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b大出来的人,凭什么就给那姑侄俩个当炮灰啊!叶贝贝,不如咱们两个将错就错,也往一块凑合凑合,气气他们啊!”黎明朗邪魅的笑看着叶贝贝。
“滚!”叶贝贝一边骂他,一边起身去给在门外按门铃的高群芳开门。
叶贝贝上次在黎明朗的公寓看见过他做饭,所以这次见他系着围裙,站在灶台前,并没表现的像高群芳如同见到外星人一样目瞪口呆。
要说黎明朗的做饭水平真是不错,只是他这个天生是个坏痞子,一共炒了四给菜,把叶贝贝和高群芳指使的脚不沾地,差点找不到北。
结果一顿饭做下来,黎明朗彻底的收复河山,只要他一拉着长音喊她们两的名字,她们两立刻如同小兵一样,清脆响亮的答应着:“有!”
叶贝贝和高群芳虽然被黎明朗指使的头晕眼花,但是吃着可口的菜肴,还是觉得累些也是值得的。
因为黎明朗没再冒坏,三个人的饭吃的也算有说有笑。
吃过饭后,黎明朗指使着叶贝贝和高群芳收拾桌子洗碗,他则大马金刀的在沙发上坐下看电视。还好,他忽然接了个电话,说有事也得提前离开,叶贝贝和高群芳才好歹送走了这个瘟神。
见黎明朗走了,高群芳一脸困惑地看着叶贝贝,“你什么时候跟他关系这么铁了?”
“同病相怜!”
“什么意思啊?”高群芳一头雾水。
“他原来的女朋友是江慧心,我曾经的丈夫是江越舟!”叶贝贝点到为止,进屋收拾自己的东西去了。
“啊?”高群芳莫名地有些激动,跟着叶贝贝后面追进屋里,“你是说现在江慧心和江越舟在一起了,所以你们才离婚的!”
叶贝贝不知不否的点点头。
“我的天呢!你不会要和黎明朗在一起吧?”
“你这一下午就被他同化了,怎么跟他一个思维了!”叶贝贝狠掐高群芳一把,惹得她一阵惨叫。
叶贝贝收拾着东西,对还在傻傻发愣的高群芳说:“群芳,我要搬到江越舟给我的那套房子去住了!”
“为什么啊,在这里住的好好的!”高群芳一把夺下叶贝贝手里的旅行袋,“不行,我不让你走,咱们这样多好啊……”
叶贝贝知道高群芳定然不会让自己走,她不舍得自己,也不放心自己,可是现在的自己,确实很需要一个独立的空间,静下心来思考,“群芳,如果我在这里,黎明朗会经常来这里的!”
“啊!”高群芳很没义气的撒开了手。随后想想又说:“那你搬走自己住,你就不怕他去吗?”
“我想他至少应该比来这里收敛点,孤男寡女的!但如同是现在这种情况,他来我们是三个人,他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高群芳听了点点头,她也清楚叶贝贝现在需要一个静静,无言的伸出手,抱住叶贝贝。
江越舟给叶贝贝的这处房产,虽然不算大,只有一百平米左右,但是地段,位置,楼层,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室内装潢都是最好的,尤其适合单身女孩子居住。连挑剔的高群芳这次都满意的连连点头,“这个江越舟能有那么大的成就,真的是有原因的,他想认真做起事情来,真的是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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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重逢,她竟在他的怀里!
无论怎么样,叶贝贝这也算是乔迁之喜,高群芳叫嚷着要请叶贝贝吃大餐。
叶贝贝很谨慎的在附近选了一间看着不太起眼的餐厅,因为她发现自己现在居住的小区处于市心最繁华地段,跟江越舟没结婚前住的公寓和江越舟公司的写字楼只隔着两条街。
她和高群芳走进餐厅后才发现里面人满为患,刚要转身出去,听见里面有人喊她俩的名字,“叶贝贝,高群芳!我在这里!”
这个人不喊还好,一喊叶贝贝和高群芳跑的更快了,可惜高群芳忽略了脚下的小高跟鞋,一出门口,就向前摔倒,叶贝贝被她拉着,由于惯性身子一扭眼看也随着跌到。
“跑什么啊!”后面追出来的黎明朗低吼,大步跑过来及时的扶住即将跌倒的叶贝贝,“我喊你们没听见啊,还跑?”吓得他一脑门儿冷汗。
“你不喊我们能跑吗?”叶贝贝没好气的回答。
“合着你们是因为我才跑的啊!看来我这是‘拎着棒子叫狗’呢!”黎明朗好像喝了一些酒,说话时可以闻见一股淡淡的酒气从呼吸间挥发开来,平日里邪媚如丝的眼睛此刻敛去了傲气和光芒,嘴角微微含笑,嘴唇艳如血滴,不得不承认他还真是好看的要命的男人!他狭长的的眼睛往对面不经意的瞟了一下,悄然的把原来扶着叶贝贝的手,改成搂着。
“你骂谁呢!你才是狗!”叶贝贝对着黎明朗怒目而视。
“骂我自己,骂我自己行了吧!我是狗,我是狗!”黎明朗笑着连连讨饶。
叶贝贝对黎明朗忽然这么好脾气,这么勇于承认错误有些意外,疑惑的微微一转头,就看见站在不远处台阶下面挽着江慧心的江越舟,一双熟悉的深不可测的黑眸在一刹那撞入她的眼睛,里面带着隐隐的光,如同要将她的身体灼个洞出来。
江越舟挽着江慧心,看着台阶上面在黎明朗怀里佯装嗔怪的叶贝贝,那是他的妻子,他的女人!才分开几天,她就已经被别的男人抱在怀里。他忽然觉得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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