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大城市的青年都响应这一号召上山下乡来为社会主义进步做贡献。
方卿没看出来呆在这片小小四方天地里能有什么作为,但既然是上面说的,那肯定是要记在小本子上的,还得跟学生好好说。
从上海来的知青说得一口吴侬软语,方卿听不懂,但他们干起活来还挺有干劲的,每天争抢着干活,争做先锋表率,连队长都夸大城市的人就是思想觉悟高。
太阳升起半边天的时候,方卿就感觉累得不行,但没人停下来,他也不好意思说累。
从前方卿家里还有地的时候,因为地少,干起活来也不慌不忙的,现在跟着大部队一起,就非常吃力了。
又挨了一会儿,乔万山过来:“方先生,歇会儿吧!”
那两个汉子也十分善解人意,让他和小哑巴一块到树荫底下歇着去。
方卿坐在树荫底下,小哑巴坐在他旁边。
小哑巴叫徐六,是家里最后一个孩子,父母取名没费多大心,就叫徐六了。
听说徐六小时候聪明伶俐,嘴也甜,见人就哥啊姐啊叔儿婶儿地叫,十分讨喜,坏就坏在六岁的时候半夜发了高烧没及时治,好了之后就说不出话了,脑袋也烧得不大灵光,痴痴傻傻的。
徐家孩子多,养起来就顾不到每一个,小哑巴又傻,干不了什么活,常吃不上什么饱饭,都快二十了还长得瘦瘦小小的,跟块排骨似的。
但长得倒是可爱,圆溜溜的大眼,小嘴巴,笑起来脸侧就凹出两个深深的梨涡来,还有两颗小虎牙,看起来稚气未脱。
村里人看了都要叹一句可惜,可徐六听不懂,谁跟他说话他就朝人笑,乖乖顺顺的,一副好欺负的模样。
方卿拿起水壶,想问徐六喝不喝水,一偏头,就见那小哑巴盯着那群知青,眼睛都不眨一下。
突然,只见他拎起一个水壶就往地里冲。
原来是知青李书华不小心镰刀划了腿。
这群年轻人刚来农村没多久,用不惯镰刀,伤着了也是常有的事儿,不过伤的也不重,一会儿血就止住了。
偏偏徐六在一旁却比谁都急,拿起镰刀给扔得远远的,说什么也不让李书华碰了。
李书华一要去拿,他就抱着人家的胳膊啪啪啪地掉眼泪。
有人调侃道:“徐六呀,你这么疼李书华,怕是他将来媳妇都比不上你!”
又有人接道:“那不如给小李当媳妇吧!这模样,俺看怪般配的!”
一群人笑得直不起腰。
徐六听不懂,看人家都笑,也抱着李书华的胳膊吃吃笑着。
李书华却是有些恼了,胳膊肘一使劲甩得徐六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呆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
还是方卿赶过来,把人给搀回树荫底下了。
半晌,小哑巴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又往地里跑,捡起刚才掉的水壶往李书华怀里一塞,不等人反应过来又转身跑回来了坐得端端正正,睁着一双大眼往人瞧。
李书华拿着水壶转头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跟没看见一样。
李书华不喜欢这无时不刻黏在自己身上的眼神,太过清澈的一双眼睛,望过去像是能把自己照的一干二净。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小傻子就老爱跟着自己,怎么也甩不掉。
旁边一同和他来乡下的秦朗又开始端着一口旁人听不懂的上海话开他玩笑:“诶我说书华,这小子虽然傻,但长得还不错啊,不然你就收了吧!”
他嫌恶道:“恶不恶心啊你,要收你收去。”
秦朗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李书华皱了皱英气的眉,且不说徐六是个男人,关键这又傻又哑的,倒贴过来他李书华还瞧不上。
太阳逐渐当空,地里人都渐渐往树荫底下躲,脱下两只布鞋垫在屁股底坐着,准备歇歇就回家吃晌午饭。
小哑巴一见李书华坐下就巴巴地往跟前凑,又让人给赶了回来,抱着李书华又给顺手塞回来的水壶小口小口喝着水,喝一口偷偷瞧一眼。
他自己以为很隐蔽,殊不知旁人都看在眼里,又引起一片哄笑。
乔万山接过方卿递过来的白手帕,擦了擦汗。
手帕四四方方的,洗得很干净,乔万山都不好意思往自己脸上擦,生怕弄脏了。
方卿看出来,忙说:“没事没事儿,就是留着擦汗的。”
他才往脸上抹。
村里出了阁的女人个个都五大三粗的,说话都没个把门,豪放的跟男人开起黄腔来都不遑多让,干起活来有的比男人还厉害,用手帕的,乔万山还没看到过几个。
男人用手帕,乔万山还是头一回见,但意外地不讨厌。
乔万山觉得方卿的东西就像方卿的人一样,干净,细致,清爽,清水村没人能像他一样。
乔万山喜欢这样的细致。
***
没过多久,清水村家家户户锅碗瓢盆,凡是铁的都给砸了去,说是要把这铁炼成钢,还要炼许多的钢,赶美超英。
王富贵带着两个人来方卿家,把方卿家那半口铁锅从土灶台上卸了下来。
方自成平常疯起来连儿子都不认,这会儿也不知道是清醒着还是犯毛病,还以为自己是原来的土财主,这会儿坐在门口骂的上气不接下气:
“好你个狗|日的王富贵,要不是我准你来我家打长工,你早就饿死啦,你要砸我家的锅,你先从我身上踏过去,你个狼心狗肺白眼狼……”
队长也不气,笑眯眯对方自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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