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炜笑嘻嘻道:“别的地方当然不用,但是有些地方,腰包里的银子不够多的话,长得好不好看就很重要了。”
方沫鄙视的撇了他一眼,道:“有那种地方,不是应该我去吗?”你有我长的好看吗?
方炜搂向他的肩膀,叹道:“我是怕你长的太好看,去了被人家给生吞活剥掉啊!”
方沫看透方炜想将他一起弄s-hi的险恶用心,侧身躲过,道:“你先去换衣服,晚上我们一起去。”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去哪儿!
——
夕阳西下,天色渐渐变得昏暗,当持家有道的妇人将饭菜端上桌,大声唤回外面玩耍的孩子,想趁着天黑前吃好饭节省些许灯油时,有些地方已经是灯火通明了。
一身长随打扮的方炜没j-i,ng打采的引着他家英俊潇洒的公子爷,朝整个庸城最热闹、最灯火辉煌的地方走去,他那张还算俊美的脸,被方沫涂抹几下之后,变成了那种谁看见都觉得眼熟,一转眼却完全失去印象的毫无特色的大众脸。
“幸好你配置的安息香只在北边极小范围内流传,庸城几乎没人见过,所以本大爷才能那么顺利的靠着鼻子找到他的老巢。”趁着周围没人,方炜低声介绍道:“我打听过,那宅子的主人名叫唐龙,对外的身份是庸城炙手可热的大客商,最有钱的那种。安息香的味道,是从主院中传来的,所以我觉得,这唐龙很可能就是唐傲的另一个身份,毕竟他是杀手,想要清清静静的享受生活,肯定不可能用本名。而且最妙的是,在唐傲追杀我们的时候,庸城还有个大老板唐龙,正在天香阁里倚红揽翠。”
方沫道:“见过唐傲容貌的人不多?”唐龙这般张扬,如果他真的是唐傲的另一重身份,那容貌就是一个很大的破绽——既然这么爱享受生活,肯定不会整日带着不透气的人皮面具过日子。
方炜道:“何止是不多。唐傲实力虽然不怎样,但却是天下最神秘的一品,公共场合露面极少,而且都带着一个阎罗王的面具。摘下面具之后,再想确认他的身份就只能靠脱手剑三个字……但这老小人一惯喜欢恃强凌弱,近距离面对面见过他的脱手剑的,基本都是死人……我们两个小子算是例外。
“之前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堂堂一品,会去做劳什子杀手?等我打听到这位唐龙唐大老板的光荣事迹之后,才知道那老小人竟然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豪客,而且还是花丛老手,不知道为多少花魁、红牌们一掷千金过,是青楼美人们最炙手可热的客人之一。”
他叹了口气,道:“所以就算是一品高手,吃饭喝酒逛楼子也是要钱的,对他们来说,杀人当然比辛辛苦苦行商来钱更快。
“唐大老板今天晚上在天香阁定下了包厢,唐傲受了伤,今天去的应该是他的替身‘唐龙’,我们找机会擒下他。‘唐龙’身边肯定有唐傲的手下,我们想在他身上做文章不被发现,只能在天香阁动手……他和美人儿亲热的时候,总不成还带着下人。”
小声说话间,天香阁的大门已经到了面前,方炜熟练的挡住几位向方沫靠拢的香喷喷的轻纱美人,笑道:“我家公子第一次来,几位姐姐矜持些,莫要吓坏了我家公子。”
轻纱美人掩嘴低笑,毫不吝啬的对方沫献上几个媚眼,调笑着退开,方炜带着方沫进楼,将一大锭银子放进老鸨儿手里,道:“我家公子想清清静静的找个地方看看歌舞,先来几壶美酒,至于美人儿……”
他低笑道:“且容我家公子先喝几杯酒壮壮胆儿,再寻姑娘们闲聊。”
老鸨儿见多识广,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新来见识的雏儿,会意一笑,亲自领了他们到大堂一个偏僻些的地方坐下,又令人上了酒菜。
天香阁的大堂面积极大,中心的舞台被灯光照的亮如白昼,四周却颇为昏暗,以方便客人们在欣赏歌舞的同时,占些手上的便宜。于是方炜很后悔松口将方沫带到这种地方来,虽然仗着人高马大,挡在外侧不让方沫看见某些活色生香的场面,却挡不住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传入方沫的耳朵,见他端着酒杯就要喝,忙道:“别,楼子里的酒都是加了料的……”
方沫道:“这点剂量,不妨事。”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皱眉道:“酒倒是不错,可惜加了东西,口感差多了……你也尝尝?”
方炜见他神色如常,显然没有被周围的声音影响,松了口气,抬手给他斟酒,道:“你悠着点儿。”
天香阁里酒不错,但菜就不怎么样了,方沫不怎么动筷,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加了料的酒,方炜很敬业的扮演着长随的角色,“一心一意”的服侍方沫,替他斟酒夹菜。
他们来的早,一开始楼里的客人不多,渐渐的就热闹起来了,看着那些楼里的老鸨龟公忙的不可开交,两人对望一眼,悄悄起身。
方炜这一身衣服原是刻意准备的,乍看之下和楼里服侍的小厮没什么区别,他弯腰含笑,身后施施然跟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便是楼里的姑娘见了,也只以为是新来的龟公正引着客人上楼。
方炜早便来踩过场子,熟练的带着方沫进了包厢,将帘子掀起来一条缝向外看,低声道:“刚刚小厮送了瓜果点心进来,可见预定的时间快到了,我们先藏起来,等他身边的人离开再下手。不过一般来说,总要等侍候的姑娘来了,从人才会退下,所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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