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村人都说何家儿子是个有礼的人,不料这有礼的人急了眼,手段更毒辣。何若龙到底是如何单枪匹马手刃仇人、并且一把火将仇人的家宅烧成白地的,众说纷纭,又经了演绎,全都不甚可信;总而言之,这何若龙报仇之后便上了山,和山中的土匪厮混在了一起。大当家被先前那位团长打死之后,他因为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很能服众,便接了大当家的班,带着那帮土匪继续盘踞在了山中。
何若龙的历史,也就是这些内容。整个夏天他都很安静,导致城里的驻军和百姓一起淡忘了他。直到秋收时节,这帮人又穷凶极恶的冲下山抢吃抢喝了,百姓们才重新又恐慌起来。
小鹿没上过战场,一直只是纸上谈兵,所以听闻何若龙是个劲敌,反倒暗暗的欣喜,认为自己是英雄有了用武之地。征集粮草整顿了兵马,小鹿把县城扔给保安团,自己带着部下那几百新兵,浩浩荡荡的出城剿匪去了。
☆、第四十六章
在秋高气爽的好时节里,小鹿骑着一匹黑马,带兵出发了。
黑马是匹很威武的高头大马,通体上下黑成了一匹闪光的好缎子,一根杂毛都没有。扇呼着湿润的鼻孔,颠动着碗大的马蹄,它被一身崭新鞍辔打扮了,驮着小鹿玩似的在土路上小跑,踏出一地缭绕的轻尘。
小鹿在这军营里练习了两个多月的骑术,如今对于黑马,已经是相当的能控制。若是由着他的性子,他满可以策马扬鞭,以最高速度疾驰向前;可是马有四条腿,小兵却是只有两条,非得一步一步的走才行。而他单枪匹马,即便跑到了狗尾巴山下了,也是毫无用处。
小鹿耐下性子,一边前进,一边欣赏路边的秋日风光。土路平直,是城内城外的百姓们几百年来用脚走成的。路边盛开着一丛一丛不怕冷的野花,花的品种不多、样子也不美,但是开得很旺。
小鹿让武魁下去摘了几朵白花回来,从中挑选了一支最完整的,掖在了黑马耳朵上。张春生本是在马旁步行,这时见了,就无声的发笑——营座除了他自己之外,见了什么好东西都要装饰一下。
队伍走得并不快,半天才走了四十里路。中午埋锅造饭,连吃带歇又是一个钟头。小鹿估算着,下午再走一下午的话,傍晚时分正好能到山脚。山脚不止一处村庄,找个休息的场所是不为难的,那么明天出发往山上攻,也很合宜。
思及至此,小鹿也就不急。待到下午又上了路,他和一位冷连长并肩同行,边走边聊。冷连长不是本地人,但是在此地住久了,也和本地人差不多。环顾着周遭的风景,他开口说道:“营座,咱们下午走得可是挺快,再过一阵子就能看见狗尾巴山了!”
小鹿心旷神怡的挽着缰绳点头:“狗尾巴山……”
他在心里把话说完:“何等粗鄙的一个名字啊!”
这个念头闪过不久,冷连长忽然手指前方大呼小叫了:“营座,瞧,真看见了!”
小鹿昂首挺胸举目远眺,只见平原远方隆起一道山脊梁,看那形状,真有一点像狗尾巴。那山不高,长长的拖在地平线上,山中也不知是长满了什么树,值此秋季,那树叶红一层黄一层绿一层黑一层,一层一层的从山脚向上染到山顶,配着碧蓝的天和几抹白云,白云被金色阳光穿透了,云也含了光。
小鹿看呆了,心想世上竟有这样美的地方,一只鸟啸叫着掠过他的头顶,他睁大眼睛看那山,看得睫毛一颤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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