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离微微皱眉,把前前后后大概翻了翻,终于想起了这本随手收藏的书讲的是什么内容。
按照文名、文案和一句话简介——今天的我你爱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来推断,这个文应该是个酸爽狗血虐文,先虐受后虐攻的那种,可怜巴巴的小弱受受尽磨难之后成功逆袭,渣攻浪子回头跪求原谅,一波三折撒尽狗血后迎来喜闻乐见的he。
这本书是现代架空,男婚合法,而且可能是为了让狗血撒得更加淋漓尽致一些,作者设定的这个世界,男人不仅可以结婚,还可以生孩子,只要有足够的钱,做一个身体改造手术就可以了。
的主人公林小诺,像大多数虐文主角一样,拥有一段凄惨的身世,还没记事就父母双亡,被与母亲青梅竹马的养父林谋收养。
与其他悲惨的虐文主角不同的是,收养他的林家是豪门巨富,林小诺从小到大,过得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享受着无微不至的照顾,林家一家人从没有苛待过他,但谁让他是虐文主角呢,就算是幸运也要化为不幸,一手好牌照样打烂,他没能成长为阳光健康的小王子,反而成了敏感脆弱、郁郁寡欢的病弱少年。
问题或许出在他养父林谋身上。
林小诺的妈是林谋一辈子爱而不得的白月光,以至于林谋对林小诺的感情十分复杂。
林谋是个正直严肃的钢铁直男,他对这个养子并没有龌龊的心思,但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林小诺小时候,是被他当成女孩儿养大的,而且还是那种说不得碰不得娇花般的女孩儿,别说运动,就是出门见个阳光都怕晒化了,社交生活都被严格控制,直到林小诺进入青春期开始变声,才换上男装跟同龄孩子们正常交往,那时候,他已经要上初中了。
这样的扭曲经历和过度保护,使得林小诺身体娇弱、性格软弱、感情脆弱,反正就一个字,弱。
这样一个人,就算长了一张万人迷的脸,也很难有万人迷的命,不仅没有人见人爱的金手指,还情路坎坷命途多舛。
林小诺弱是弱,可一点没妨碍他作,遇到自己认定的真爱方诚之后,林小诺就像一只飞蛾,带着被压抑了二十年的感情,义无反顾地扑向熊熊烈火。
渣攻方诚是个极有才华的歌手,骄傲飞扬浪荡不羁的那种,把林小诺迷得神魂颠倒。
林小诺为了追方诚,逃学离家隐瞒身份当他的助理,偷偷卖了自己的跑车名表为他打点关系,动用家里人脉为他争取资源,全心付出不计回报,钱给他命给他一切都可以给他。
但可惜求而不得,方诚对他的态度一直很暧昧。方诚也不是不喜欢林小诺,但绝没有达到肯为他放弃自由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地步,尤其在知道林小诺的身份之后,方诚的骄傲自尊作祟,一方面舍不得林小诺带给他的资源福利,一方面又厌恶林小诺把他变成了攀附权贵的庸俗之人,对他的态度时好时坏,不说分也不说好就那么吊着他,简直是又当又立的典型。
就在这时,这场闹剧被林谋发现了,他把林小诺抓回了家,并且强硬警告方诚不要再和林小诺纠缠。
方诚顺坡下驴,断了跟林小诺的一切联系。
然而我们软了一辈子的林小诺这次异常坚决,一哭二闹三上吊,跟家里闹了个天翻地覆,再一次离家出走跑来找方诚,死也要和他在一起。
热血沸腾的林小诺很快被冰冷现实狠狠打脸,他拖着行李到了方诚家,隔门听见的却是方诚与另外一个小明星的云雨欢爱之声。
然后就是捉j,i,an在床、撒泼撕逼、被渣攻和小三赶出来的狗血虐心戏码。
林小诺躺在雪地里,身上是拉扯厮打留下的累累伤痕,四周是七零八落的行李,他泪眼望苍天,心灰意冷。
就在他身心俱废、形同行尸走r_ou_的那段日子,暖男炮灰攻刘云风出现了,这人是林氏企业的中层管理者,是家世不好但凭借自我奋斗闯出一片天地的青年才俊,有一点凤凰男的意思。
按照原文描述,“刘云风仿佛小诺的救赎天使,在最黑暗绝望的时刻,给了他春天般的温暖和属于黎明的微光”,于是林小诺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渐渐恢复过来,并且直接跨过恋爱,火速跟刘云风订了婚。
而在林谋眼中,这个自家公司的得力干将,有能力有担当,显然比那个放浪形骸的歌星靠谱的多,而且刘云风答应入赘,结婚后住在林家,生了小孩也姓林,这大大取悦了林谋,所以他权衡利弊,最终支持了这门婚事。
故事写到这里,一部分一直嚷着要换攻的读者表示心满意足,竭力劝说“天蓝色的忧郁”大大见好就收,别再折腾了,不管是谁,给小诺一个幸福结局就可以了。
然而另一部分等着虐渣攻的读者坚决不同意,你文名就叫《菟丝花的逆袭》,这逆袭了吗,前半段血虐受,看得我们都憋屈死了,必须加倍虐渣虐回来才行,让他痛哭流涕,让他跪地求饶,让他把吃了的都吐出来才行。
炮灰攻不就是为了刺激正牌攻的吗?这个刘云风注定要当助攻和垫脚石才对。
评论区天天争吵不休,有骂渣攻贱受的,有要求换攻的,要求be的,还有各种站父子、兄弟、嫂子小叔子邪教cp的,还有的读者对目前的人物都不满意,要求空降一个攻或者把不知名配角扶正的,反正评论区炸了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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