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八十七章金蟒救主
侍在端虽然没有完全释放,可他知道自己不能要得太多。他以为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下降,可事实并非如此,晓姿虽然能让自己释放,但并不是深度释放,他的身体,总有隐隐的不满足。看着晓姿沉睡在怀里,侍在端觉得自己应该转移一下自己的兴趣,多工作、多百~万\小!说,把精力分散到做事上去,就不会身心不一地老是想着女人的身体。
这一晚上,他要了三次,直到晓姿晕到自己的怀里。已经有些天没有看《秘术》了,里面的有些东西,他读了不下几十遍,仍然不解其意。他知道,百~万\小!说不能只揪着一个问题,而是要通读全篇,把每一句话都读懂解透,如果哪个地方卡了壳,证明有些地方还没有真正读懂。每次做完事后,他的精力似乎越发旺盛。那本《秘术》,他已经背了下来,从头至尾一句一句地出现在脑海里,越想越有意思,越想越通透。不知不觉,他有些疲惫,便合上了眼睛。
正在似睡非睡的时候,却突然听到院子里“咚”地一声轻响。自从按照书上的吐纳方法呼吸以后,他发现自己的耳朵灵敏了许多,一些原本不太在意的轻响,很容易就能听到。他马上坐了起来,透过厚厚的窗帘,看到了一个人影站在墙根下。他可是第一次看到贼,小时候听说谁家谁家进贼了,看到大人们吓得要死的样子,对贼这种生物产生了极为强烈的不满。“哈,真有胆儿肥的!敢进我的家,真是不怕死!”侍在端心道。
透过窗帘的缝隙,可以清晰地看那个贼在院子里快速的移动。看来这人身手还算不错,是练过的,不但是练过的,而且还是个惯偷,看看人家那移动的脚步,跟电视上演的古代侠盗一个姿势,挺专业的吗。很快,那个贼来到了门前,侍在端已经看不到那个贼的行动了,干脆倒了下来,听着贼人拨拉门栓的声音,他决定跟这个贼开个玩笑。他记得小时候听人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个笨贼到人家里偷粮食,被男主人发现,男主人没有吱声。那个笨贼把自己的棉袄铺到了地上,想要用棉袄兜一些粮食。男主人趁贼不注意,把那个贼的棉袄提溜到了炕上。女主人被惊醒后,问男人说是不是进贼了,男人说没有,夫妻俩一直在讨论有没有进贼这个问题,那贼搭话了“没贼?没贼我棉袄哪去了?”他喜欢这个故事,喜欢这男主人的幽默。他今天就要跟这贼开开玩笑。如果他能够预料到这个想法带来的后果,他肯定会在第一时间起身,把这个贼逼走。
听到贼已经进屋了,侍在端悄悄坐了起来,他不想把战场放到这个房间,晓姿还睡着呢,如果让她受了伤,那他万死难辞其咎。贼摸进屋里,径直向妖妖的小屋走了进去。那间屋子的炕洞里,放着从云台上带来的所有财富,之所以让妖妖住在那间屋子,就是让她来看守那批金银财宝。
那个贼走路的声音非常轻,如果侍在端不是练家子,根本就不会听到那轻微的脚步声。那个贼轻轻靠近小屋儿,门是关着的,也不知妖妖睡了没有。不过,侍在端相信妖妖,在关键时刻,妖妖一定不会让自己失望。听那人已经把小屋的门打开,侍在端已经轻声下地,穿好了鞋,外套却没有穿,轻轻打开门,站在了那人的身后。“朋友,大晚上的造访我家,我也没有时间备酒啊。”暗黑的环境下,侍在端的声音清冷如鬼魅,那个人明显双肩一抖,侍在端这才看清,还是个蒙面大盗。
“哈!真是越来越好玩儿了!”侍在端心道。那人并不搭话,一拳直接捣了过来,侍在端急忙闪身,两人快速地过了几招儿,那人一看侍在端的身手,便觉不好,边打边向门口的方向撤退。“朋友,我是真心留你的,就在这儿喝两杯吧。虽然没啥好菜,花生米就酒,可是越喝越有啊。”侍在端又道。拳来腿往正激烈的时候,那个人忽然跳出圈儿外,从腰间摸出了一把长刀,侍在端一下便落了下风。这个人功夫相当不错,如果没有武器,侍在端相信自己能战胜他。可他手里突然多了一把非常适合近身搏斗、长短适中的长刀,再加上侍在端对敌经验不是特别丰富,你来我往之间,竟然稍稍落了下风。
侍在端心里暗自着急,如果再跟他这样缠斗下去,那自己可要输了。他以为,凭他的功夫,应该不会怕一个贼人,看来他错了,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王子镇,他算个高手,可这个世界上能人异士多的是,看来自己还得下功夫练哪。那个人哪里知道侍在端的这些想法,看侍在端有些手忙脚乱,他便一刀紧似一刀,一刀快似一刀地劈了过来,不多时,侍在端的胳膊上便见了血迹。两人从屋里一直打到了院里,没有兵器撞击,所以打斗的声音并不大。“唰!”那人一个力劈华山,长刀直冲侍在端的面门砍来,如果这一刀要劈上,那侍在端的小命儿可就交待了。侍在端赶紧把头一歪,身子向下一矮,但肩膀却没有全部躲过去,这一刀又见血了。
侍在端知道自己碰上硬茬儿了,赶紧聚起全部的精神,再也不敢轻敌。两个人又战到一起,那个贼人一心想要逃脱,侍在端一心想要把他留在这儿,看看到底是谁,想要什么东西。两个人打得正热闹的时候,侍在端眼角一扫,自己的帮手来了。妖妖蜿蜒着身体,从屋子里快速地爬出来,高昂起脑袋,昏暗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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