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小三的小木房里,两个人促膝而坐,对望了很久很久。小三揽着傻七的肩,一遍又一遍抚摸他光滑的头发,惭愧的问:“七……你恨俺吗?”
傻七摇摇头,习惯性的靠在小三的肩头上,沉思着,呆呆的沉思着,两颗大眼睛有些无神,像是少了什么,很重要的什么……小三心头欣喜的一跃,更搂紧了傻七:“那你会留下来吧?我们……我们从头开始……行不?”
傻七没有作声,闭上眼睛安静的靠了一会儿,然后起身轻轻推开小三,看着他的眼睛比划道:
俺这次回来是给爹爹上坟的,就走了。
“什么?”小三急得跳蹦了起来,“怎么不多住两天?你好不容易才回来的,而且……而且俺和小十四都在,你怎么不……”
就是因为你们在,所以俺才要走的……而且,俺跟干爹的朋友讲好了,后天跟他在城里见面。
傻七平心静气的解释,眼神里居然,真的不含一丝留恋。
“干爹的朋友?什么人?”小三急不可耐,抓着傻七的胳膊不放,“城里人那么狠,你还要去吗?这里才是你的家,才是我们的家啊!你就不能留下来……我们在一起,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组成一个家,一个全新的家?不行吗,啊?七……”
傻七许久没再作声,眼睛转而看向窗外。许久,轻轻的回转身,继续无声的比划道:
三儿,俺喜欢你,真的喜欢,七这辈子唯一喜欢的……男人……
可是,我们回不到过去了,回不去了……从你和耿小姐结婚的那一刻起——
什么,都不可能了……
都不可能了……
再也不可能了……
不可能了……(回音……= =)
!!
小三呆若木鸡的看着傻七甩开他的手,飘然的走出门外。奇怪的是,他居然连再拉住他的力气也没了。是的,小七的心已经死了,对他的心已经死了,他自个儿的心,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时时刻刻只有七一个人了……他们都已经长大,经历过,痛苦过,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世界,社会和生活,他们真真正正……再也回不去了!
小三哭了,拿胳膊背擦着眼睛一遍又一遍的朝傻七的背影呼喊:“七——我错了,我错了!你原谅我吧……”小十四在旁边配着气氛强烈的背景音乐,哭天喊地个没完,张牙舞爪的给爹爹帮腔。傻七驻足了几秒,很想再回过头去,再次紧紧抱住他曾经最爱的小三,可是有什么阻挡了他,止住了他的脚步。他闭上眼睛加快了脚步,像少年时在田头奔跑忙农一般,像那个时候世界除了这片玉米地什么都没有一般,离开了这个生他养他,让他笑过哭过喜过悲过的地方……
傻七走后,小三把王老爹废弃的家整备一新,和小十四搬了过去,为了忘却的纪念平淡的生活着……而傻七则到了另一个城市,按照王先生事先联系好的,到了他朋友的玉米蛋白研究所里工作。小七会写的字越来越多了,所以和同事们交流越发容易,他有了他喜欢的工作,像那个时候在工厂一样,心无杂念……一切,仿似又回到了从前。
可惜的是经过之前的那么多折腾,傻七的身体终究是好不起来,虽然有王先生的朋友照料着,还是日渐虚弱下去。一年以后,朋友给傻七介绍了个姑娘叫李美,长得眉清目秀楚楚动人的,却也是个聋哑人。傻七本来不答应的,后来勉强见了姑娘的面,两人一见如故,无声的用双手和眼神交流着,就这样……一拍即合。
又一年以后,李美姑娘表意想跟傻七成个家……虽然傻七对那姑娘感觉远没有小三那么强烈,不过,他们互相照顾有彼此作伴,总比一个人强吧。预备之中的婚礼就像这一对新人一样,无声无息的,没有喜酒喜糖,没有欢声祝福,有的,只是两个人淳淳甜甜的笑脸。
可是去登记前出了点状况。这状况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有人来上门寻亲了(说白了是捣乱= =),还带着孩子。
傻七打开宿舍门的一刹那傻了眼。那张脸,确切的说是那两张脸,几乎让他紧张的浑身石化,满头冷汗不停的出。
“小七是我,不好意思打搅,我也是费了不少工夫才找到这儿的……就是她啦!她从会说话起就吵着要见妈,吵了几年吵得我耳朵都出茧了,所以今天就带她来,让她好好瞧瞧你!”
说这话的人长着一副目前流行的标准“花样美男”(恶寒……= =)的脸,说话时那双桃花眼一闪一闪贼勾人的。傻七当然不会像当年一样被他的媚样勾了魂,而是把目光凝聚在那人高高肩头上搭着的小姑娘,那个此刻正用漂亮的大眼睛复杂的眼神紧紧盯着他的小姑娘——他的……小伶!
空气在一分一秒的冷却。林美男晃晃肩头上的女儿无奈的说:“别说我骗你,我知道你脑瓜比谁都灵……他就是你妈,千真万确九月怀胎把你早产下来的……怎么样看够了没?看够了我们就回家,你很沉哪知不知道!”
傻七的脸红到了脖跟,局促无措的往后退着。糟了,一定吓到小伶了,俺是个男的,她不可能相信的,不可能……
“你放我下来。”小伶面无表情的命令和她外貌七分形似三分神似的老爹,后者乖乖把她搁地上,抱着双臂看她往傻七走进。傻七下意识的更往后退着,退着……事到如今,他连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要怎么面对已经七岁的小伶,怎么面对一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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