,我走路回去,要不你女朋友该着急了。”
童家力才毕业一年不到,做事勤恳,也不太懂得职场上那些客套,见老板神色清明、意识清醒,便点头道:“我女朋友刚才打电话过来,问我啥时候回,您真的料事如神。那行,那我回去了,凌总您多注意点,有事打电话叫我。”
“嗯。”凌煊垂着头,摆了摆手。
矿泉水是助理刚从车载冰箱里拿出来的,冰凉舒爽,也让人清醒。凌煊把水瓶紧紧地攥在手里,醉酒的人只有在黑夜的遮掩下,才能展露脆弱狼狈。
一定是酒精作祟,他才会在刚才看到那两个孩子的时候,再一次想起钟轶来——他们明明已经分手那么多年。
他曾以为自己不在乎这个人的离去,却忍不住在钟轶家的小区买了房子,还特意选在前后单元楼。他以为在忙碌和压力下可以不去想,可他却一次,又一次,仅仅是看到路过的不相干的学生,便感时伤怀地记起他。
倦鸟跟随潮汐回归巢穴,日月按照时刻规律升沉,当年一走了之的人已经离开了五年,他们说着再见,就再也没有见过。
凌煊自嘲地笑笑,仰头喝完了瓶子里最后一点水,扯了扯领带,闲庭信步的朝自家楼下走去。
才迈出一步,他便愣住了,他好像看见了钟轶。
因为喝的太醉,凌煊甚至不确定这是否是自己的幻觉,毕竟才刚刚想过的那个人,就在下一秒出现在自己的眼前——这故事任谁听过都会说离奇。
见了鬼了。那好像真是钟轶,不是幻觉,不是酒精作祟,是活生生的人。
几经确认后,他揉了揉眼睛,不由得后退半步,背靠在粗砾的树皮上,几乎是一眨不眨眼的看着不远处。
几十米开外,路灯旁的树影下,钟轶和一个高挑的长发姑娘徐徐经过。
两人正说着什么,女孩娇嗔地打了一下对方的胳膊,钟轶侧过头,笑容称得上宠溺,抬手揉了一把女孩的头发。
凌煊默默看着,只觉得似真似幻,他不知该不该相信自己的眼睛,胸腔如同战鼓在擂,手指不觉地颤抖,心中有个很轻的声音在说:真的是他。
都说国外的饮食容易发福,可那个人好像比从前还要瘦,肩胛骨把衬衣撑出的形状愈加鲜明。大概是戴了隐形,从前那副黑框眼镜不见了,深邃而柔情的眼睛没了遮挡,外人一眼就会注意到。说话的神态没怎么变,笑起来还是那副好脾气的样子,露出左侧一点虎牙。皮肤仍旧白的像张纸,凌煊记得那时钟轶怎么在外面打篮球都晒不黑。
当年钟轶走的时候,凌煊在心里说,这小子在国外一定会吃成个胖子,会变得又黑又丑,这样就没什么好喜欢的了。
如今钟轶就在自己面前,看上去一切如故,唯有一点不同,他的身边站着别人——他不再是他的了。
此时他们相隔不过几十米,凌煊却觉得自己脚下有翻不过崇山峻岭。
那对男女走了很久,月亮从云层里悄悄探出脸来,月光清辉轻轻落在凌煊的身上,深邃眉骨在面上投下一道暗影,衬的他睫羽纤长的阴影有些忧郁。
凌煊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站在花坛旁边,双腿如同被水泥铸住般毫无知觉。
04/
表妹嚷嚷着要放自己一顿血,就真没有客气,钟轶前脚放了行李,后脚硬是被拉到小区门口的香辣蟹店吃了个爽。
酒足饭饱后,罗欣薇又哭丧着脸,摸着肚子说自己一顿饭得胖三斤,都怨钟轶没及时劝服自己。
“这也怪我?刚才我让你慢点吃,是谁说我是小气怕被吃穷了来着?”钟轶抱着胳膊笑道。
父母在他出国后买了套新房子,这处旧宅便空置了下来,恰逢罗欣薇的实习公司离钟轶家近,表妹便住进了钟轶家的客房,也能帮着打扫打扫卫生。
现在钟轶回来了,表妹便将房子物归原主,这次过来是取走一些日常的生活用品。
半夜三更黑灯瞎火,钟轶陪着大小姐在自家楼下转了数圈消食,两人来到了小区的游泳池边。
适逢夏末,孩子们都差不多开学,游泳池“开水滚饺子”的盛况也渐渐冷清下来,一个救生圈孤零零的飘荡在水面上,泳池两旁的的长凳空无一人——都这个点了,也自然不会有人。
时过境迁,再次来到熟悉的地方,钟轶的注意力不知不觉被水面上那一点波光给吸走了,他想起了20岁那年的夏天。
那年暑假,凌煊和钟轶在一起不到三个月,正处在新鲜劲儿未过的热恋期,别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一刻不粘在一块儿,彼此都有些不适。
凌煊的家在邻市,两人刚依依不舍在月台上分别不到一个星期,这小子便以实习为借口从父母的魔爪下溜出来,拖着箱子到钟轶家小区门口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当时钟轶正在超市里陪母上选牛腩,百无聊赖之时接到了凌煊的电话,又是惊喜又有点恼。
“凌煊,你来也不跟我提前说一声。”钟轶握着手机小声道。
“我就来看你一眼,看完了我就回酒店去了,实在想死我了宝宝。”凌煊故意装作没听出他声音中的不满,嬉皮笑脸道。
“得了吧。”钟轶小心地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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