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早上那样彻夜不归过。
余时中本来以为他走了,没想到正要穿鞋就看到他推门进来,男人神色清爽,雍容自持,虽然衣著简单,还是他亲手洗晒的衬衫裤子,但此时的他一扫昔日的慵恹和沉郁,眼珠子都倒著耀眼的光采,整个玄关因为他的出现瞬间炫亮起来,脏灰色的水泥地都变得像是大理石一样晶光闪闪。
余时中瞪了他两眼,旋即错开往门外走,结果被一只手臂困在窄小的楼道里。
那个落魄的贵公子大白天不干别的事,仗著人高马大把他堵在家门口前,不让他出门攒钱多填一个额外的肚子,就为了讲这句话:“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一五九(下)
余时中恼得理直气壮,翻翻白眼就把他推得远远的,任那个男人在他身后追喊了好几句,他仍然头也不回得离开,没想到下次再见面已是多年以后。
结果一放工他就被几个人给堵了,看起来也不像什么正经人,洋洋洒洒把他扛上车,口口声声说是楼市长已经找到他们母子落脚的地方,他妈也已经在楼市长家安置,正盼著他回来。
然后就上高速路,转国道,再接双子星桥,上赶著投胎似的,一路通畅直到爆炸的那一刻。
余时中亲眼看到前一秒还包裹著自己的商务车,在眨眼的片刻被炸成铁片,浓烈的火球像毒瘤一样瞬间弹炸开来,张牙舞爪得吞噬周围所有的东西和活物,再以铁屑和烟灰的形式剧烈得爆破开来,就算他及时踩上最危急的刹那,成功跳出车厢,但还是瞬间被震飞出去。
一切就像放慢动作的电影场景,画面只停留了一秒钟,他便失去了意识,等下一秒睁开眼,他已经掉进海水里载浮载沉,他拼了命抓住所有他能碰到的东西,即使是一把水都彷佛一线缥缈的生机。
肺腔像积了半瓶水般摇摇晃晃,而那另外半瓶居然还不是氧气!事实上他已经呛了好几口咸水,全身上下扎满方才爆炸中的铁渣子,血水糊了一脸,什么都看不清,周围除了黑水还是黑水,再抓不著个准,他今天就注定得交代在水里了。
才躲过了火劫,却又马上跌进海里,活像死神派遣来的水军,就是要在今日逮著他去报到,余时中其实也记不清他是怎么上岸的,只好像勾到了一块会漂浮的东西,就死紧死紧得抱著不放。
他伏在岸边喘蠕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好像重新活过来一遍,事实上也没错,自从那天起他就抛弃了原本的名字、原本的生活,为了活下去而苟且偷生。
他知道那天是什么日子。
时节的氛围早在短短一周内侵袭了整个城市,大街小巷挂满了应景用的装饰和吊灯,雪花纷纷下,更加浓染了节庆的情调。
教堂里更不用说,这本来就是他们的大日子,当天晚上,每间教堂都会举办一个派对,弹钢琴的叔叔老早就邀请他跟大家一同享用晚餐。
平安夜,在他们虔诚的人心中,没有一个人是孤独的,大家都应该与家人团聚,与爱人相拥,与朋友高颂,迎接这个神圣的纪念日,纪念永垂不朽的奇迹。
牧师叔叔是这样告诉他的。
余时中不信教,家里也不信,只是忙碌的日子太紧绷,他的心灵没有自己希冀中来得强大,他无意间在返家的路上发现一座小教堂,隔三五时就会有人在里面弹钢琴,演凑圣歌。
即使没有观众和喝采,演奏的人仍旧在键盘上敲出最衷心的祝福,这么动听又温柔的旋律,不像是祈祷,倒似情人间轻柔的爱语,让余时中不知不觉也著迷了。
他只在牧师叔叔弹钢琴的时候进来,也不叨扰,就坐在最后一排静静得听,有时候甚至只有他一个观众。来的次数多了,牧师见他形容落魄,衣著单薄,可能是出于怜悯,偶尔会在教堂关门前招待他喝饮料或是一些小点心,久而久之余时中渐渐依赖上这块静谧的小地方,一不小心就养成贪恋这点小温暖的坏习惯,牧师叔叔的钢琴可说是他家落魄之后,最安逸的一段小插曲。
余时中当时不知道那位牧师是谁,只隐隐约约觉得他是个大人物,虽然躲在旧教堂弹琴的癖好满怪的,但意外是个好相处的人,余时中都已经拧巴得像只躲在长脚椅下的流浪猫,他还是能准确得挠到他的背脊,或许就是投缘吧。
对他好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他要提醒他不要靠近大桥,就好像他早就预知桥墩会爆炸一样。
☆、一六零(上)
“喂!都这种时候了还能走神,你是傻子吗?”
余时中噎了一下,讪讪得摸摸脸颊,花圃的枝藤弄得他很不舒服,就像针包划在绸缎上似的,在他的肌肤上磨出一片斑红。
楼青云的花园出乎意料的大,这会刚好赶上春末的尾巴,百花艳败一片,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黄澄澄油亮亮,躲在里头正好藏盖住他怵人的肤色,他们俩个份量都不大,趴进花丛里绰绰有余。
“你有听明白我的话吗?待会我去把人引开,你就直接从大门走出去,一直走不要停,镇定点儿,别给人看出什么问题,出了社区不是有个警卫哨吗,别理他就继续走,你一到街上就立刻随便走,乱走都没关系,赶紧远离这里越快越好,有人会派车来接你,懂没?”
“嗯……嗯。”
“振作点,跑不跑得掉就看你自己了。
余时中心尖一紧,又听到青年发起牢骚:“当然你要是被抓回来,我们就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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