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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予辰不吃甜的。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然而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这他妈也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毒药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地飘来飘去,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我劝自己还是降降火气吧,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离开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离开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最多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他站着站着,突然转身,回到厅里,神神经经地翻得柜子哗哗响,取出厚厚一叠相册。
他开始翻,其实也不能算是翻,他根本是在挑,把我和他的合影统统挑出来,抽出相册丢在地上。
赶尽杀绝啊,我也不是这么十恶不赦吧?
死之前,我只知道他绝对不爱我,倒是没想过他居然厌恶我到了某种境界。
想我确实威逼利诱他留在我身边,做得事情也确实不光彩。但是十年来我对他可是百依百顺、千般照顾,自问也没有做过什么特别对不起他的事,反倒被他虐得不轻。
好歹曾经是枕边人,一日夫妻还百日恩呢,至于这么绝么。
早知道最终还要被他重新毁尸灭迹一次,我就不那么纯真善良了,走之前还要多此一举打包了所有东西做一个风度翩翩离家出走的假象给他。结果我收拾了一大堆东西,运到我哥的别墅里自杀,给人家添了一堆处理杂物的麻烦,还白白给才买的新房沾染上了阴气。
想想兄长大人摊上我这样的弟弟,真是倒霉透了。
早知道洛予辰恨我恨到连相片都不放过,我也不用收拾那一堆没用的东西,都叫他和照片一起当破烂卖了算了,好歹叫他干点体力活,一解我心头怨愤。
随着那一双骨节分明,我最喜欢捧着看的手,一张张貌似快乐的照片,就这么带着披着幸福回忆的外衣,很无情地落到地上。
“你这个没良心的。”我指着他的鼻子骂,郁闷他总也听不到。
私以为,曾经欢乐的回忆,就算是假的,其中也总会有那么三两分是真正的开心吧?
我赔了一辈子最后连命也没有了的爱情,得到的就是这样的不屑啊。我思索,有点想不通。
我这方面脑子比较笨,总是想不通的。
洛予辰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个纸箱子,把照片全丢在里面,随随便便地放在门口。接着又躺回沙发上。
他很明显连看都懒得看它们一眼。
我蹲在箱子旁边,最后一次缅怀我的宝贝们。
我捞不起来,只能看那仅有的几张正面向上的。
其中一张,背景是白色的,他从后面抱着我的,旁边桌子上还有一盆不吉利的菊花。
b市中心医院么。
那是高一那年我们好不容易踢进去的青年杯的决赛前夕,因为决赛是在b市中心体育馆的专门足球场举行,我们就顺道进行了b市观光几日游。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晚上去吃宵夜,回来的路上被一群小流氓堵了。
当时年轻气盛,人家只是想抢劫,却还是要逞英雄。看着对方也就和自己差不多大,能怎么样,就和他们打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对方有一个特嚣张的人身上带了管制刀具。
我看到那个人拿着个银色的东西向洛予辰扑过去,那还得了?想也没想就挡在他面前。
一阵厮打之后,我终于把刀夺到手上,对方跑了,但是我左腿被拉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疼得很,当时不以为意,后来拉到医院检查居然就伤了韧带,从此之后不能再驰骋绿茵球场。
我听着医生的话,瞬间懵了,据说当时是摇摇晃晃,恍恍惚惚,我自己不知道。
我当然不知道,我听他这么一说脑子都炸了,就一个想法,不能踢球了怎么办。洛予辰是最棒的前锋,肖恒是最好的守门员。我不热爱足球,但是我的生存意义就是看着洛予辰冲向对方球门的背影,看着我拼命扑掉对方进球时候洛予辰奖励的笑容,一下都没有了,我怎么办。
我发誓我当时不是像后来洛予辰说得一样,装出一副失落的模样让他内疚,让他觉得他欠我的,用这个把他留在我身边。
用这样的方法把他拴在我身边一辈子,我还不至于。虽然后来用得方法大概比这个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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