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知肚明地在心底偷笑。“为了你亲爱的老婆,你得努力习惯。”捞起公事包,摆了摆手。“走喽晚上见。”
“等一下,小舞”言季秋拎起茶几上的钥匙追上去。“你又忘了”
“对哦”她心虚地笑了笑。
想起什么,言季秋急忙对着发动的汽车喊道:“晚上回家吃饭吗”
“我要吃爆牛肉九层塔炒海瓜子,还有水煮豆腐丸子”
“知道了,你路上小心,别开太快。”
看着车子启动,言季秋正想转身进屋,苏妍舞冷不防又倒车回来,摇下车窗,探头补上一句:“忘了告诉你,我好爱你哦,老公嫁给你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我知道。”言季秋微笑颔首,看着车子再一次驶离视线。
都二十七岁了,偶尔还是觉得她很孩子气。例如每天早上,她一定会重复一次方才那句话,从结婚的那一天至今,没一日中断过。
她说,她要一直讲一直讲,一天讲一遍,一年讲三百六十五遍,十年讲三千六百五十遍,五十年就讲了一万八千两百五十遍,让他无时无刻都记得牢牢的,这样他就不会忘记她有多么多么的在乎他了。
好傻气的举动,然而,他却也不自觉的默默记牢她说过的次数。
她也许不知道吧他最爱的,不是那张人人恋羡的美丽容貌,而是她这股偶然流露的赤子纯真。
一直没告诉她,他爱她素净清恬的容颜,胜过描绘妆点后的风韵;心动她长发束成马尾如邻家小妹的率真,胜过绾发后的妩媚;喜欢那个穿着t恤牛仔裤缠昵在他身边天南地北闲扯的阳光女孩,胜过如今这个明艳照人,精明干练的女强人
回到屋内,他收拾好餐桌,洗净碗盘,一如往常的打理家务。
将客厅卧室整理出他要的整洁清爽;再拖过地板后,他将待洗衣物一件件收拾妥当,并分类处理。
小舞是家事白痴,老是分不清什么衣服该干洗,什么衣服又会褪色,才会在心爱的衣服一件又一件的报销后,心痛得哇哇叫,看得他又好气,又好笑。
难怪立冬会说,他这辈子做过最大的善事,就是娶了苏妍舞。
做完每日例行的家务,他来到书房,开了电脑,顺手开了新档,盯着空白的电脑荧幕发呆。
前几日刚交稿,过了几天清闲日子,目前还没决定该以什么样的体裁去下笔。
手边等着他去完成的故事很多,而且每一个都被读者催到他几乎要跳楼的地步。
他写稿一向不按牌理出牌,端看哪个故事与他产生的共鸣频率最强烈,所以往往一个系列人物未完成,又挖了另一个坑让自己跳下去,演变到如今稿债累累的地步。
他是个很任性的文字工作者,他承认。
而此刻,他最想写的,依然不是那些个陈年老债中的任何一本,他已经开始相信,交出这本稿子后,编辑大人一定会因为他的任性,以及那几本欠到地老天荒的稿子而掐死他的。
然而,那又怎样
写作凭的是抓住那一瞬间的情感律动,感觉不对,他宁可不写。
沉思的眸光,飘向一旁的相框。那是一张甜蜜的两人合照,照片中的女孩笑得好甜好满足。他想留住这一刻最美的心动感觉。
目前他还没准备好该怎么写,然而却有股强烈的冲动,想将属于他的爱情脚本记录下来,想将这涨满心臆,浓得胸口发痛的幸福化诸文字,洋溢于字里行间。
视线再度移回荧幕上,他心中也已有了决定。
以文字艺术师构筑成的柔和色彩下,一字字敲出标题:季秋情漫舞
第一章
他们相识于最青春洋溢的年少时期。
那年秋末,她十七岁,正是少女情怀的明媚年华。
“好啦,学姐,让我拜托一下啦”放软了语调,努力扯着方歆衣角扮可怜。
她已经ㄋㄞ了足足一个小时,卑躬屈膝到骨气全无的地步了,偏偏方歆就是“心肝卡硬铁”,卖都不卖帐。
“要我向那只自恋的公孔雀低头免谈”回得好有个性。
“又没人要你向仲夏学长低头,你只要随便嗲个两声,他哪件事不依你”
“就像你现在这样哼哼,打死不干。”这次回得更绝。那种丢人现眼的事,岂是她堂堂女中豪杰做得出来的
“学姐~~”这次的ㄋㄞ叫,加入一丝惹人怜惜的泣音。“你就同情同情我嘛,为了这回的校刊,全编辑社的成员已经连续吞了一个礼拜的普拿疼了,挑不到好文章,我们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总不能拿些不三不四的东西来滥竽充数,虐待你们的眼睛吧那我们能想得到的,当然是所有人一致公认的校园第一才子言仲夏喽,你就帮我们去跟他说说看好不好”
被缠到烦了,方歆索性回她:“要去你不会自己去啊又不是不知道,我讨厌死他了,叫我求他,摆明了要我去看他的嚣张嘴脸。”
讨厌苏妍舞不服气地反驳:“那天我明明看到你和他在灌木丛下接吻”
向来大而化之的方歆,竟奇异地脸红了。“那是他强吻我”
“可是我看到你吻得比他还激烈”她又补充。
“那那是在挣扎”
“噢。”妍舞点头,冷不防又追加:“那我还看到你在他身上摸来摸去啊,我知道,那一定是我看错了,所以你后来搂他搂得那么紧,也一定是想掐昏他好逃跑”
“不要再说了”方歆被调侃得无地自容。这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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