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泽县,初夏和末夏两人开始活跃起来,毕竟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出远门,两人都很兴奋,其实逸宁也同样兴奋,想自己总算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的了,走出了第一步。
主仆四人骑着马,一路清清爽爽的赶路,又不急着去哪儿,逸宁其实也没什么计划,属于一边走一边玩,走到哪里算哪里的心态。这第一次出门,古代又不比现代,还有个旅游指南什么的,一切都得靠自己去摸索,(选了一条与上京的路相背的路,他没打算回刘家去。)所以他也没给自己订目的地,反正远处有风景,慢慢走慢慢玩。
“少爷,这个地方看来很热闹。”初夏指着远处的城门,他们这一路走来,就遇上这一个大地方。
“溪水城。”逸宁念着城门上的字,脑子里转了半天,也搞不懂这是什么地方。要是有份全国地图就好了。可惜的是这年头,地国这玩意可不是一般人能看到的。想到这里,他起了个念头,把自己这一路走过的地方画出来,画成一副地图。再详加标注,第一处有什么风景名胜,土特产类。
进了城,选了一家干净宽大的客栈住下后,逸宁摊开了笔纸,开始作画。他的这个画可是用的现代画法,线条简洁明了。初夏见到主子,都画了大半个时辰了,还不歇手,打着呵欠说:“少爷,明天再画吧,赶了这么久的路,您还不累吗?早点休息吧。”
“没事,你自己先睡。我把手头上的画完再说。”逸宁头也不回的说。他得趁现在走的地方还不多,心里都记得一清二楚,赶紧画下来,等走的地方多了,全积在一起,想画也不一定能画得这么清楚了。
初夏抵挡不过瞌睡,又见逸宁兴致正浓,不再打扰他,悄悄的打好地铺睡下了。他和末夏两人一直分班睡在逸宁房里侍候他,其实逸宁根本就不需要,也不喜欢这种贴身侍候,但是彭小山和初夏,末夏三人都不同意,非得这么做。他们说照顾主子是他们的责任,并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增加了安全系数,要是晚上真发生个什么事情,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好。逸宁这才同意,让他们在自己房里打地铺。下人可不敢与主子同睡一张床。
天色发白了,逸宁手都画麻了,走过的地方总算都画出来,虽然已经是买的最好的纸了,但这个纸当作地图用很显然是不够格。他小心的把纸折好收起来,至于标注,他现在还来不及全写下来,那完全可以写成游记,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写完的。所以还是留着有时间慢慢写吧。
溪水城果真很大,一行人在客栈里休息好之后,逸宁问小二:“小二哥,这溪水城里什么地方最热闹?又都有些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地方?”
“公子爷,您这算是问对人了。出了咱们这客栈,往西走两条街,就有一家名为金玉阁的酒楼,里面的菜可是本城最好吃的。东大街有个戏院子,那唱旦角的真正是个妙人。还有就是城外的寒清寺,香火极盛,而且寒清寺极大,里面的素食也非常有名。”小二唠叨了一大堆。听得初夏和末夏两眼发亮,恨不得马上去体验一翻。
逸宁让彭小山打赏了小二几个大钱,决定先去听戏。说来到古代也有些年头,正经的听戏却还是第一回。泽县虽然也有戏院子,但他可一次也没去过。实际上逸宁并不喜欢听戏,以前一听到这咦咦呀呀的唱腔就头疼,而且这戏的词儿十有j□j是听不清楚的,他感兴趣的是小二口中的妙人儿。逸宁已经十四岁了,在这个年代十四的少年都快要成亲了。他自己的身体原本就比同年龄的人要长得好,发育的就更好了。前不久他有了第一次遗精,他知道自己长大了。他一直喜欢美男子,这一听说妙人儿,就提起了他的兴趣。
主仆四人信步在街道上,随手买了些小食,彭小山三人都是大饭量,各自抱着几个大肉包啃得欢,逸宁倒是只吃了一个就吃不下去了。这肉包子,还是他自己家做的好吃,这里卖的肉包大是大,肉也够多,可就是太肥腻了,他不喜欢。
“少年,买个糖葫芦吧。”末夏说。其实是他自己想吃,这糖葫芦一般都是哄小孩子的,他们这个年纪已经可以算是大人了。
“得了,去买四串吧。”逸宁看着末夏都快要流口水了,直笑得摇头。这家伙凭着自己长了副娃娃脸,还真的以为自己是个小孩子呢。不过,他也不是小气的人,这不过是几个小钱,就当自己尝个鲜吧。说实话,他好象也不记得自己来这个朝代吃过糖葫芦这玩意儿。在京里太小的时候,不记得。后来到泽县时,他自己也没买过。说来这糖葫芦他还真是第一次吃呢。吃在嘴里酸酸甜甜的,还不错。只不过,一串足以,这玩意很沾牙。
彭小山举着一串糖葫芦,黝黑的脸涨得通红发亮,他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这玩意儿给他儿子吃还差不多。他右看左看,总觉得自己要是下嘴去咬,周围的人肯定会笑话他,最后只好递给逸宁。
“少爷吃吧。”
逸宁笑呵呵的说:“你自己尝尝,还不错呢,就是不能吃多,沾牙。”
彭小山没法子,硬着头皮咬了一大口,皱着眉,三口两口解决了,那里象是吃糖葫芦,比吃药还不如呢,弄得逸宁和初夏,末夏三个都大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求包养,求花花。
☆、寺院
“戏院子到了。咱们进去吧。”初夏叫道。
“去买票。”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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