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专放乐器的空休息室里好几把吉他,高祺因依旧挑了把木吉他,向许常青道了声谢谢,快步走回来路。
许常青在他身后喊他,道:“要回舞台的话往另一边走!”
于是高祺因又折回,经过许常青的时候拍了拍对方的肩再次说:“谢了情圣大大!”
“情圣你妹!”
高祺因从后台绕上舞台,又回到乐臻身边,对方已经将那支烟收回。
乐臻本来已经站在门口准备等高祺因回来了就走,结果对方竟是从舞台上回来的,看来是在外面绕了一圈,手里还抱了把吉他。
高祺因走到他旁边,没做停留,径直拉过他的手腕带着人往舞台走去。
手腕上传来对方的温度,动脉被那带着茧的手指按着,那跳动变得愈发激烈,让他想到了那天在工作室时手上同样的触感和体温,连带着那人说的话也再次萦绕在了耳边。
乐臻忍不住动了动手腕,高祺因手上更用力,一直到舞台边才放开。他翻身上了舞台,站在台上,唇角弯着,俯首看着乐臻说:“老板,上来吧。”
乐臻不做停留,手臂一撑上了舞台,高祺因立马将吉他背带绕过他的头颈,然后自己又跳下舞台,面对他一拍手,道:“来吧老板,演出!”
乐臻不可避免地还是愣了几秒,然后失笑出声,和人离得远了拍不到头,只能言语攻击:“你为什么老是想看我唱歌。”
高祺因笑弯了眼,连带着那层恰到好处的双眼皮也变得更深,他说:“因为我是老板永远的听众呀。”
他是老板的下属,是乐臻的听众。
他感谢老板。
他喜欢乐臻。
乐臻随手拨了下弦,弹起前奏,高祺因出声打断:“来点气氛嗨的呀老板!”
乐臻又是那句:“突然嗨嗨什么啊。”
如果还是当年,在他们还没开唱的时候台下已是气氛热烈,音乐的带动更是信手捏来,可如今毕竟时过境迁。
高祺因心想这几年份的包袱还挺难卸,又翻回舞台,这回是直接朝后台走去。
这次去的时间不久,大概是已经知道了路,不一会儿又背着另一把吉他出来。
乐臻先闻其声,听到对方的弹奏朝着自己一步步靠近,他一听便认得,是自己送高祺因的那一沓专辑中的一首歌。
而高祺因走到离自己一步远的地方,先行开口。
“i roane
and i rain
but it‘t it’as!”
乐臻垂下头,喉结忍不住上下滚动,忍不住将手再次搭上吉他。
耳熟能详的歌,乐臻自然也会弹,于是直接与他合唱。
“but it‘aas!”
直接开了嗓,乐臻手上弹奏的速度也愈来愈快,甚至超越了歌曲原先该有的节奏,像是发泄,像是疯狂。虽然弹着吉他的双肢用着力道,但能感受到他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而高祺因也终于释怀一笑,手上没停,却将演唱的舞台彻底留给对方。
“i
i rak
but it‘t it’ it‘aas!”
此刻,他们不再是老板和艺人的关系,没有阻拦,没有压力,公司和专辑被他们一同抛开。
他们只是站在这个舞台上,面对着对方,再次合唱。他们使出浑身解数,尽情地表演给对方,聆听着对方。
弹奏着,歌唱着,享受着。
弹奏得酣畅淋漓,演唱到痛快至极。
内心只余一个“爽”字,哪怕是天王老子来也无法撼动他们的一丝一毫,他们将在舞台上唱到最后。
而此时此刻,他们便是彼此手,是彼此最忠实的听众。
“but it‘t it’ it‘aas!
爽!爽!爽!”
作者有话要说: 歌词选自 juones
☆、第 18 章
夏天总是喜欢下些突如其来的暴雨,整个城市都变得比艳阳高照时更加闷热,惹得人心烦意乱。
专辑的正式录音也进入到了尾声,倾盆的大雨说倒就倒的这天,高祺因录了最后一首歌,巧了也和雨有关,听着雨唱着雨,饶是高祺因都觉得异常烦闷。这首歌的曲调比较快,副歌部分音有些高,其实不算是他习惯的调子,不过也算作一个尝试。
高祺因对录音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这首歌他已经录了五六遍,声音都近乎沙哑,录音师听后觉得已经不错,可是高祺因觉得还是有些微妙的不满意。不过他也不好意思拉着录音师在周末加班,况且自己的嗓音只会越录越糟,于是最后决定周一再录。
等收拾完了录音室,望着窗外依旧能挡人视线的雨幕,梁峰提议:“等雨小了再走吧,车不好开。”
高祺因点点头,从包里拿了颗喉糖润嗓子。
他刚拿起手机调开声音,一通电话就打了进来,尖锐的铃声在原本安静的工作室响得突兀,连带着眉角不禁跳动了几下。
屏幕上映着马鹏飞的名字。
高祺因依稀记得对方好像现在在出差来着,也不知道打给自己有什么指示。
等接起来后,电话那头马鹏飞急促的声音传来:“老板出车祸了。”
路上偶尔有车开过,但都不敢开快,于是一辆出租车在稀疏的车流中近乎横冲直撞便尤其显眼。
而车上的人还在不断催促。
出租车司机已经尽可能开到最快,还要分心安抚乘客。
高祺因头发还滴着水,这雨打在人身上没一会儿就能把人浸s-hi,更何况他在雨里拦了好久才拦到一辆车,但他只胡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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