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初了然一笑,接着低下头问躺在地上的男人:“要去医院吗?”他记得在他刹车的时候,这个人是真的被他的车撞到了,而且似乎还在地上滚了几圈,应该是真的受伤了。
不管怎样,接下来他要请这个男人替他演一场戏,自然要送他去医院,而不是警、察、局或是派出所。
“那麻烦了。”男人说完,就掀起自己衣服的下摆,开始淡定地擦拭脸上的鲜血。这鲜血,自然不是真的。
男人十分特别,擦脸的动作特别慢条斯理和认真细致,似乎是一个挺注重形象的人。在他一点一点地擦干净脸,五官变得清晰明朗之后,林浩初震惊了,陈木森更是呆若木鸡。
这男人,竟然是李惜凡?!当时夜总会里女扮男装、和陈木森腻歪的那个?!
车上,林浩初一边开着车一边心想,这陈木森和李惜凡还挺有缘的,只不过今天李惜凡没有穿女装,而是一声正常男人的装束。
后车厢里,陈木森时不时地偷瞄身旁的李惜凡,似乎在竭力克制着什么情绪。
对此李惜凡只是不甚在意地笑了笑,然后转过头望向窗外,状似很有闲情逸致地跟着车内的音乐不时哼唱几句。
一路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四人才终于抵达医院。李惜凡的伤势不算严重,只是皮肉伤,并没有伤到骨头和筋肉,只是那几处伤口都有些长而深,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陈木森至始至终都一直盯着李惜凡,不过除此之外也就没有其他举动,这倒是让林浩初对他的自制力刮目相看。
他还以为这小子怎么也得跳起来骂李惜凡几句!
医生开始给李惜凡处理伤口,在消毒到李惜凡腿肚的那道伤口时,他看了看,不禁说道:“你这伤口稍微再深一点,估计就得缝合了。”
李惜凡“哦”了一声,那满不在乎的口吻就仿若受伤的人不是他。这时身旁响起了一阵压抑的呜咽声,他莫名其妙地看过去,就见陈木森双目赤红,眼里隐隐闪着泪光。
“你他妈的哭什么?!”李惜凡吼道。
难道就因为发现他其实是个男的吗?!李惜凡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心里就一肚子的火。
陈木森被这么一激,顿时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眼泪哗啦啦地流了下来。“因为……因为你长得实在……太像我喜欢的女孩儿了,所以我看你伤成这样,很难受……”
另外三人:“……”
左湛宇默默地别开脸,林浩初真他妈的想狠狠扇陈木森一脑袋:这里面是什么做的?怎么能这么蠢!
☆、第二十四章
“哦?像你喜欢的女孩子?”李惜凡突然凑近陈木森,脸上写满了促狭。他的口吻习惯性地透着抹轻浮和不羁,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在方才听到陈木森说的那一席话时,他的内心是受到了怎样的一股冲击……
其实李惜凡的这句话,着重在了“喜欢”两个字上,但陈木森却以为李惜凡在介意自己说他像女孩,便赶忙吞吞吐吐地解释道:“你别误会……我说你像她,真没说你是……娘娘腔的意思……你一点都不娘,你……你长得很好看,和……和她一样……”
他边说,边深情款款地凝视着李惜凡的脸,像是在透过他,怀念那个晚上拉着他的手唱歌,依偎在他的怀里吃水果的女人。
李惜凡顿时咧开嘴笑了,在逃出家乡的这么多年里,他第一次笑意达到了眼底。
“那个……那个你为啥要碰瓷呢?”陈木森望着李惜凡,怎么也忍不住问道。
“我妈病啦,很缺钱,就这样。”李惜凡状似不甚在意地说着,说完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怎么会对一个只有两面之缘的傻瓜说这么多。
他不是应该直接一句“老子缺钱!”就将对方给打发了吗?
李惜凡突然有些神色复杂地看了陈木森一眼,见这傻小子竟然一副很同情,甚至很关心的眼神注视着自己,顿了顿,立刻就移开视线,心里忽地感觉有些无法平静。
李惜凡没有说谎,他的母亲真的病了,他也真的缺钱。
的确,他和夜总会的老板何哥有着暧、昧不清的关系,何哥对他也大方,不需要他替他工作,却包下了他的衣食住行,顺带还送几个小弟任他支配。但是,何哥从来没有给过他一分的零花钱,换言之,他想去哪里吃饭,想去哪里玩,想买什么,都会有人买单,但是那钱,却绝对不会经过他的手。
李惜凡不知道何哥是不是怕他翅膀硬了,对他的经济管控得既宽松又十分严厉,但他已经十之*可以确定,何哥不想对他身患重病的母亲伸出援手,因为在他提及他母亲的病情时,何哥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
在离家的这几年里,李惜凡几乎一直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大概因为他也不憧憬什么未来,总是抱着过一天是一天的心态,所以从来没有想过要存钱为将来做打算。
结果,他就深刻地领略到了古人的智慧——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他的母亲,一个月前突发系统性红斑狼疮。这种病被称为“不死的癌症”,需要终生治疗,一个月的医疗费可能至少得一两万,这对于他来说其实不算高,毕竟有时他一个月的生活开销还不只这个数,然而没有何哥的帮助,他却是连一万块都拿不出来。所以,他才不得不铤而走险选择碰瓷,因为这是他所能想到的凑钱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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