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就像贺兰公子曾经一直带着沈清淑一般,可是墨君琰却阻止了他。
“父亲如今亦放下了。”墨君琰道,“既然总有一日,我们终会放下,那么何不现在便让阿宝安安稳稳的待在这里呢?我们心中一直记着他,那便足够了。”
沈诺这才同意,将阿宝葬在了小竹峰,阿宝出生的地方。
“那便葬在阿宝以前最喜欢的灵果树下吧。”
虽然也有名为“长生树”的灵植,很多人将逝者的骨灰或遗体种在长生树下,以期逝者来世可得长生,可是沈诺很清楚的知道,阿宝只是天道曾经一世的记忆而已,早晚要被时间消磨或者融合掉,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将阿宝尽可能长久的记在心里,如此而已。
两人一起将阿宝葬下,十指相扣,站在树下,不知在想些什么。
寒风凛冽,大雪漫天。
“咯吱咯吱”。
贺兰公子与欧阳道君缓步走了过来,静静的陪着二人站了一宿。
直到第二日,初阳升起时,才有人开口说话。
“诺儿将来要如何?”贺兰公子微微笑着,一身风华,从不曾削减半分。
沈诺微微垂首:“自然是历练,修炼,渡劫,若是有幸,能飞升灵界,也是一大幸事。”
贺兰公子颔首道:“也好。”
墨君琰握住沈诺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沈诺抿了抿唇,才抬首道:“爹爹,我和君琰已经成亲了,在凡人界。”
贺兰公子愣住了,他显然没有料到,会有那么一日,因着沈诺的一句称呼,而手指微微发颤,喉咙干涩的说不出话来。
墨君琰却已经拉着沈诺的手,一起朝着岳父大人给跪下了。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沈诺认真严肃的看着贺兰公子,手被身边的男人紧紧握着,而他的孩儿,则在一旁入土为安。
沈诺想,这样已经足够了。
他可以继续追求他的长生大道,身边有亲人,有道侣,有友人相伴,这样,就足够了。
重来一次,他已然知足。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木有想到写了40万字,窝本来以为也就是三十几万字就能写完了来着~~~写了四个月,辛苦大家追文啦~~~么么哒~~~
番外的话,有一章前世番外(二),本来打算放在之前的番外(一)后面的,可是有些剧情放在那里就是提前剧透啦,所以会放在后面~~然后除了这篇番外,应该木有其他的番外了,总觉得已经没啥可写的了【啊喂!
童鞋们要是有灰常灰常想看的番外,可以留言提一下,然后窝可能会补个短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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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番外之嫁——
“小婿和诺儿的双修大典,还有劳岳父大人费心了。”
听到墨君琰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诺其实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沈诺还尚且没有意识到,墨君琰的这句话,其实是无意识的把沈诺放在了要“嫁”的那一方。
只是沈诺没有意识到,不代表被称为“岳父大人”的贺兰公子没有听出来。
贺兰公子当下就咬牙切齿的道:“小婿?岳父大人?诺儿,你莫非真的要嫁给这个姓墨的?然后冠他的姓氏?你们二人的子嗣也只能姓墨?”
贺兰公子终究是顾忌着沈诺第一次叫了他“爹爹”,且他暂时也闹不清在沈诺心中,是自己重要一些,还是这个给梯子就爬的墨君琰更重要一些,于是只好这么磨磨唧唧的暗示了一番,以期他的宝贝儿子不要那么傻乎乎的就被骗了。
沈诺闻言一怔。
他听到贺兰公子的话才反应过来,是了,双修大典说得不管有多公平,终究还是有一个子嗣姓氏的问题。如果他没有妖族血脉不能生子便罢了,现下他既然有这么个“功能”,也就难怪贺兰公子要纠结着不乐意他“嫁给”墨君琰了。
然后沈诺就侧头看了一眼墨君琰。
墨君琰安抚的冲他笑了笑,然后就对贺兰公子道:“是君琰错了。诺儿无需改姓,将来若有幸再得一子,亦是诺儿之功劳,自当复姓贺兰。”
贺兰公子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答应了下来。
只是在一月之后,二人的双修大典之上,贺兰公子看到红霞满天,鹊桥之上,驾鹤而来的沈诺之时,还是忍不住黑了脸。
修真界结为双修道侣的,纵然大部分是男女结合,可是高阶修士能得到子嗣的几率着实太小,因而也有不少人是同性而婚。同性而婚者,亦有嫁娶之分。一般而言,驾鹤而来者,便是“嫁”的一方。
贺兰公子坐在高位,瞪眼看着一袭红衣,头戴玉冠,青丝飞扬的少年,忍不住就有些懊恼。
“都是我不好,忘了诺儿向来不在乎这些事情。”贺兰公子微微叹道,“我当早先跟诺儿说清楚这些事情,他也不会这般嫁给一个男子,将来成为被人拿来消遣的笑料了。”
欧阳坐在贺兰公子身旁,他看了一眼穿着红色喜服的少年唇角若有若无的微笑,眼眸微深。
于是在宽大的袖口的遮掩下,欧阳亦捉住了心上人的手,似笑非笑道:“十七你太小看诺儿了。这些事情,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就算他原先真的不知,姚莫谦也不敢不说,墨君琰更舍不得不说。”
“诺儿肯嫁,定是他觉得墨君琰值得,十七你又何必庸人自扰?诺儿觉得墨君琰好,值得他去无视人言,那便足够了。”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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