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中,“来,老婆,这个你喜欢吃,我给你夹。”
不过一会儿,许宁宛碗中的食物堆积如小山,秦朗夸张的行为让许宁宛对秦琛的笑都变得僵硬。小声地警告秦朗,“行了,我吃不下了。”
“吃不下,剩下的我来吃。”
秦朗和许宁宛之间,秦琛根本融不进去,看着两人的互动,心酸的同时还有一份释然。他曾幻想过跟许宁宛结为夫妻的情形,就是这样平平淡淡,温馨有爱,但事实证明他无法给许宁宛这种生活,如今许宁宛过得这般幸福,他也能稍稍没那么愧疚。观察到许宁宛这么多年灵力没有精进,想也知道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他总算有些明白当初他母亲的选择。
“宛宛。”秦琛的声音总会给人一种深情的错觉,叫许宁宛名字的时候,秦朗眼神都变了,“如果你还想回到玄临,我可以带你一同回去。小笼包它很是想念你。”
小笼包是秦琛送给许宁宛的一直宠物,因为个小又是白绒绒的一团所以许宁宛叫它小笼包。
秦朗与许宁宛十指相扣的手紧了紧,对秦琛的敌意丝毫没有遮掩。许宁宛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对秦琛说道:“小笼包交给你我很放心,我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没有别的想法。”
“罢了,能够再见你我就心满意足了。”秦琛从空间里拿出一把佩剑,剑穗是一只活灵活现的动物,剑身如火焰包裹,金色的光晕在其中,格外好看。将剑扔给许宁宛,秦琛说,“物归原主。”
拿到手的那一刻,剑穗上的动物睁开了眼,金灿灿的眼中水光滚滚,跳到许宁宛手上,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大拇指,许宁宛叫了一声:“小笼包。”
小笼包喵呜一声,像是在回应许宁宛。手中的剑慢慢变小,融入许宁宛的眉心,许宁宛笑着对秦琛说,“多谢。”
秦琛浑身开始泛着白光,眨眼间便消失在了原地。他的离去让秦朗暗中雀跃,然而遗留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他。
这已经是第五次许宁宛因为小笼包那个小畜牲跟他吵吵了,徘徊在楼道里的秦朗愤愤地裹了裹身上单薄的衣裳,找了个避风口蹲着,等许宁宛来找他。
而屋内许宁宛摸着小笼包光滑的皮毛,对小笼包打着商量,“小笼包,以后别那么欺负我老公了,和平相处,好不好?”
小笼包喵呜了一声,将尾巴一甩,半眯着眼在许宁宛手下蹭了蹭,半晌,才傲娇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正常更新,慢慢补前几天欠下的……么么哒……
第74章暗恋史1
所有人都知道贺隽言喜欢温诗楚,但只有许宁宛知道白秀秀深爱着贺隽言。
几乎每个人的学生时代心里都曾藏过一个人影,有千千万万不同的样子,但每一个都是爱情的模样。十五岁见贺隽言的第一面,白秀秀就在口中默念贺隽言的名字,隽言妙语似乎这个成语天生就是为贺隽言所造。那时候白秀秀在一班,柳城一中的尖子班,但似乎除了能写得一手好文章,白秀秀在一班平平无奇。成绩在班上中游,既不能引起老师的重视也不会让老师费尽心思。一副黑色框架眼镜遮住了大半的脸,本该就这样平平淡淡的度过高中三年,但转学的贺隽言就这样出现在她面前,带着一切青春该有的模样。
许多年之后,白秀秀回忆起自己这么多年单身一人,原来并不是自己眼光太高,而是在一个人摧枯拉朽地将你白纸一片的少年挥上一笔浓墨重彩后,以后的每一个人都成了将就,而白秀秀就是这么一个宁愿不要,也不愿将就的人。
白秀秀经常回忆的是贺隽言染着一头亚麻色的发,头也不回地挥手告别,一个人背着包安检时的样子,阳光照射下头发折射出的光泽是白秀秀这么多年固执地认为亚麻色是染发最佳选择的原因。
原本一个是一班循规守矩的乖乖女,一个是六班的风云人物,两个人就像两条平行线,怎么看也不会有交汇的那一天,但命运总会在平直的路上拐一个弯,于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贺隽言抱着一个篮球路过白秀秀时,突然停住了脚步。白秀秀想,她之所以对贺隽言印象这么深刻,或许是那天午后的阳光太过耀眼,贺隽言身上的荷尔蒙无差别的攻击了在场的所有女生,只是她身上的后遗症要比其他女生严重得多。
白秀秀清楚地记得贺隽言的第一句话是:“你是全校作文得分最高的那个白秀秀吧,能请你帮我写一份情书吗?”
白秀秀写过许多文章,但情书却从来都没有写过,她也曾读到过许许多多动人的情书,其中沈从文写给张兆和的却在后来成为了她的最爱:“我行过很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但那时,白秀秀还不知道,原来她对贺隽言的感情是爱,并且在时间的酝酿下越加醇厚。
在贺隽言第三十五天送白秀秀牛奶时,白秀秀才松了口答应帮他写一份情书。这时候她也才知道原来这个阳光俊朗的男孩心中的女孩叫温诗楚。
有一就有二,两人关系的拉进跟写情书这件事脱不了干系。白秀秀知道她写的每一封信都被温诗楚看都不看原原本本地退给了贺隽言,到后来,那封信中暗含的全都是白秀秀对贺隽言莫名的情感。
就跟贺隽言的突然出现一样,他的突然消失接受起来好像也没那么困难。高三一诊后,学校里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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