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阴气重的非比寻常。我看了一下他们的宣传栏上的建院历史,以这家医院的规模和成立的时间,远远不至于会积累这么多的阴气。这其中果然有蹊跷。
那你有什么主意?林珩问:我们总不能将桂琪一个人留在这里。
南郁城扬眉:你很担心她?
林珩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好歹同事一场,之前关系也不错,总不能就这么把她丢在这里。
南郁城想了想,道:这样,我叫个人今晚去病房外守着,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按照你刚才说的,桂琪遇到这件事情已经有好几天的时间,但是除了听到那些声音之外,一直也没有发生过什么特殊的情况,事情可能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危险。
呃,为什么要叫别人去?林珩问道:那我们干什么?
南郁城扬了扬手机:刚才接到的消息,之前的案子有新的线索了。
林珩一下子便想起之前因为自己的失误而被放走的凶手,顿时来了精神:什么线索?
曹巍刚才给我打电话,验尸报告已经出来了。那天晚上死的那个人跟之前我们采集到的凶手的血液样本不符,他应该不是凶手。说到这里,南郁城蹙了起眉:并且,这个人是被烧死的。
林珩惊讶道:可是他当时身上并没有火啊?
我知道有一种幻术,可以将人困在幻觉里,幻觉里产生的东西对他本身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一旦他相信了这些东西是真实存在的,那么这些幻觉就会真正地作用在他的身上。我估计真正的凶手当时只是抓了这个人来当诱饵,他在死者的身上下了这种幻术,触发幻术的应该就是胡同口的那盏灯,一旦灯照到这个人的身上,他就会产生一种被烧灼的幻觉,这种幻觉十分逼真,普通人根本想不到这是假的,因此他很轻易地就相信了幻觉中的场景,就这样被活活烧死。
可是,林珩疑惑道:凶手这样做有什么目的?他既然明知我们在这里埋伏,为什么还要刻意放一个诱饵过来,但是又不等我们抓住,就先杀死了他?
南郁城眯了眯眼睛:因为他在向我们示威。
林珩一怔,很快又有新的疑惑冒了出来:那凶手当时故意发出一声尖啸,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我们的注意?
应该是。南郁城道:否则他所做的一切根本没有意义。
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情况。林珩一边琢磨一边缓缓道:也许有另外一批人,跟我们一样提前得知了凶手会来到这里的消息,所以在胡同口设置下了陷阱。第一个人先来,正好就踩入了陷阱里面,而第二个人见到这个情况,大惊之下仓惶逃走?
这种可能性很小。南郁城道:你说的这种情况是建立在有第三方力量干涉的前提下才会存在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并没有查到有第三方插足。并且,根据之前凶手留在凶案现场的痕迹判断,这个案子的凶手只有一个。
那如果按照你的推论,现在我们岂不是又回到了原点?林珩道。
既然好不容易抓到的这个人跟凶手毫无关系,那么他们恐怕就又一次丢失了凶手的线索。林珩正觉得有些沮丧,又听南郁城道:不,这次我们可以换一个方向查。
林珩不解,南郁城继续道:刚才我提到的那种幻术,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施展的。这需要施法者先采集到被施法者的头发、血液以及唾沫,并且需要了解被施法者的生辰八字等信息。除此之外,在施法前一个星期,施法者必须要对被施法者进行长达半个小时的催眠以此作为引,之后这种幻觉才能在设定好的时候被成功触发。
林珩听得目瞪口呆:这么复杂?可凶手如果只是为了示威,有必要做到这一步吗?
所以我怀疑,示威只是他其中的一个目的。南郁城道:他更希望的,应该是让我们通过这个受害者,顺藤摸瓜地查到他本人。
你可以回忆一下你之前见过的、这个凶手犯下的所有凶案现场。所有的受害者都是被他杀死后再剥皮,然后分尸,最后把尸体仍在闹市。这说明了什么?南郁城问。
林珩想了想,道:他剥皮分尸可以说只是凶手丧心病狂、泯灭人性的一种表现,但是他选择在闹市抛尸林珩思考了一下,脑中灵光一闪,脱口道:他是为了引人注意!他故意要让所有人知道他做的事!
对。这个凶手极端自负。他自认为即使在闹市抛尸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因此当他知道我们完全走错了方向的时候,他感到愤怒,因为他觉得我们并没有顺着他的脚步来玩这个游戏。因此他刻意制造了这样一出戏当天晚上的那个受害者,不出意外应该就是他故意留在我们身边的一条线索。
那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林珩问。
刚才曹巍给了我受害人的住址。我们先去看看,再查一下他最近接触了什么人。凶手很可能就在这些人之中。南郁城淡淡道。
两人驱车去了受害人所住的地方,到了之后,才发现曹巍所提供的地址其实是受害人父母的住所,而受害人则在两年前就已经从这里搬了出去。
南郁城借机从侧面打探了一些关于受害人的情况,又问了他目前的住址,这才带着林珩离开。
受害人名叫刘毅。是个汽修厂的普通职工,年龄三十四岁,未婚。
刘毅家里一共五口人,除了父母之外还有两个兄弟,年纪都比他小,也是普通的企业员工,收入虽然要比刘毅高,但他们家的整体条件并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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